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4章 黯淡(第2/2頁)

畢竟明朝是允許民間上書言事的,這一點不象清朝,清朝的百官還不一定有直奏之權,有直奏之權的就不是普通的官員,而是大臣了。明朝則不同,上到文武官員,下到秀才生員,都可以直接上書,如果沒有通政司這個專門的衙門來遴選過濾,恐怕司禮監和內閣成員都得加倍才成。

把通政司掌握在手,也算是一種政治上的手段,畢竟三人成虎,皇帝再信任,也駕不住天天有人吹風,時間久了,就算不懷疑也懷疑了。

“哼,他這人……”太子心情很是矛盾,要說張佳木有不軌之意,他自己也不大相信。但這個臣子越來越跋扈,遠不如天順早年那麽恭順,也是實情。

“這件事,我得空和皇上說說吧。”太子信心不足的樣子,“不過,怕也沒有什麽用。”

“我看小爺不必管。”萬氏適時插嘴,冷笑道:“這是國事,現在小爺還管不到這些,由著他們鬧就是了。”

“是的,是的”萬通深以為然,看看四周,都是太子心腹,但仍然小聲道:“姑且待之,殿下,臣以為,以俟將來”

話中的意思,當然就是叫太子容忍,將來即位以後,再來算賬。

“不成,由得他們這麽胡鬧,將來怎麽收手?”

太子心中確實是對這些事大不滿意,亂改成例,不把祖制看在眼裏,大學士全部改成一品官,又確定大學士可以管部,明文規定如此,比以前用尚書做大學士的做法更明顯了許多,這樣下來,大學士的權位越來越重,對君權的牽制是很明顯的。

聽說,還有建言,就是皇帝沒有留中權。

留中,就是把不合心意,或是皇帝心裏沒有定論,或是牽扯太大的奏章留在內廷不發,或是暫且不做處理,或是幹脆置之不理。

一般情形下,都是暫不作處理,等有了明確的說法再說。不過,在萬歷年間就是後者了,很多奏章萬歷皇帝幹脆置之不理,叫它石沉大海了事。不管是罵還是誇,是請賑災還是派兵,反正一律不理。萬歷和大臣們彼此鬥法賭氣,把國事當兒戲,後人再翻案,這一層卻是抹不過去擦不掉的。

留中這一層,算是皇帝的一種緩沖手段,有時候,也是公然耍無賴。

比如某國戚犯罪,某給事中或是都察院的某禦史彈劾,按律令的話,皇帝必須要處置,不然就無言以對。

畢竟制定律令的也是皇帝,而且是開國皇帝,公然說不守律令,就是對推翻自己法理上第一人的地位,再蠢的皇帝也不會這麽幹。

但,很有些巧妙的辦法。

留中就是辦法之一,按律當斬,不然的話就是皇帝枉法。但皇帝也很妙,大臣殺氣騰騰,奏章連上,奈何內廷好象郵傳不到,根本接不到奏章,一封一封的進來,皇帝就是置之不理,當瞎子,聾子,反正我聽不到看不到,奏章寫的再多,也是白費。

這種處理法,當然是公然的耍無賴,嘉靖年間的大禮議,萬歷年間的國儲之爭,被當廢紙留中丟掉的奏章不知道有多少,大臣們恨的牙齒癢癢,但也是沒有辦法。

留中權一取消,等於皇帝無形之中給自己套了一根枷鎖,任何事情,只要臣下在法理上是對的,皇帝就沒有權力置之不理,原本可以用耍無賴的法子來冷處理,現在要麽就直接不要臉了,直接宣布律法無效,不然的話,只要事理明確,就逼的皇帝必須做答復不可。

以太子看來,做這種建議的人,簡直該殺。

但他的父皇並沒有太大的意見,原本當今皇帝就還算勤政,而且也極少悖於法理行事,所以這一條建議不僅可以提出,而且,極有可能通過。

一旦正式通過,行之有年,就將成為不可動搖的祖制,一想到此,太子心中就是一片冰冷,哪怕就是一國儲君,也居然有前途黯淡之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