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趙高之死(第2/5頁)

第一,何以苟活?秦二世繼位之後,大搞白色恐怖,兄弟們被殺戮殆盡,子嬰如果真是秦二世之兄,焉能在大屠殺中得以幸免?

第二,憑何進諫?據《史記·蒙恬列傳》記載,秦二世繼位之後,趙高第一個要除掉的就是蒙恬、蒙毅兄弟。但是,子嬰向秦二世進諫,我聽說趙王遷殺了他的大將李牧,燕王喜派荊軻刺始皇帝,齊王建殺忠臣而信用後勝。最終,這三位國君都因之亡國,還搭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蒙恬、蒙毅是大秦帝國的重臣(今蒙氏秦之大臣謀士也),如果殺了他們,將會內失臣心,外失民心,萬萬不可啊!秦二世不聽,最終逼殺了蒙氏兄弟。

子嬰一是敢於勸諫,二是勸諫的話說得很重,三是秦二世竟然不予計較。這說明什麽?這說明子嬰的身份非常特殊。

我們不妨重復一下子嬰勸諫秦二世的話:

臣聞輕慮者不可以治國,獨智者不可以存君。誅殺忠臣而立無節行之人,是內使群臣不相信,而外使鬥士之意離也。臣竊以為不可。

大家仔細看看這幾句話,等於指責秦二世是“輕慮者”,殺蒙氏兄弟是“誅殺忠臣”,是“立無節行之人”。誰敢對殺人成性的秦二世如此講話?

如果子嬰是秦二世的哥哥,不被殺就是萬幸了,豈敢如此進諫?

所以,子嬰不可能是秦二世之兄。

那麽,只剩下“秦始皇弟”一說了。這種說法能成立嗎?

此說僅見於《史記·李斯列傳》,但相較前二說,此說比較合理。

第一,年齡相符。子嬰如果是秦始皇的弟弟,一定有年長的兒子,所以,子嬰與其二子商議誅殺趙高就比較合理。

第二,進諫有據。作為秦二世的叔叔,子嬰自然敢於進諫,即使話說得重了,秦二世也不大好計較。因為,秦始皇之前的六位國君,只有秦武王亡故後因為年輕無子才選了他的兄弟繼位為昭襄王,其他各代秦王都是父死子繼。所以,從秦國國君的繼承制度上看,作為秦始皇的弟弟,子嬰不可能繼位。正因為子嬰不可能繼承王位,所以,他說話就顧忌較少。秦二世繼位之後的最大政敵是他的兄弟姐妹,他大搞白色恐怖的對象也是他的兄弟姐妹。

作為他叔叔的子嬰不是他的政敵,且又是他的父輩,所以,子嬰敢於進諫,秦二世也不予追究。

第三,聲望相合。趙高殺了秦二世,自己又無法繼位。秦二世的兄弟已經被殺害殆盡,因此,秦國國君的人選就順理成章地在秦始皇的兄弟中產生了。作為秦始皇的弟弟、秦二二世的叔叔,又有非常高的人氣,子嬰的這種身份非常符合趙高擁立的理由。

趙高確立子嬰繼承大業之前,已經言明,大秦帝國的國土大幅縮水,山東六國相繼立國,因此,子嬰只能繼位稱秦王,不得再稱皇帝。

趙高讓子嬰齋戒五天之後,再到祖廟中舉行典禮,接受玉璽,繼承王位。

子嬰得知二世胡亥被殺,趙高立自己繼承王位。齋戒之時,他和兩個兒子及宦官韓談商議,趙高在望夷宮殺了二世,擔心群臣會殺了他,所以,才擁立我繼位。我還聽說,趙高已經和楚人商議聯合滅秦而在關中稱王。現在他要我齋戒五天之後到祖廟中去繼承大統,這是想在祖廟中對我下手。我如果稱病不去,趙高一定會親自來。他一來,我就殺了他(令子嬰齋,當廟見,受玉璽。齋五日,子嬰與其子二人謀日:丞相高殺二世望夷官,恐群臣誅之,乃詳以義立我。我聞趙高乃與楚約滅秦宗室而王關中,今使我齋見廟,此欲因廟中殺我。我稱病不行,丞相必自來,來則殺之)。

趙高派了幾撥人來催子嬰,子嬰拿定了主意就是不去。趙高急了眼,新國君在宗廟受命是國家大事,子嬰怎麽能不來?於是,他親自到子嬰齋戒的宮中來“請”。子嬰聽說趙高求見,立即召趙高入內。子嬰指使韓談潛伏在暗處,趙高一進齋宮,韓談眼疾手快,一刀就將他砍死了。子嬰趁機夷滅了趙高三族(高使人請子嬰數輩,子嬰不行,高果自往日:宗廟重事,王奈何不行?子嬰遂刺殺高於齋宮,三族高家以徇鹹陽)。

沙丘政變以來一直順風順水的趙高終於走完了他罪惡的一生。

趙高萬萬沒有料到自己最終竟然死於子嬰之手,並像李斯一樣被滅三族。

沙丘政變的三巨頭胡亥、趙高、李斯一個個都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趙高設計殺了那麽多人,特別是殺扶蘇,戮蒙恬、蒙毅,族李斯,弑胡亥,難度都相當大。但是,趙高殺別人易如反掌,玩得如魚得水,為什麽最終卻栽在了子嬰的手裏呢?

趙高低估了子嬰,完全沒有想到子嬰竟然敢拿自己開刀。如果趙高充分估計到這一點,子嬰就不可能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