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報機關槍

大清國林立的報刊,無一不是某一機構或組織的喉舌,是與槍杆子同樣重要的筆杆子,是投槍與匕首般的政爭武器。在不同的政治派別眼中,報刊只能是政治鬥爭所需要的機關報,與戰場上的機關槍沒有本質區別。

人們已經嗅到了一絲不祥的氣息。就在槍聲響徹四川總督府之前的數小時,當天上午出街的川路公司機關報《西顧報》發表了一篇社論,認為政府“倒行逆施,任一般人之奔走號呼而卒不之恤,是亦實行其寧贈朋友不與家奴之故智也”,提出“罷市罷課抗租稅等手續,不過對橫暴政府之一種方法耳,實則吾川人今日所當共表決心者,莫外乎死之一道”。這篇社論公開宣稱:“與其獨死,毋寧同死;與其死於異日,毋寧死於今日。”號召讀者與政府同歸於盡。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報紙的運作規律,當日的報紙最晚已在前一晚完成了所有的編輯和印刷作業。一切都太蹊蹺了——

9月5日,突然出現帶著顛覆傾向的《商榷書》;

9月6日,《西顧報》號召“同歸於盡”的社論開始進入印刷程序;

9月7日,在官方逮捕保路運動首領們的同時,民眾沖擊總督府,警衛開槍;

9月8日,近10萬武裝黑幫打著“同志軍”的大旗,將成都城團團包圍,糧食不讓進,糞便不讓出……

難道這都是巧合嗎?絕難相信,這幕後沒有一個嚴密的計劃,在推動著局勢一步步發展到刀兵相向的地步!而官方的逮捕行動,正好為這個可能的計劃鏈條補上了最為完美的一環。

投槍與匕首

趙爾豐下令開槍後,第一道指令就是立即查封《西顧報》《四川保路同志會報告》等保路派的宣傳機器。

沒有任何人對此感到意外,因為繳除敵人的武裝是很正常的行為,而除了那些租界內洋人辦的報紙外,大清國林立的報刊無一不是某一機構或組織的喉舌,是與槍杆子同樣重要的筆杆子,是投槍與匕首般的政爭武器。

真實與真相從來就不是大清媒體的使命,不擇手段的政治攻擊、輿論引導(無論“正導”還是“誤導”)才是其第一任務,不同派別的報紙相互之間的區別無非就是“五十步”與“一百步”、“勝者王侯”與“敗者賊寇”的分野。

《四川保路同志會報告》。

大清國的第一波辦報高潮是在戊戌變法期間,第二波則是在辛醜變法(1901年)期間,尤其在清政府明確宣布實行政治體制改革之後。報紙開禁的同時,清政府試圖以法制化的方式加強管理。1906年7月,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新聞出版法規《大清印刷物專律》,由商部、巡警部、學部共同制定頒行。1908年3月,《大清報律》經憲政編查館審核議復後,正式公布。該法律幾乎完全套用了日本的報律,限制性的內容也基本符合國際慣例,主要涉及司法獨立(禁止旁聽或未經宣判的案件不得報道)、軍事機密、國家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等。其中,最有特色的是將大清國的社會制度作為最為核心的國家利益之一,嚴禁報刊刊登“淆亂政體之語”。1911年,《大清報律》作了修訂,頒布了《欽定報律》,減輕了處罰力度,但絲毫沒有放松對“淆亂政體”等言論的處罰。

國家機器對於新聞媒體進行限制和管理,也是當時的國際慣例,對於大清國而言,更為符合朝野上下對新聞媒體的定位。在時人眼中,媒體的作用首先就是“上情下達,下情上達”。著名的啟蒙思想家鄭觀應說得很透徹:“古之時,謗有木,諫有鼓,善有旌,太史采風,行人問俗,所以求通民隱、達民情者,如是其亟亟也。自秦焚書坑儒以愚黔首,欲籠天下於智取術馭、刑驅勢迫之中,酷烈熏爍,天下並起而亡之。漢魏而還,人主喜秦法之便於一人也,明詆其非,暗襲其利,陵夷而肇中原陸沉之禍。唐宋代有賢君,乃始設給諫、侍禦諸言官以防壅蔽,而清議始彰。然以雲民隱悉通,民情悉達,則猶未也。欲通之達之,則莫如廣設日報矣。”(《盛世危言·日報》)同時,媒體也是救亡圖存、打擊敵對勢力的武器,鄭觀應說:“東西洋各國政府均有津貼報館之例,凡政府所不便言者,授意報館代為發揮,所以勵一時之人心,探中外之向背,關系非淺。”

在當時的政府、立憲派及革命派之間,媒體工具論成為極少數他們能實現共享的認識。康梁自戊戌政變流亡後,便將報刊作為武器,發動了針對慈禧、榮祿等的宣傳戰。梁啟超晚年曾明確承認,當時的不少文字毫無事實可言,不可采信。而革命派的報章對類似法國大革命的屍山血海的推崇,更是不絕於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