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強大的北洋艦隊何以一敗塗地?(第5/6頁)

丁汝昌不僅在劉公島上蓋了自己住的房子,還修建了大批商鋪用於出租,然後這些租金落入了他自己的腰包。聰明的方伯謙發覺了這個發財的機會,也搞了不少出租屋,於是兩位房東大人因為爭搶租客問題,進行罵戰。

買這麽多房子,自然是為了找小三的方便。書生意氣強的方伯謙先是與丁汝昌同時看上一位妓女,發生矛盾,然後又與劉步蟾同時想娶一個美女小妾而差點拔刀相向。

腐敗是從中高層開始的,那就不得不影響普通士兵。上行下效,歷來就是腐敗學得最快。

在劉公島基地的周邊,有一排排的娛樂場所,包括賭館、鴉片館、茶樓、妓院等,從頭數過去不下50家。它們都與軍方相關,將領們有時是作為顧客來照顧生意,有時是作為幕後老板來照看生意。而大家每年最盼望的就是冬天的到來,一入冬,就可以帶著軍艦去南方過冬,然後泡在上海或者香港的花花世界裏,樂不思歸。

幾年時間裏,新興的北洋海軍就這樣像八旗綠營一樣迅速全軍腐化了。

大家都忙著賺錢和享受,日本雖然被列為假想敵,大部分人都知道清日一戰不可避免,但戰術問題是沒有人來研究的,備戰工作也不是認真去辦的,日本海軍的情報,也是沒人去收集的。

日常的訓練也就是走走過場而已。當有領導來視察時,旌旗蔽日,把定遠和鎮遠拉出,巨艦出海,讓領導高興一下。如果要看實戰演練,也很好辦,靶子早就在一個固定的位置準備好,幾個預定的開炮點也設置好,檢閱開始,軍艦開到這些預定地點,閉著眼睛發幾炮,百發百中,總算摸索出了一條具有北洋特色的讓領導滿意的視察模式。

這些情況其實也引起了朝廷的注意,言官禦史們多次彈劾丁汝昌,但都被李鴻章頂了回去。李鴻章需要丁汝昌的原因前面說過了。而需要李鴻章的是誰,答案將隨著戰爭的深入而揭曉。

方伯謙的結局

海戰的結果傳出了,朝廷上下一片嘩然,清流言官們找到了事做:不遺余力地參奏丁汝昌。早就看他不順眼了,更何況還戰敗了!於是,丁汝昌被專門參,被單獨參,被在其他奏折中附帶參,反正成了炮轟的對象,眾矢之的。與此同時,言官還暗地裏將矛頭對準李鴻章,要求追究李鴻章的領導責任。

丁汝昌趕緊向李鴻章寫報告,把海戰的過程描述了一遍。接到報告後李鴻章仔細閱讀,發現了一個興趣點,馬上給丁汝昌回電:“接電,此戰甚惡,何以方伯謙先回?”

丁汝昌明白了,於是他重新寫了一個報告。這個新報告重點講了講方伯謙如何率領濟遠艦逃跑,順便將方伯謙的逃跑定義為艦隊變成一盤散沙的直接原因——“方伯謙首先逃回,各船觀望星散,將隊伍牽亂”。

後來,李鴻章加上一句:“若非濟遠、廣甲相繼遁逃,牽亂船伍,必可大獲全勝!”

李鴻章的意思已經很明顯了:就讓方伯謙成為北洋艦隊戰敗的替罪羊吧。

但是,對於李鴻章來說,找到這個替罪羊,還需要堵住“閩黨”以及朝中言官們的嘴。

他們很快想到一個人——劉步蟾。

劉步蟾屬於“閩黨”,借劉步蟾之手去殺掉方伯謙,無論是“閩黨”還是言官,都無話可說。

要借到劉步蟾之手,還需要一道程序:讓他暫時成為北洋艦隊的最高指揮官(代理司令)。

於是,丁汝昌開始養傷休假,李鴻章命令劉步蟾暫時接替丁汝昌的職位。丁汝昌寫好的那第二封戰報,由劉步蟾簽發。

按照《北洋水師章程》規定,艦隊司令平時有事不能來上班,應該由左翼總兵(林泰曾)代理,左翼總兵也不能來上班時,才由右翼總兵(劉步蟾)代理。所以,按照章程規定,即使是丁汝昌有傷請假,代理司令也應該是由林泰曾來接替,而林泰曾一向老實,他是絕對不會簽發把方伯謙定為替罪羊的報告的。李鴻章看中的就是劉步蟾為人強硬,能壓服其他福建同鄉——借刀殺人之計,很完滿。

根據這個戰報,李鴻章請旨將方伯謙即行正法。

朝廷當即同意,李鴻章立即將處斬方伯謙的電報發給北洋艦隊,電文的簽收方是“丁提督劉鎮”,也就是讓丁汝昌和劉步蟾同時簽收,而以前李鴻章發給北洋艦隊的電報都是丁汝昌一人簽收——這就是說,劉步蟾必須全程參與殺方伯謙的過程。

同為福建人的林泰曾、葉祖珪、邱寶仁一齊求見劉步蟾,請求他看在大家都為老鄉以及27年同學同事的分上,設法保住方伯謙一命。

劉步蟾表示:我也沒有辦法啊。

42歲的方伯謙被押至旅順黃金山山腳下斬決。

就方伯謙戰場逃跑來看,他的行為屬於嚴重地違反軍紀,被正法是一點都不冤枉的。但是他又很冤枉,他的冤枉在於一個人承擔了大東溝決戰失敗的責任,而丁汝昌解脫了,李鴻章也給了朝廷一個交代,言官們的嘴被堵上了。大家一團和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