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就任第一案

明朝訴訟基本程序是,告狀的人在規定的放告日將狀子呈交堂上,縣太老爺進行程序審查,看看狀子是否合格,告狀的是否確系本人,退堂後由刑名師爺起草是否立案的“批詞”,經老爺過目審定後,公布在衙門照壁上。這就立案了。

對於民事訴訟,先要發出“督責票”、“和息票”等票牌,讓衙役持牌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就開始準備審案。

這時候要發出“調查票”,責令衙役持牌進行調查走訪,搞清楚事情的真正原委,以書面形式報告給大老爺,有時候還要調取相關證據,扣押封存財產等,然後出票牌傳喚被告人和證人開堂審理。

審完之後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相應判決,如果縣老爺能力比較強,這種判決可以當堂作出,如果不行,一般是退堂之後由刑名師爺草擬後老爺審定,然後下一次開堂時宣判,或者直接貼在照壁上公布。

楊秋池在公座上入座之後,刑房司吏(可以理解為“法院立案庭庭長”)先把今天告狀的人的狀子收上來,送給金師爺初審,然後給楊秋池進行程序審查,然後交還給金師爺下去之後三天內寫批詞立案。

這件事忙完之後,金師爺將一大疊狀子遞呈給楊秋池,說道:“大人,這是上次已經收案並發票牌傳雙方和證人已經到堂,等著今日堂審的案子。這些案子我昨晚已經看過,相關判詞已經寫在狀上。”

楊秋池點點頭,心裏有了底。拿起第一張狀子看了看,工工整整的正楷,雖然是繁體,不過這麽久已經看習慣了,明朝的狀子都很簡單,規定一般不能超過兩百字,三兩下就看完了。

這起案件是個失物認領糾紛案。有個人在路邊一塊大石頭上揀到一把精致的青花短嘴小茶壺,交到衙門,衙裏出了招領啟示,結果一下來了兩個人認領,上次那江知縣不知該判給哪一個,便按下不判,推給楊秋池了。

楊秋池吩咐:“傳遺失物爭訴案原告蔣文明、被告朱焦華上堂!”

值堂皂隸跑到堂前高聲喊過,兩個青衣短衫者彎著腰上了堂跪倒。楊秋池核實了身份,先讓原告朱焦華說。

朱焦華道:“大老爺,衙門招領的那個茶壺是小人的祖上傳下來的傳家寶,那天我坐在路邊石頭上歇腳,隨手將茶壺放在石頭上,就給忘了。請大人作主啊!”連連磕頭。

被告蔣文明趕緊說道:“不對,他說的假話,那青花茶壺是我家的,是我爹留給我的。他說謊!”

“呸~!”原告朱焦華啐了一口,“你才說的謊話,那青花明明是我的,你他媽的見錢眼開!”

“你罵人?你他媽的才見錢眼開!”

“你娘的找死!老子砍死你!”

“操你媽!你試試看!”

……

楊秋池啪得拍了一聲驚堂木,喝道:“大膽!大堂之上竟然口出汙穢之言,咆哮公堂,分明是蔑視本官,來人!”伸手從公案上簽筒裏抽了一根令簽扔下台去,叫道:“給我拖下去,每人掌嘴二十!”

“是!”兩邊皂隸上來抓住兩人拖到大堂門口月台上,兩人抓一個,一個人行刑。這種掌嘴之刑是用一種皮革制成的專門掌嘴用的“皮掌”進行抽打,雖然不是法律規定的刑罰,卻是默許可以使用的。

噼哩啪啦一通抽打,打得兩人口角鮮血飛濺,殺豬一般慘叫,圍觀的人群齊聲哄笑。

哄笑歸哄笑,不過,圍觀的老百姓對新來這位官老爺的官威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認識,官威對增加威信是很有必要的,對此,金師爺已經交代了楊秋池,必須想辦法盡快樹立這種威信。這兩人正好撞在了楊秋池的槍口上,成了第一個借以樹立官威的對象。

掌嘴完畢,將那兩人拖上堂來之後,楊秋池問:“你們知罪了嗎?”

兩人連連磕頭:“小人知罪,再也不敢了。”

“那就好!”楊秋池點點頭,問道:“那天你們丟茶壺的時候,旁邊有人嗎?”

“沒有。”兩人都回答,原告朱焦華說,“我那天有點事情,急急忙忙的,就把茶壺給忘在了路邊大石頭上,當時旁邊沒別人。”

蔣文明也道:“你胡說,明明是我的茶壺,我忘在石頭上的,你看了招領啟示上寫了才跑來想混水摸魚!”

“你才混水摸魚!”

……

楊秋池見他倆又要吵,驚堂木一拍,喝止了,心想這招領啟示什麽都寫明了,別人當然要見財起意。轉頭看看一旁的金師爺,說道:“他們爭的是什麽好寶貝?拿來我看看。”

金師爺將青花短嘴茶壺恭恭敬敬遞了過來。楊秋池接過,他對這些小玩意沒甚麽研究,問金師爺:“這玩意值錢嗎?看他們兩爭得面紅耳赤的。”

金師爺陪笑道:“大人,這青花短嘴茶壺我看過,是宋朝時期的,市價大概值二十兩銀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