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2/3頁)

呂妻一聽“危國祥”這三個字,心下明白了大半。兩個月前呂忠全與危國祥發生了那場嚴重沖突,她當時便甚為不安,擔心此後的日子難得過得安穩。自古有訓,民不鬥官,別看危國祥這等胥吏不入品流,卻是平頭百姓的現管。他若想整治你,那將花樣百出,讓你防不勝防。後來聽說危國祥被革除了職差,呂妻連呼阿彌陀佛,才不再提心吊膽。如今聞聽危國祥又當上了捕頭,而且這所謂的致死人命案乃其一手經辦,不用問她也明白,禍事是所為何來了。

此事純屬危國祥挾私報復栽贓陷害無疑。可是你這麽說,必須有證據,否則倒更要加上一層誣陷官吏的罪名。呂妻打算先找到那個黃家,問清他們是何時因何病服用的何種藥物,如何能證明其藥出自濟世堂。以便從中抓住破綻,然後進行反訴。但當藥鋪夥計千方百計打聽到黃家的住處時,那黃家卻已遷走,去向不明。

這就顯然是做賊心虛。雖然對質不成,呂妻心裏卻更加有底,乃據理書寫了一紙申辯狀,擊鼓鳴冤呈進官府。

宋朝的司法制度,是由各級行政長官兼理刑事,以其副職及幕職官員如通判、判官、推官等佐之。開封府作為京師,又另設有一個叫軍巡院的機構司檢刑案。開封府尹乃朝廷重臣,職事萬千,名義上負有掌管司法之責,實際上不可能天天坐在大堂上審案,類似呂忠全這種級別的案件他根本無暇過問。所以呂妻申辯狀的最終落腳點,就是軍巡院。

軍巡院的主官謂之軍巡使判官,其下的職官喚作公事幹當。負責審理此案的軍巡使判官及公事幹當,早接到了危國祥遞上來的招呼:呂忠全其人一向不守本分對抗官府,如今又兜售假藥致死人命,實屬不法奸商,應予從嚴懲辦。危國祥雖然職位卑微,卻與當朝張少宰有著枝蔓,且在市井中亦有一定的勢力,這些官員對此都有所了解,也都不願平白無故地與這種有背景有能量的混世魔王結怨。他們心裏有數,肯定是危國祥與呂忠全有過節兒,是危國祥成心要整治這個人。反正那姓呂的無權無勢無靠山,整了也就整了。做個順水人情,何樂而不為?所以雖明知此案大有蹊蹺,卻也沒人著意理會。

呂妻的申辯狀於呈遞入衙的當日即被駁回,而且批語甚是理直氣壯:經搜查,在濟世堂庫房發現假藥若幹種,其中數味與死者所服用之藥物相同。呂忠全利欲熏心貪財害命,鐵證如山毋庸狡辯。

見到官府的態度如此冷若冰霜不可理喻,呂妻方知危國祥已上下其手將圈套做死,使用正常的方法是拆解不開了。

起先呂妻擔心危國祥施加報復,也不過是怕他騷擾櫃台生意,破壞藥鋪財路,卻壓根沒想到他能使出如此卑鄙歹毒的陰招。呂妻恨透了這個殺人不見血的惡棍,也恨透了不論是非曲直與其沆瀣一氣的官府。然而胳膊扭不過大腿,雞蛋碰不過石頭,現實就是這樣,你認也得認,不認也得認。面對這樣一種現實,欲想救人出獄,不能不改弦更張。

如何改弦更張?有理沒人聽,那就不能再講理;有冤無處訴,那便不可再申冤。胳膊斷了袖子裏藏,門牙掉了肚子裏咽,經與夥計們合計,呂妻只得含悲忍淚,飲恨吞仇,委派一個夥計攜了厚禮,卑躬屈膝地登門叩見危國祥,拜求他手下留情多行方便。

此乃危國祥意料中事,也是他收拾呂忠全通盤計劃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眼見得事情一步步走向既定目標,危國祥不由心花怒放。他乜斜著眼睛,對來者一本正經地放話,呂忠全違法經商草菅人命,其罪非輕按律當斬。如欲減輕罪責留得性命,只有一個辦法,那便是令苦主遞狀改口,稱經過再度驗查,發現導致死者亡故之因非止飲用假藥一端。這事的難度很大,不過看在大家都是鄉裏鄉親的份兒上,他可以盡量從中斡旋。但苦主那邊的補償,是斷然少不得的。畢竟那是一條人命,沒有個幾千兩銀子的撫恤,難得私了下來。

呂妻明知這是敲詐,卻不得不咬著牙依言去辦。

僅靠家中的積蓄遠不能滿足危國祥的胃口,危國祥催得又緊,威脅她說若不能及時將事辦妥,一俟軍巡院終審定案,便無挽回的余地了。萬般無奈下,呂妻忍痛決定出賣藥鋪。

可是事情又怪,盡管價碼一降再降,這幾大間位處京師黃金地段的鋪面房居然無人問津。直到呂妻狠著心腸將價碼降到了藥鋪實際價值的五成以下,才算等來了一個買主。與買主簽過買賣契約,她的滿頭烏發一夜之間皆成灰白。

被拷打得遍體鱗傷的呂忠全好歹算是回到了家中,可他那原本富足殷實的家業卻已蕩然無存。現在的這個家,屬於他的,除了一個因突受驚嚇臥病在床的幼子和一個看上去似乎蒼老了二十多歲的妻子,就只剩下了一間僅可勉強棲身的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