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4章 司法(第2/2頁)

農桑其實也只是敷衍,一個地方,田土有限,水利工程有高有低,有沒有水,有沒有肥,在地方官看來是一定的,所以根本沒有人費心出力。

只有錢谷和刑名,才是真正看地方官能耐的。一個地方,收入就是那麽多,有法子的,總能收齊或是最少收八九成,要是庸懦無能者,被地方大戶吃的死死的,大戶們不交,小民們也跟風,下頭再拿不起來……這樣的地方官非去職不可。

朝廷是要錢糧的,一個地方官教化農桑再強,收不上錢糧來,也是白費。

至於刑名,也是看各人的本事。有的官兒,苦讀到五六十,勉強中了個三甲,吏部簽發出來做縣官,隔家鄉幾千裏路,雇的刑名師爺再不得力,打不得鄉談,聽不懂訟詞,那是真的兩眼一抹黑,根本就是受人擺布的泥菩薩,這樣的刑名,當然不合格。

至於他治下的百姓也就苦了,彼此爭鬥沒有人管,斷不出個道理來,遇到爭地產房產,或是毆鬥官司,更要命的是人命案子,那就更餑了。

當然,遇到那種吃了東家吃西家,心裏明白裝糊塗,一心要吃原告和被告的地方官,一縣之內,就更是慘不可言。

所以上司查看一個地方官的政績,並不是說斷案越多越好,而是境內案子越少越好。什麽人命案謀反案一個也不能有,這樣就算是卓異的治績了。

如此這般,百姓也不願叫官府斷案,能私則私,人命案子私了的也不在少數。自然,這樣也就談不上什麽法治,冤枉的人怨氣滿腹,慘毒不可言,卻也是沒有辦法。

改了新制以後,考核地方官員的治績,刑案這一條就不歸他們管了,所以說,除了少數貪官,地方官員無有不歡喜者。

當然,現在提刑司的架構還在搞,懂得刑名又清廉的吏員太少了,錦衣衛的學校一期只畢業數百人,遠不堪使用,張佳木已經奏請皇帝批準,在幾個緊要地方開辦刑名律科學校,入學的就等於是貢生,國家供給零花錢和酒肉糧食,畢業之後,就可以直接分配到地方的提刑司,分配原則當然不能,不然的話再好的吏員也脫不開地方的關系網。

就算是性子耿直,不受利誘和威脅,但又合必叫人受這種考驗?

分配原則,是以本省為主,盡量是不一個府就可。這樣的話,又熟知地方情形,又不怕豪強壓迫,或是人情關說,畢竟隔著幾百裏路,一般的手也伸不到。

光是在這提刑法治上頭,張佳木就不知道費了多少心思!

學校的規章制度,地點的選擇,辦學的經費等等。

現在的朝廷,暮氣還好不深,雖然皇帝是覺得最近太過多事,已經頗為不悅,但好歹內閣支持,刑部尚書對本部職司的改變也極為欣喜……這意味著刑部真正是執掌天下刑誅之事,名正言順,名至實歸,哪個部堂不願意在自己手中完成這種青史留名的蛻變?

就張佳木來說,權固我所欲也,但,能以手中之權多做一些利國濟民的好事,自己也是極為開心,這種心理,一般人絕計想不到,只有一個身負天下之責的人,要麽以天下供奉自己享樂,毫無節制。

要麽就是以天下為棋盤,隨意落子。

要麽,就是把責任真正扛起來,縱橫折沖,挑一個最省事,驚動最小的方法,以潤物無聲的方法,完成變革。

張佳木便是如此。

“太保的提刑司之議,之立,已經是叫學生敬服。”眾人不說話,這一次是王越開口,他看著張佳木,坦然道:“設立學校,置吏,都是叫學生五體投本。現在再加設審結的法院,提刑司管審案抓人,法院主審,而大理寺則掌訴訟和覆核……這樣,想再復今冤獄於日後,也是難矣。”

“是的,是的!”這般說法,張佳木也極是開心。

其實,他所做的,不外就是四個字:司法獨立。

但有皇權在上,司法是否真的能獨立,尚屬未定,但好歹一個大的架構已經出來,就這樣,也足夠叫他開心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