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清日兩國戰前軍力對比(第5/7頁)

1894年7月16日,倫敦,陸奧宗光親自在新的《日英通商航海條約》上簽字。西方列強對日本的最後一個不平等條約廢除了。

按照新條約的規定:英國取消在日本的租界,廢除在日本的治外法權,日本提高對英關稅率(由5%提高到10%~15%)。英國不僅取消了在日本的特權,關稅率的提高還將為日本接下來發動清日戰爭提供巨大的經濟支持。

在條約簽訂的同一天,英國立即向清國政府翻臉,李鴻章得到了來自英國外交部的照會:立即答應日本人提出的所有條件!

外交是一門學問

俄國人退出“調停”,英國在朝鮮局勢中從打“清國牌”到改打“日本牌”,李鴻章奉行的以夷制夷的外交手段失敗了。它表明這一手段的核心不僅在於如何準確把握其他國家的利益,更需要配以本國抽刀亮劍的勇氣。日本人的狡詐、貪婪、陰險、堅定、勇猛、狼性十足,在俄國和英國之間左右開弓,這是另一種版本的以夷制夷。而清國政府失去了原本屬於它自己的機會。

在外交上,清國政府處處表現出謙虛忍讓、老實誠懇、愛好和平,但誰都知道,國家利益面前,只有老實是沒用的,只喊著愛好和平也是沒用的。在國際沖突中,進攻或者以攻為守其實才是大部分時候的首選,一味的妥協和退讓也許會讓你獲得“道義上的支持”,但也會喪失很多的盟友和潛在盟友——如果你自己都不硬,大家又怎能支持你去硬?

在與陸奧宗光的外交爭鬥中,李鴻章可以用“完敗”一詞來形容。除了國家實力,清日兩國在外交方面上的指導思想也是完全不同的。這要從一本書說起。

1864年,大清國翻譯出版了一本很專業的書籍(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這是一本國際法著作,主要講述國家之間的往來、出使、交戰等國際慣例,作者是美國人,他的觀點是很善良的,比如小孩子們不到萬不得已不打架,國家也一樣,要注意維護世界和平;即使打架,也必須有個理由(師出有名),而且不能自己先動手,要等對方先開打(不能釁自我開)。

書翻譯成中文後,取了個很嚇人的名字:《萬國公法》。

《萬國公法》受到了清國外交界的熱烈歡迎,除了書中的觀點很符合傳統道德,也代表了他們對於西方列強世界的“善良”願望。在他們看,此書是西方“大儒”所著,各國君主必定真心遵守,不敢違抗,一旦國與國之間發生摩擦,各國都得翻到書中的某一頁來定案。

於是他們把這本書奉為了外交寶典,有重大問題爭論不下的時候,就搬出寶典來看一看。

同一年,這本書由清國傳入日本。對於在天朝大國的政府高層流行的書,日本人自然不敢怠慢,他們對此書給予了極大的重視,掀起了一股“國際法熱”。用當時學者寫的文章來說就是——“第一次知道了各國之間交往也是有法規的”。但是,日本人在仔細研究了之後提出了他們的疑問:各國真的會遵守這樣的法規嗎?

幾年後,帶著這樣的疑問,一個代表團出發了,他們在西方世界看到了弱肉強食的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更加疑惑。在德國,著名的“鐵血宰相”俾斯麥毫不忌諱地告訴日本人:

“如今世界各國表面上都說要以禮儀相交,講究和平世界,不過,在國際關系中,正義和力量從來是在一起的,有力量才會有正義。對於一個國家來說,最重要的是加強實力,以自己的力量來保衛自己,而不要依賴任何國家。你們要知道,事實只可能是,當某一國感到國際法對它不利時,它就會置之不理、多方狡辯、訴諸戰爭。所以萬國公法能不能得到執行,完全是靠實力說話的。”

日本人終於用實地見聞證實了他們的懷疑,考察團滿心歡喜地將答案帶回了國內,《萬國公法》再也沒人去看了。福澤諭吉更用了一句話來總結:“數千萬言的《萬國公法》,可以用一聲槍炮抹殺之。”

日本從此一心奉行務實外交和強權外交,而陸奧宗光無疑是這方面的突出代表。

戰鬥即將打響

形勢驟然緊張。萬般無奈的李鴻章只好準備接受日本最初提出的那個方案:可以先商議朝鮮“內政改革”,後撤兵,此時陸奧宗光用了那句熟悉的話來回答:今時不同往日了,兄弟!

7月19日——在英國明確表示支持日本三天後,占據漢城的日軍迅速行動,他們闖入朝鮮王宮,向朝鮮政府提交最後通牒。我們只需要看其中的三條內容:

1.朝鮮國王必須下旨驅逐在牙山的清軍。

2.朝鮮廢除和清國之間的一切條約(改變屬國地位)。

3.限朝鮮三天內(截止到7月23日零時)給予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