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江南(七)(第3/3頁)

他說的甚是有理,張偉無奈,因想起都察院職權甚重,交給高傑這樣的小人卻不能放心,只得以都察院院判一職任命,陳永華無法推脫,也只得應了。因都察院負責監查百官,不受內閣管理。由其監察之職甚重,可以參加內閣會議,但亦不得發言,只是監督內閣諸臣是否違法亂紀罷了。

陳永華因記起內閣中他不得說話,向吳遂仲瞪了一眼,又向其余閣臣點頭致意,扭頭一點,卻見幾名青衣官員,正坐在閣臣下首奮筆疾書。

吳遂仲會意,便向各人解釋道:“史筆如勾,孔子做春秋而亂臣賊子懼。這幾個,一些是專門記錄大將軍行止,以為後世子孫法的史官;一些則是都察院派來的書記官,專記各位的言行,以備查閱。上至內閣,下到九品小吏,都察院都可派人記錄查看,隨時捕拿。至於權臣奸相,自然無可遁跡。況且,無論賢愚於否,內閣首輔任期只得四年,若是得到信任,可令臣下議其任期政績,上佳者可連任一界。任滿後,不得再行連任。若是都察院查其有劣跡,雖百官推舉,大將軍任命,亦不得連任。如此,雖曹操再生,亦是無法專權矣。”

這些中央官制並內閣權力的改革,都是張偉苦心孤詣,與身邊諸文人及軍機諸人商討所定。雖然尚是草創,有疏漏及不足處,卻在學習唐朝省台寺制度的同時,加以改良,不但避免了權臣專政,亦是避免了皇權與相權的沖突。於此同時,那些舊的翰林院、大理寺、國子監等機構卻也未曾裁撤。此時為了大局穩定,多安排一些從地方上招過來的官吏,也只得在財政上賠上一些。待大局穩定,政通人物,方是裁撤冗官冗員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