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為人後母

呂雉出嫁之時還有一個令她非常難辦的問題:劉邦已經有了一個非婚生的兒子劉肥。《史記·齊悼惠王世家》:“其母外婦也,曰曹氏。”《漢書·高五王傳》:“其母高祖微時外婦也。”

兩部史書都稱曹氏為“外婦”,所謂“外婦”,是指外遇之婦。所謂“微時”,就是未發跡之時。可見,劉肥不是劉邦和呂雉的親生之子,劉肥的生母姓曹。《史記》、《漢書》僅有這麽一個簡短的記載,至於這位曹姓女子的詳細身份,我們已經無從得知了。

劉肥是劉邦與呂雉結婚之前所生,還是與劉邦結婚之後所生?史無明載。可能性較大的是劉肥出生在劉邦與呂後結婚之前:

第一,劉肥比劉盈年長;

第二,呂雉沒有對劉肥出生做出任何反應。

根據這兩點,我們可以推斷:不到二十歲的呂雉嫁給了四十一歲的中年亭長劉邦,而且,這位亭長雖然沒有正式結婚,卻有了一位未婚生育的兒子。

史書也沒有關於劉肥出生時間的記載,如果劉肥出生得較早,很可能呂雉初婚時的年齡與劉肥的年齡相差無多。如果真是如此,呂雉與劉肥的相處會更困難。一般來說,年輕的繼母很難和一位成年的非婚生兒子建立起比較親密的關系。

劉肥跟著誰長大的?這一點史書也沒有記載。

史書記載了劉邦的另外一個兒子劉長因母親自殺而亡無人撫養,於是,劉邦讓呂後撫養劉長,但是,那時劉邦已經當了皇帝。當了皇後的呂後撫養一個孩子,並不費勁,因為,帶孩子的許多具體事情並不需要呂後親自動手處理。

如果劉肥與呂雉生活在一起,對呂雉來說,就更為困難了。一位不滿二十歲的少婦,卻要和一位與自己年齡相差無幾的大兒子朝夕相處,其間的種種困難更難詳述。

劉邦當皇帝的第二年(前201年,高祖六年)封劉肥為齊王,統轄齊國七十多座城市。劉邦所封諸子之中,齊王劉肥的封地最多。

而且,劉邦還非常破例地下了一道命令:“諸民能齊言者皆予齊王。”(《史記·齊悼惠王世家》)即把能夠講齊地方言的人全部遷到齊國。

秦末大起義和四年的楚漢戰爭使天下不少人被迫離開故土,齊地百姓遷居他鄉的人非常多。劉邦為了壯大齊王劉肥的力量,命令天下會講齊地方言的人都遷回齊地居住。

經過秦末和劉項之爭的戰亂,各地人口死亡的現象非常嚴重。

齊王劉肥的封地已經非常大了,所欠缺的是人口。由於有了這道詔書,從齊地流亡他鄉的齊人都得返回齊地,這對劉肥來說非常有利。因為,人口增加,意味著賦稅、兵員都增加了。

這是非常破例的一道王命。我們在史書中沒有看到類似的王命。

這道王命的出台可能有兩點原因:

第一,劉邦對這位庶長子相當不錯,和這位曹姓“外婦”的感情應當說也不錯;

第二,劉肥年長,較為成熟,有能力管轄人多地廣的齊地。

劉邦封劉肥為齊王會不會影響到劉邦和呂雉的感情?我們今天在史書中間看不到任何這方面的記載。

呂雉和庶長子劉肥的關系有一個時間因素。新婚之際,年輕的呂雉面對劉肥,確有很不舒服的感覺。

首先,呂雉的無奈。

呂雉與劉邦的婚姻是她的父親呂公指定的,呂雉沒有選擇的權利,她只能被動接受這種婚姻現實。即使劉邦有一個非婚生的兒子,呂雉也只能被動地接受。

其次,呂雉的善良。

在劉邦發跡之前,呂雉對劉肥沒有任何苛刻之舉,這對一位丈夫長自己二十多歲的少婦來說,實屬不易。

我們可以設想一下,一位不滿二十歲的新婚少婦,卻要面對一個和自己年齡差不多的大兒子,相互的接受,非常復雜。特別是男孩子,接受一位非親生的母親,一般要有一個適應的過程。

按照正常情況,呂雉結婚第二年就有了自己的親生兒子。一位母親,有了自己的親生兒子後,與非婚生兒子的相處就更為困難。

面對一個親生、另一非親生的兩個兒子,呂雉能否一碗水端平呢?

偏愛親生兒子是人的天性,年輕的呂雉在處理親生兒子和非親生的劉肥關系這一問題上可能會遇到不少困難。史書沒有這方面的任何記載。但是,這個問題卻是非常現實的。

有人認為:劉肥沒有和劉邦生活在一起,而是寄養在曹姓女子家中。此說只是一個推論,因為我們今天沒有任何資料說明劉肥寄養在曹姓女子家中。

劉邦稱帝之後呂後與劉肥的關系,與初婚時期呂雉與劉肥的關系有了較大變化:

第一,曹姓“外婦”早已不構成對呂後的威脅。

沒有任何史料說明劉邦和曹姓“外婦”後來還有多少聯系。劉邦是四十一歲左右與呂後成婚,四十六歲劉邦有了嫡長子劉盈,四十八歲起兵反秦。從此,劉邦與呂後分居長達六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