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奸夫謀殺案(第2/3頁)

長孫嫣然道:“話不能這麽說,她與人通奸,自然有與人通奸的罪來處罰她,但是那奸夫鬥毆中殺人,她根本就不知道,更談不上同謀,憑什麽要她為此承擔責任?還要判處死刑。這未免太嚴厲了。”

武月娘道:“那又怎麽樣?王法就是王法,王子犯法,尚且與庶民同罪,更何況她一個卑賤的淫婦!王法就是這麽規定的,奸夫殺死親夫,不管這淫婦知道不知道,都要與奸夫一起按照殺人罪處死!難道,有王法,我們也不執行嗎?”

長孫嫣然頓時語塞,武月娘說的沒錯,《永徽律》就是這麽規定的,而且,《永徽律》還是長孫嫣然的爺爺長孫無忌親自主持編撰的。作為孫女,她更應該模範執行。可是想想這可憐的桑蓮,被強逼作了小妾,離開了心上人,現在有要被處死,真是可憐,可是又有甚麽好辦法能幫她脫罪呢?

蕭家鼎沒有說話,他一直在默默地翻閱這個案子的卷宗,從中尋找突破口。

要替桑蓮脫死罪,想來想去只有兩個可行的思路:一個,是否定桑蓮作為高掌櫃的小妾的身份。但是這個不好辦,因為納妾只需要一紙文書就可以了。另一個,否定桑蓮跟邱笙的通奸關系,只要兩人不是奸夫淫婦的身份,那就不能套用這一條,那鬥毆殺死高掌櫃的罪責,就只能由邱笙一個人承擔。

可是,這兩方面的證據在案件中都很齊備。有高掌櫃家人提交的納妾的文契,還有當時作中人的裏正的證詞還有文書上的簽名。有街坊的證言證明桑蓮就是高掌櫃的小妾。最主要的,還有桑蓮自己的口供,承認她是高掌櫃的小妾。所以,在這上面作文章是不可能的。

第二個方面,因為兩人的通奸關系並沒有外人看見,所以只有兩人的口供,而兩人都承認了通奸,而且明確承認雙方有夫妻之實。同時,還有高掌櫃的家人證明,當時高掌櫃發現桑蓮可能外面有男人之後,進行拷打逼問,她當場說出了邱笙。也算是傳來證據可以印證。

後面一個事情雖然有些單薄,可是雙方都承認了,這就不好辦了。

眼見蕭家鼎一直在沉默不語,武月娘對蕭家鼎:“喂!執衣,你的意見呢?”

蕭家鼎正想得出神,在武月娘問了兩聲之後才應過來:“嗯?什麽事情?”

武月娘給了他一個大大的白眼:“問你呢。這個案子你覺得有問題嗎?”

蕭家鼎當然不能這樣輕易放棄,這不是他的性格,隨口道:“我想提審一下被告,再問問。”

“還問什麽啊?兩人都承認了。事情很清楚啊!”

蕭家鼎道:“既然是錄囚,那當然要詳細復查,還是應該再聽聽喊冤的人是怎麽說的嘛。”

“好吧,隨便你!”

書吏很快把案犯桑蓮提押了上來,——一個楚楚可憐的小女子。戴著重重的枷鎖,手上和腳上都是承重的鐵鏈。

長孫嫣然看著可憐,對書吏道:“把她的枷鎖和鐵鏈都取了吧!”

書吏苦著臉道:“沒有辦法取啊,她是死囚,按照朝廷的規矩,一旦判處死罪,就必須戴上手銬和腳鐐,而且鎖眼都是砸死了的,沒有辦法用鑰匙打開的,除非是砸斷。”

長孫嫣然雖然精通刑律,但是沒有親自審訊過犯人,不知道這些規矩。看了蕭家鼎一眼,蕭家鼎聳聳肩,示意是這樣,沒有辦法。長孫嫣然只好作罷。

蕭家鼎道:“你有何冤屈?說罷。”

“民婦沒有冤屈。”

武月娘鳳目一瞪,插話道:“沒有冤屈你叫什麽冤?存心搗亂是不是?”

“民婦不敢!”桑蓮匍匐著,重重的枷鎖支撐在地上,這樣脖子可以稍稍歇息一下,“民婦是為了邱笙喊冤。”

“大膽!”武月娘怒斥,“你們奸夫淫婦,不知羞恥,還要替他喊冤,若不是你們勾搭成奸,又哪裏會有這一場禍事?說到底,都怪你!你不僅害死了你的親夫,也害死了你的奸夫!”

“是!是民婦的錯!”桑蓮哽咽著,“民婦死有余辜,一切罪責都讓民婦承擔吧。邱笙是無辜的,我聽說他是被我家老爺追殺到死胡同,無處可逃,又被老爺往死裏打,這才被迫殺人的。他是情有可原啊。他是被我害的,求大老爺作主,饒他一命,民婦甘願遭受淩遲之苦,換他一命,求大老爺恩準啊……”

說到後面,桑蓮抽泣了起來。

這個細節蕭家鼎在閱卷的時候已經注意到了,如果是現代刑法,像本案這種情況,在被對方追殺的情況下,在無路可逃而且又面臨生命威脅的時候,是允許采取正當防衛的。這種情況下殺死對方,要麽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要麽認定為防衛過當,而防衛過當是不可能判處死刑的。所以,要是在現在社會,邱笙的行為就算要承擔刑事責任,也不會掉腦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