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江南(七)(第2/3頁)

待那些各級小臣散去,便由內閣總理大臣吳遂仲召集,至宮城內左掖門召開內閣會議。由吳遂仲任總理大臣,何斌任戶部尚書協理大臣、鄭瑄任禮部尚書、袁雲峰為工部尚書、張慎言為刑部尚書、黃尊素為兵部尚書。此六部尚書皆領內閣協理大臣銜,其余理藩、稅務、靖安各部皆是新部,為了怕這些原明大臣有所抵觸,是以新部尚書並不掛銜協理,加入內閣。

此番張偉設定官制,原本是要大改,又或是依足台灣規矩而行。卻被陳永華勸住。此時人心未定,大改官制極易引人反感。是以除了添加幾個部院,又將負責督察官吏的都察院地位撥高,使之不受任合人的節制,與內閣並列,已經是現階段最轟動的改革。這些儒生原本興頭的很,以為都察院仍是言官組織,或是地方巡按掛名禦史,行巡查之實。卻又發現張偉幹脆取消都察院的建言職權,改為專門督察官員行止,是否貪墨,是否瀆職;至於原本的勸諫之權,卻歸於各科的給事中。其實在明朝之前,一向是監察與建言分開,明太明使台諫合一,表面是增大了言官的職權,卻使是監察百官的職權流於虛設,言官們風聞奏事,地方上由掛名的巡按巡行,又因職權合一,無人督察。再有受制內閣,都察院形同虛設,言官們只是朝中大員攻訐政敵的工具罷了。

“諸位宰相請坐!”

因見各人詫異,吳遂仲先在左掖門城上的閣中坐下,他身為首輔,自然是坐於正中,便是張偉雖然與會,亦只是坐於吳遂仲對面,並不能與他並肩而坐。以明制而言,各大學士雖然有丞相之權,卻不可有丞相之名。明太祖有命,後世子孫不得復設丞相,凡有敢進言設相者,族誅。是以明朝內閣發展到巔峰之際,內閣首輔手操百官任免之權,有票擬封駁權。尊重大學士的皇帝口稱先生而不呼其名,其地位尊崇顯要,卻也是不能稱相。此時吳遂仲公然稱其余內閣大臣為相,卻也難怪他們詫異。

“大將軍有命,凡內閣大臣皆視同宰相,許臣下以宰相之名相稱,亦應以國家重臣,助君上協理陰陽,都管百官,不可以畫諾食碌,凡事秉承上意的伴食大學士自詡。國家設相,其意在於匡扶君主,協理天下,而不是天子家奴。”

他這番話說的更加大膽直接,袁雲峰到也罷了,其余舊明大臣皆是臉上變色。轉回頭看張偉臉色,卻見他微微點頭,顯是對吳遂仲的這番話極是贊同。

吳遂仲卻不理會各人神色,又道:“內閣會議每月舉行三次。會商軍國大事,內閣會議決斷出來,雖大將軍不能更改。若是大將軍不同意內閣會議結果,可退回令內閣重議,若內閣堅持原議,則要麽大將軍亦加首肯,要麽則內閣全體辭職。此時一切尚在草創之中,內閣暫於此處會議,待將來擇一宮殿,專由內閣會議之用。再有,內閣會議時大將軍可來旁聽,但不能發一言,若是大將軍擾亂內閣會議,則要麽內閣請大將軍請出,要麽休會。”

他此刻雖是大將軍長,大將軍短,但各人都知道張偉必然登基為帝。這一切舉措,想來就是張偉當了皇帝,亦是不得更改。這張慎言等人都是明朝大臣,自然知道明朝內閣運作情形。雖然皇帝表面上尊重閣臣,只稱先生而不呼其名,但內閣不過是仰承皇帝鼻息,奉旨行事罷了。若是遇到那些剛愎自用的皇帝,內閣更是形同虛設,比之唐宋的相權之重,簡直不可同日而語。此時聽了吳遂仲所言的這些條程,比之唐宋之際還有過之而無不及。各人都是飽學大儒,如何不知道相權遏制君權,對天下事大有好處。只是明朝皇權漸重,各人也都是習慣了皇帝獨大,臣子為奴,此時聽了這些,竟覺得匪夷所思。

張慎言原本對張偉大有惡感,覺得此人已大受帝恩,位極人臣,卻是不忠不義,起兵反明。此時聽了這些官制舉措,對張偉已是大大改觀。因點頭贊道:“若是人臣皆能發揮其能,皇帝居中而導,而非事事掣肘,則天下事可為。”

鄭瑄卻疑道:“此時大將軍草創制度,想必當為後世子孫萬世之法。大將軍英明睿智,殺伐決斷,到不懼有權臣亂政。若是後世有曹操、李林甫那樣的亂臣奸相,該當如何?”

吳遂仲微微一笑,向著陳永華笑道:“復甫兄,這便是你的事了。”

張偉原本欲命陳永華為兵部尚書,助他指揮漢軍,陳永華卻道:“兵部以文官主事,只是管理將軍品秩、糧草調度、餉銀、軍械下發、制造,並不能直接指揮軍隊做戰。若是此時以為我有些才幹,以兵部幹涉漢軍做戰,只怕是開了文官直接指揮軍隊的惡例,明朝殷鑒不遠,大將軍當慎思之。待將來成立參軍會議,以漢軍參軍研究決定做戰方略,報呈大將軍決斷,文官主行政,武官主做戰。文官不幹涉軍務,武官卻也不能掌握糧餉,以免尾大不掉,擁兵自重,這才是國家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