第13章 大風歌(十三)十罪項王

畫外音:

韓信攻占齊國對劉邦來說可是一件大好事,但遠水解不了近渴,韓信遠在山東,劉邦在河南,只要韓信不出兵,劉邦就只能在滎陽戰場苦苦撐著,而此時項羽的日子也不好過,韓信攻占齊國後極大地威脅了項羽的國都彭城和他大軍的後勤保障,因此劉、項兩家都處在了僵持之中,那麽在這種情況下項羽還有什麽牌可打?劉邦又會怎樣應對這種局面呢?

王立群:

因為此時,項羽手裏邊只剩下一個最重要的一張王牌,就是他手裏邊有劉邦的父親、劉邦的妻子,這一撥人作為人質。所以項羽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就在兩軍陣前,就是廣武,就今天滎陽的廣武鎮,廣武陣前支了一口大鍋,燒了一鍋開水,然後把劉邦的父親架在鍋上,對劉邦講了兩句話:“今不急下,吾烹太公。”你不趕快投降,我把你爹給烹了。那麽劉邦面對這個情況就是很為難的了,劉邦怎麽講呢?劉邦說,咱們兩個曾經都是楚懷王的臣子,我們兩個結拜過兄弟,因為咱們兩個結拜過兄弟。實際上他兩個年齡相差很大,相差24歲,劉邦比項羽大24歲,當然劉邦肯定是哥了。他說咱們倆是結拜過兄弟,“吾翁及若翁”,就是我爹就是你爹,“必欲烹若翁,則幸分我一杯羹。”如果你要把你爹給烹了,那麽我跟著一塊兒喝肉湯。這個話一說,當然項羽一聽就非常惱火,馬上就要把太公扔到鍋裏面去。出來了一個人打圓場解圍,這個人是誰呢?項伯,項伯給項羽講,他說天下大事沒有定,你現在急急忙忙把人家劉邦的爹給煮了、烹了,大局沒有定啊,你將來不好交代。第二,凡是要天下的人他都不顧家,他要天下他不會要家的,要大家不要小家,所以你殺了他,只增加了你和劉邦的仇恨,沒有什麽好處,劉邦不會因為他爹來投降,可以肯定,人家已經說過了嘛,吾翁及若翁嘛,所以根據這個意見你最好是別那麽急。項羽一聽有道理,就把太公給放了。這樣一來,烹太公這件事,人質事件就結束了。但這件事情結束,並不等於劉、項之間的結束,項羽這個時候手裏邊已經沒有牌了,所以項羽對劉邦又發起猛攻。在這個猛攻中間劉邦最後就吃不住陣兒,劉邦就出來站到陣前來和項羽對話了。當然對話前面有一個小故事,這個小故事就是,說項羽派出來挑戰的人總是被劉邦的神箭手射死,所以最後項羽急了,他親自出馬。那個神箭手又出來射項羽,項羽瞪著眼睛一吼,那個神箭手嚇得回去了,再也不敢出來了。所以劉邦一聽說項羽出來了,只好自己出來跟項羽對陣。劉邦這時候手裏邊是什麽呢?劉邦手裏邊沒有人質,劉邦對項羽的人質戰,人質事件,他應對的是政治招,劉邦一口氣列舉了項羽的十大罪狀,叫“十罪項王”,列了項羽十大罪狀,非常有意思。

我們先看劉邦列的第一條罪狀,劉邦列的第一條罪狀簡單來說就是兩個字“負約”,什麽叫負約呢?就是當年楚懷王有一個約定,誰先入關中誰做關中王。我先進來,你最後讓我到哪兒呢?到蜀漢,到巴蜀跟漢中去了,這叫負約,罪一也,這就是第一條罪。這裏邊就有一個問題了,我們要分析的這叫不叫罪?首先我們應當肯定“懷王之約”是存在的,懷王當年確實立了個約定,誰先入關中,定關中誰做關中王。但是關中這個地方太重要了,涉及到劉項兩個集團的核心利益,在這個情況下項羽不讓步,所以項羽把他分到巴蜀。劉邦又通過張良,自己又親自出馬向項伯行賄,最後拿了漢中。應當說項羽確實是負約,就這件事,關中王這件事項羽負約了,但這叫不叫罪?大家可以判斷,這涉及到兩個集團的核心利益的時候誰都不會讓步,這是我要講的第一點。第二點,項羽負約,劉邦負約不負約呢?劉邦進入關中的時候打峣關,他先派人,酈食其、陸賈兩個人給峣關的秦將約定,聯合起來滅秦,送了人家很多東西,行賄,等人家答應聯合的時候,突然中間發動襲擊把人家給滅了,這也是負約啊。所以負約對於軍事戰爭的雙方來說,負約是個很常見的,這個時候你不能用道德的東西來衡量了。這是項羽的第一罪。這一罪我的看法是,項羽確實負約,但是這屬於戰爭行為,涉及到兩個集團的核心利益不會讓步。第二樁罪是什麽呢?劉邦給項羽的第二樁罪,就是你殺了宋義,然後自立為上將軍,這件事發生在楚懷王派劉邦西行入關,派項羽隨宋義北上救趙的時候。宋義是楚懷王非常信任的人,他讓他做上將軍,讓劉邦西行入關,讓項羽做宋義的副將,結果項羽把宋義給殺了,奪了軍權。確實有這麽回事,殺宋義確有其事,這叫不叫罪呢?這裏我們要看幾點:第一,項羽為什麽要殺宋義?第二,項羽該不該殺宋義?殺宋義實際上它是項羽和楚懷王矛盾激化的一個表現。本來這個楚懷王是項羽的叔叔項梁立的,立了他以後,項梁只是讓他做個傀儡,但是楚懷王雖然只是個放牛娃,他不甘心做傀儡,項梁活著他忍著,項梁戰死他就借機奪了項羽的兵權,這是跟項羽結得第一怨。後來項羽要求西行入關的時候,他讓項羽北上救趙,讓劉邦西行入關,派宋義做北上救趙的總指揮,項羽只做了一個副將,結了第二怨。而宋義又站在楚懷王一邊制約項羽,甚至於下令約束項羽,要殺項羽。所以這件事情的起因是楚懷王和項羽之間的矛盾的表現,導火索是兩個人因為政見不和,項羽主張速戰速決,就立即渡河,楚攻其外趙應其內,這樣來打敗秦軍。宋義的主張是什麽呢?宋義主張是先讓秦趙兩家鬥,等他倆鬥過以後我們再跟著打。這個時候有了一個機會,宋義派他的兒子到齊國去做相國,宋義去送行,整天吃喝。而這個時候他停留這個地方40多天不走,士兵們都沒有東西吃,項羽抓住這個機會把宋義殺了,這就是殺宋義。為什麽殺講清楚了,該不該殺這事不太好講,宋義該不該殺呢?宋義是站在楚懷王一邊來控制項羽的人,殺了宋義項羽掌握了軍權,才有下面破釜沉舟、巨鹿之戰,如果項羽不殺宋義不掌兵權,就沒有破釜沉舟,沒有巨鹿之戰。所以這一個該不該的問題不大好講,這個問題是不是罪?大家也可以想。因為這兩個問題一個是負約,一個是殺宋義,這兩個問題都涉及到劉邦和項羽的核心利益,所以他認為是罪。第三,擅劫諸侯兵入關,劉邦這個罪指的是什麽呢?說你項羽把巨鹿之戰打完以後打完以後你應當向楚懷王報告,不應當擅自領兵入關,他認為這是第三條罪。這條罪我們可以說,這條罪叫莫須有,這叫欲加之罪,這個罪不成立,為什麽呢?楚懷王派宋義、項羽北上救趙,這是兩大任務,第一,救趙。第二,滅秦。既然有滅秦的任務,那麽他入關有什麽不可以的呢?而且這個罪一跟罪三你結合起來看,劉邦說誰先入關中誰做關中王,那就意味著劉邦可以積極地往裏面打,項羽也可以積極地往裏邊打,怎麽現在劉邦打進去就是對的,項羽領著打進去就叫擅劫諸侯兵入關呢?這話講不通啊。只許你打不許我打,和尚摸得我摸不得,這個說不通,這個叫欲加之罪,所以罪一、罪二不好說,大家可以自己判斷,罪三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