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夏夷交勝(第3/3頁)

然則夷羿之故事,我們在現在尚可見到三種傳說。一、以夷羿為自天而降甚高明者,《山海經》《天問》屬之。二、以夷羿與夏後為對,而以為一崇力一崇德,故一興一替者,此等之成敗論人,《論語》記南宮適所問之背景如此。三、以夷羿為不合道理者,《左傳》如此,然尚稱之曰“後”,記其曾“因夏民而代夏政”(夏民者,夏所服屬之民,不必改作夏族)。凡讀一切神話故事,都須注意及同一題目常因流傳之不同而其中是非倒置。此是一例,鯀亦是一例。同在《國語》中,《周語》下謂“崇伯播其淫心,稱遂共工之過”,《魯語》上謂“鄣洪水”,故夏後“郊”,《吳語》亦謂“禹之功”,我們不可不注意傳說之演變及其道德批評之改易。

夏後一代中夷夏之爭,不僅見於有窮後羿一段故事,夏代開國亡國時皆有同樣的爭鬥。現在分別說。

(一)夏後啟與伯益之爭統。關於這件事,戰國的傳說有兩種,一謂啟益相讓,二謂啟益相爭。

《孟子》:禹薦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曰:“吾君之子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啟,曰:“吾君之子也。”

《天問》:啟代益作後,卒然離。何啟惟憂,而能拘是達?皆歸射,而無害厥躬?何後益作革,而禹播降?

古本《竹書》:益幹啟位,啟殺之。(引見《晉書·束皙傳》。《史通·疑古篇》《雜說篇》兩引之。)

《孟子》的古史都是些倫理化的話,然這一段中還看出這個故事本來面目的背景,此背景即是說,代禹者幾乎是益,而啟卒得之。這話裏雖不直說有何爭執,但還可隱約看出對峙的形勢來。至於《竹書》的話,雖不能即信,但益啟之有爭執,雖《孟子》的話中也表示個破綻。因為讓爭本是一事的兩面,不是相爭的形勢,不需相讓的態度。《天問》的話,因故事遺失不大好講,然益稱後,又曾一度革夏命,則甚明白。

我們再看伯益是如何人。經籍中有伯益伯翳二人,太史公在《陳杞世家》中分為二人,然在他處則不分。《索隱》議之曰:“秦祖伯翳,解者以翳益別為一人。今言十一人,敘伯翳,而又別言垂益,則是二人也。且按《舜本紀》敘十人,無翳,而有彭祖。彭祖亦墳典不載,未知太史公意如何,恐多是誤。然據《秦本紀》敘翳之功雲,佐舜馴調鳥獸,與《堯典》‘命益作虞,若予上下草木鳥獸’文同,則為一人必矣,今未詳其所以。”按,此議甚是。太史公在此處誠糊塗。羅泌重申二人不同之說,然全無證,金仁山辯之曰:

《尚書》之伯益,即《秦紀》之柏翳也。秦聲以入為去,故謂益為翳也。《秦紀》謂柏翳佐禹治水,馴服鳥獸,豈非書所謂隨山刊本,暨益奉庶鮮食,益作朕虞,若予上下鳥獸者乎?其事同,其聲同,而太史公獨以書紀字異,乃析一人而二之,可謂誤矣。唐虞功臣,獨四嶽不名,其余未有無名者。夫豈別有伯翳,其功如此,而書反不及乎?太史公於二帝本紀言益,見《秦本紀》為翳,則又從翳,豈疑而未決,故於《陳杞世家》敘伯益與伯翳為二乎?抑出於談遷二手,故其前後謬誤也?(梁玉繩說同,見《史記志疑·人表考》不具引。)

金氏此說甚明白,此疑可以更無問題。益翳既是一人,翳又為秦趙公認之祖,然則即是嬴姓之祖,亦即是徐方之祖,亦即是《逸周書·作雒解》所謂“周公立,相天子,三叔及殷東(東亦地域名,說別見)徐奄及熊盈以略”之盈族之祖,然則伯益正是源源本本的東夷之祖,更無疑義,益啟之爭,不即是夷夏之爭嗎?

(二)湯放桀,等於夷滅夏。商人雖非夷,然曾撫有夷方之人,並用其文化,憑此人民以伐夏而滅之,實際上亦可說夷人勝夏。商人被周人呼為夷,有經典可證,說另詳。

然則夏後一代的三段大事,開頭的益啟之爭便是夏夷爭,中間的羿少康之爭又是夷夏之爭,末後的湯桀之爭還是夷夏之爭。夏代東西的鬥爭如此厲害,而春秋戰國的大一統主義哲學家都把這些顯然的史跡抹殺了,或曲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