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的李泰國(第3/3頁)

朝野上下的一致不滿,不僅沒有使李泰國讓步,反而使其態度越加強硬,不斷地強調自己的重要性,而且要求與他的重要性相對應的待遇。自稱雖不是中國官員,但是一個“沒有頭銜但有很高的地位和影響力的外國顧問”,要求配房子配車(賜給他一座王府,出門要坐轎子),好與大臣們平起平坐,有利於交涉。

1863年10月15日,等不及了的阿思本突然向總理衙門發出最後通牒,重提“李阿合同”十三條,並強調“一字不可更易”,限四十八小時內批準,否則解散艦隊198。

奶奶的!狗日的李泰國和阿思本欺人太甚,1860年也沒覺得這麽窩囊啊!

奕同志終於認識到,“有害無利,已屬顯然,若或勉強從事,中外將恐不能相協,將來勝則彼此爭功,敗則互相推諉,設一旦激發聲辯,於大局關系匪輕”199。

“中國費數百萬之帑金,竟不得一毫之權柄”,即使傻瓜如清政府,也不會幹這種無聊的事情。1863年11月15日,李泰國被解雇了,同日,清政府委任赫德為其繼任,駐上海。

艦隊解散了,1863年11月23日,阿思本上校帶領被遣散的艦隊從上海駛回英國。按負責調停的美國公使安排,各船返回倫敦拍賣,清政府付各軍官水手遣散費,在整個事件中清政府損失67萬兩白銀。

接班人赫德說:“李泰國的垮台,不僅毀了他自己,也使我受到挫折,致使中國的進步停滯了二十年之久。”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