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的恐怖政治

洪武二十八年(1395)正式頒布《皇明祖訓》。這一年,朱元璋已經是六十八歲的衰翁了。

在這一年之前,桀驁不馴的元功宿將殺光了,主意多端的文臣殺絕了,不順眼的地主巨室殺得差不多了,連光會掉書袋子搬弄文字的文人也大殺特殺,殺得無人敢說話,甚至都不敢出一口大氣了。殺,殺,殺!殺了一輩子,兩手都塗滿了鮮血的白頭劊子手,躊躇滿志,以為從此可以高枕無憂,皇基永固,子子孫孫吃碗現成飯,不必再操心了。這年五月,特別下一道手令說:“朕自起兵至今四十余年,親理天下庶務,人情善惡真偽,無不涉歷,其中奸頑刁詐之徒,情犯深重,灼然無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懼,不敢輕易犯法。然此特權時措置,頓挫奸頑,非守成之君所用長法。以後嗣君統理天下,止守《律》與《大誥》,並不許用黥刺剕劓閹割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98]

其實明初的酷刑,黥刺剕劓閹割還算是平常的,最慘的是淩遲,凡是淩遲處死的罪人,照例要殺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慢慢地折磨,硬要被殺的人受長時間的痛苦。[99]其次有刷洗,把犯人光身子放在鐵床上,澆開水,用鐵刷刷去皮肉。有梟令,用鐵鉤鉤住脊骨,橫掛在竿上。有稱竿,犯人縛在竿上,另一頭掛石頭對稱。有抽腸,也是掛在竿上,用鐵鉤伸入榖門把腸子鉤出。有剝皮,貪官汙吏的皮放在衙門公座上,讓新官看了發抖。此外,還有挑膝蓋、錫蛇遊種種名目。[100]也有同一罪犯,加以墨面文身,挑筋去膝蓋剁指,並且五刑的。[101]據說在上朝時,老皇帝的脾氣好壞很容易看出來,要是這一天他的玉帶高高地貼在胸前,大概脾氣好,殺人不會多。要是撳玉帶到肚皮底下,便是暴風雨來了,滿朝廷的官員都嚇得臉無人色,個個發抖,準有大批人應這劫數。[102]這些朝官,照規矩每天得上朝,天不亮起身梳洗穿戴,在出門以前,和妻子訣別,吩咐後事,要是居然活著回家,便大小互相慶賀,算是又多活一天了。[103]

四十年中,據朱元璋自己的著作,《大誥》《大誥續篇》《大誥三篇》和《大誥武臣》的統計,所列淩遲梟示種誅有幾千案,棄市(殺頭)以下有一萬多案。三篇所定算是最寬容的了。“進士監生三百六十四人,愈見奸貪,終不從命三犯四犯而至殺身者三人,三犯而誹謗殺身者又三人,姑容戴斬,絞、徒流罪在職者三十人,一犯戴死罪徒流罪辦事者三百二十八人”。[104]有禦史戴死罪,戴著腳鐐,坐堂審案的,有挨了八十棍回衙門做官的。其中最大的案件有胡惟庸案、藍玉案、空印案和郭桓案,前兩案株連被殺的有四萬人,後兩案合計有七八萬人。[105]所殺的人,從開國元勛到列儒裨將、部院大臣,諸司官吏到州縣胥役、進士監生、經生儒士、富人地主僧道屠沽,以至親侄兒、親外甥,無人不殺,無人不可殺,一個個地殺,一家家地殺,有罪的殺,無罪的也殺,“大戮官民不分臧否。”[106]早在洪武七年,便有人向他控訴,說是殺得太多了,“才能之士,數年來幸存者,百無一二。”[107]到洪武九年,單是官吏犯笞以上罪,謫戍到鳳陽屯田的便有一萬多人。[108]十八年九月在給蕭安石子孫符上也自己承認:“朕自即位以來,法古命官,列布華夷,豈期擢用之時,並效忠貞,任用既久,俱系奸貪?朕乃明以憲章,而刑責有不可恕。以至內外官僚,守職維艱,善能終是者寡,身家誅戮者多。”[109]郭桓案發後,他又說:“其貪婪之徒,聞桓之奸,如水之趨下,半年間弊若蜂起,殺身亡家者人不計其數。出五刑以治之,挑筋剁指足髡發文身,罪之甚者歟?”[110]

政權的維持建立在流血屠殺、酷刑暴行的基礎上,這個時代,這種政治,確確實實是名副其實的恐怖政治。

胡惟庸案發於洪武十三年,藍玉案發於洪武二十六年,前後相隔十四年,主犯雖然是兩個,其實是一個案子。

胡惟庸是初起兵占領和州時的帥府舊僚,和李善長同鄉,又結了親,因李善長的舉薦,逐漸發達,洪武三年拜中書省參知政事,六年七月拜右丞相。

中書省綜掌全國大政,丞相對一切庶務都有專決的權力,統率百官,只對皇帝負責。這制度對一個平庸的,唯唯否否,阿附取容“三旨相公”型的人物;或者對手是一個只顧嬉遊逸樂、不理國事的皇帝,也許不會引起嚴重的沖突。或者一個性情謙和容忍,一個剛決果斷,柔剛互濟倒也不致壞事,但是胡惟庸幹練有為,有魄力,有野心,在中書省年代久了,大權在手,威福隨心,兼之十年宰相,門下故舊僚友也隱隱結成一個龐大的力量,這個力量是靠胡惟庸做核心的。拿慣了權的人,怎麽也不肯放下。朱元璋呢,赤手空拳建立的基業,苦戰了幾十年,拼上命得到的大權,平白被人分去了一大半,真是倒持太阿,授人以柄,想想又怎麽能甘心!困難的是皇帝和丞相的職權,從來不曾有過清楚的界限,理論上丞相是輔佐皇帝治理天下的,相權是皇權的代表,兩者是合二而一的,不應該有沖突。事實上假如一切庶政都由丞相處分,皇帝沒事做,只能簽字畫可,高拱無為。反之,如皇帝躬親庶務,大小事一概過問,那麽,這個宰相除了伴食畫諾以外,又有什麽可做?這兩個人性格相同,都剛愎,都固執,都喜歡獨裁,好攬權,誰都不肯相讓。許多年的爭執、摩擦,相權和皇權相對立,最後,沖突表面化了。朱元璋有軍隊,有特務,失敗的當然是文官。在胡惟庸以前,第一任丞相李善長小心怕事,徐達經常統兵在外,和朱元璋的沖突還不大明顯嚴重(劉基自己知道性子太剛,一定合作不了,堅決不幹),接著是汪廣洋,碰了幾次大釘子,末了還是賜死。中書官有權的如楊憲,也是被殺的。胡惟庸是任期最長、沖突最厲害的一個。被殺後,索性取消中書省,由皇帝兼行相權。皇權和相權合而為一。洪武二十八年手令:“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事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以後嗣君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111]這裏所說的“事皆朝廷總之”的朝廷,指的便是他自己。胡惟庸被殺在政治制度史上的意義,是治權的變質,也就是從官僚和皇家共治的階段,轉變為官僚成奴才,皇帝獨裁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