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出了一個明白人(第2/2頁)

私鹽販子雖然有利可圖,處境卻相當危險,被官府抓住只能將頭伸出,挨那一刀。看看古代的法律就知曉了。唐代法律規定:走私食鹽一石者,就處死刑。一石就是一百多斤吧。五代十國時期,則是私鹽販子,一經抓住,不管多少,就是殺頭。

宋代最仁厚,取消死罪,但是也是重罰。浙江等地沿海的販鹽團夥更是囂張,甚至形成了生產、販運、分銷、供給、保障的運作體系。首先就是沿海的鹽民會為其提供廉價的鹽產品,然後鹽被通過海船近海航行到其他沿海省份。在河流入海口還有準備好的小船,負責河流運輸和終端銷售,然後再將所獲錢財上繳,由團夥統一分配。

這些販鹽團夥甚至在沿海的島嶼建立自己的生產、生活基地,與大宋進行長年的武裝對抗,官府也不願意撩撥他們。一是這些私鹽販都是亡命之徒,剿滅結果可能兩敗俱傷。二是,如果不加阻礙,他們只是賣鹽牟利,不會過分擾亂社會治安。三也是最重要的,抓“鹽子”沒什麽油水,純屬苦差事——搞不好得罪了“鹽子”,全家活不了!

楊霖的目光逐漸玩味起來,楊通不好意思地訕笑兩聲,說道:“不然你以為爹為啥能這麽快起家,你當天上下銅板呢,窮人翻身哪有想的那麽容易。”

鹽販子都是些全國到處跑的行家,他們機警、幹練、有經驗,天生就是幹特務的料。

大浪淘沙,不合格的早就被抓起來刺配了,剩下的都是些精英。

這確實是合適的人選,楊霖問道:“爹,你在其中……曾經是?”

楊通老臉一紅,語氣竟然有些扭捏,道:“當年,他們叫我兩淮鹽王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