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務運動留下了什麽(第4/4頁)

第二,工資水平低。中國工人勞動時間長,工資卻少得可憐。上海社會科學院的研究員姜鐸在他的《中國早期工人階級狀況初探》中詳細分析了1920年以前各類工人的工資水平,指出即使是男工精工的工資水平,也不到美國平均工資的1/7,當然更不用說工資最低的紡織工人了253。情況更為嚴重的是,許多工廠按日計算工資,一切例假工資按日扣除,發生事故停工,當日的工資按時計算,如果再加上銅幣貶值、糧價上漲等因素,工人群體的生活之困難可想而知,“工人往往只能一天吃上一頓飯”254。

第三,工作條件惡劣。由於當時技術設備落後,工人不僅勞動強度大,而且經常處於極不安全和極不衛生的工作環境之中,傷亡事故不斷發生。在日本資本家控制下的撫順煤礦,從1906年至1919年的十三年間,共發生大小事故30482次,死亡1468人,傷31625人,平均每年2344次,死亡113人,傷2482人255。其他如棉紡、機械、印刷、化學、卷煙等行業,也因傷亡事故、職業病和職業中毒失去健康甚至被奪去生命者,不計其數。所以費正清說,“嚴重事故的頻繁發生,職業病的盛行,衛生條件的惡劣,這一切使人想起歐洲工業革命初期的狀況。”256

第四,政治社會地位低下。中國近代企業中,廣泛存在著帶有封建奴役性質的用工制度,如學徒制、包工制、包身工制、養成工制等。工人可以隨便被開除、罰款、挨打、扣工資和搜身,資本家和工頭甚至可以設置刑具,對工人進行拷打和動刑。辛亥革命以前,清政府在官辦廠礦都駐有軍隊,用以“彈壓”工人。甚至在1912年,袁世凱頒布的《中華民國暫行新刑律》中仍規定:“同盟罷工者,首謀處四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余人處拘役或30元以下罰金。”257

由於惡劣的生存環境與社會地位,中國工人階級從誕生那天起就不斷地進行反對剝削和壓迫的鬥爭。其最初是個別的或少數的工人采取同雇主吵鬧、向官廳告狀、破壞機器設備、搶劫庫房、燒毀原料或制品等方式進行反抗,後來逐漸發展到數十人、數百人、甚至數千人的有組織和領導的怠工和罷工,工人階級進行鬥爭的規模和形式不斷發展。

十九世紀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在廣州出現了最早的搬運工人組織——廣州打包工人聯合會。1858年,香港20000多市政工人和搬運工人,在反對英、法侵略軍占領廣州城的鬥爭中,罷工回廣州。這是我國有文字記載的最早一次大罷工。此後,有組織的工人罷工運動不斷增加,據不完全統計,1840年到1904年的六十多年間,有文字記載的工人鬥爭共約30次,平均每年不到1次;1905年到1913年的九年間,共約70多次,平均每年約8次;1914年到1919年5月,共120多次,平均每年20多次,呈逐年遞增趨勢。

中國近代工人罷工的矛頭指向兩個方面:一個是與資本家的鬥爭。例如,1914年10月,上海招商局、太古、怡和三個輪船公司的寧波籍海員舉行同盟罷工,要求增加工資;同年12月,上海黃包車工人舉行同盟罷工,反對增收車租;1916年,北京政府財政部印刷局工人、上海翻砂工人、上海英商香煙公司工人要求提高工資,舉行了罷工。等等。

第二個方面方向就是與帝國主義的鬥爭。例如1884年,中法戰爭期間,香港船舶修造工廠拒絕為法國侵略者修理軍艦;1903年,雲南蒙自萬余礦工參加了資本家發動的臨安起義;1907年到1909年,安徽銅官山的礦工們在礦務工會的領導下展開鬥爭,廢除了英國在銅官山開礦的合同,收回了礦權;1912年,安慶的工人在孫中山的支持下,積極參加了焚燒鴉片的鬥爭;1915年,在反對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條》運動中,上海、漢口、長沙等地日本廠雇用的中國工人舉行罷工和遊行示威,並積極參加抵制日貨的運動;1916年11月,天津法租界全體工人,包括搬運工人、店員、仆役、巡捕在內的1700多人進行罷工,鬥爭一直堅持到1917年3月,終於取得了勝利;1919年冬,安徽繁昌桃沖鐵礦工人罷工,反對日本帝國主義者的控制和剝削,取得勝利。

中國工人階級從誕生之日起就表現了較高的反資反帝的政治覺悟,成為推動中國民族獨立和政治發展的中堅力量。

而這一切成績的取得,我們都不能不承認這裏面有洋務運動努力的結果,雖然這一切僅只是他們收獲的“跳蚤”。

所以,從歷史的影響力來講,洋務運動比太平天國要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