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狠老鄉雍齒(第3/3頁)

秦滅韓是張良父親死後二十年的事,當時張良因為年紀小還沒有當上韓國的公務員。按理說,秦始皇滅韓是順應歷史趨勢,而且又沒有殺父之罪,該留給你的還是留給了你,彼此之間也沒什麽深仇大恨。只要你張良不幹涉國家統一,還可以高枕無憂地酒照喝,舞照跳,貴族地主,照當不誤。

然而,年紀輕輕的張良卻發出這樣一聲震天怒吼:不,我絕不做無恥的亡國奴。我寧願站著死,也不恥辱地跪著生。

張良是個讀書人。讀書人又怎麽了?有仇不報非君子。報仇之前,張公子家裏還有三百多個家仆,湊合起來至少有一個營的兵力。但如果僅把這三百多人拉成軍隊沖出去,無疑是飛蛾撲火自取滅亡。

於是張良想到了一個最簡單最原始的辦法:花錢找刺客行刺秦王。在敵我雙方力量絕對懸殊的情況下,要想報仇,只有這一個不是辦法的辦法。

從此,張良踏上了尋找刺客的不歸路。

刺客,刺客,不管山高水遠,我一定要找到你。張良為了尋找傳說中的刺客,弟弟死後也顧不上埋葬,傾家蕩產浪跡天涯。時間一年一年地過去了,刺客依然沒有著落。然而功夫不負有心人,到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張良好不容易覓得了一個大力士。

在張良之前,曾有過荊軻刺秦失敗的故事。荊軻就是張良的偶像,但張良不是荊軻,他沒有任何企圖靠近秦王的機會。

機會永遠是屬於善於創造機會的人。秦始皇不是喜歡東巡嗎?那就在他東巡的路上襲擊他。在冷兵器時代,沒有炸藥,不能搞人體炸彈。沒有炸彈,我就搞錘彈。只要這個錘彈夠猛,一樣把你炸成肉餅。

經過論證,半路截擊秦始皇是一種萬全之策。不但能出奇制勝,還能保得長命百歲,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呢?

博浪沙。偉大的時刻就要來臨了。這一年,張良聞聽秦始皇東遊要經過博浪沙,他和大力士埋伏在其東遊必經的道旁。一切都準備好了。

錘彈:一百二十斤;

發射手:大力士。經過無數次試驗,準確率是沒有疑問的;

指揮官,張良,秦末漢初最高級別參謀長。

看來,亡秦帝者也,非張良莫可。

一切都在意料和準備中,秦始皇向既定路線東巡。好了,發射,給我砸死這個狗日的。當秦始皇馬車經過張良所埋伏的地點,張良一聲令下,大力士立即把錘彈甩出去,中了。

甩出錘彈後,兩人沒有忘記逃跑。張良身體孱弱,但跑功還是一流的。當他們驚魂未定地跑到安全之所時,前方卻傳來一個消息:他們擊中的是皇家的副車,而秦王當時正安然無恙地坐在主車內。

這是怎麽回事?張良半天回不過神來。他想起了荊軻的副手,那個秦舞陽,貌似神武,臨陣之時卻雙手顫抖。難道他傾家蕩產購來的這個所謂的大力士,又是一個成事不足敗事有余的蠻夫嗎?要不然,難道是天助秦王耶?

秦始皇遇刺未亡,天威大怒,地毯式搜索天下。秦王這個網管封殺太嚴,張良只好改名換姓換個馬甲跑到下邳躲了起來。

流亡下邳,張良遇到了兩個人,兩個男人。他們從此改變了張良的一生。

第一個人是一位老父。這天,張良終於躲過了秦王封殺的風聲,難得有清閑工夫出來呼吸口新鮮空氣,他無所事事,站在下邳橋上看風景。這時,有個穿著粗布衣裳的老人走到他跟前,故意把腳下的鞋丟下橋,對張良說道:小子,你下去給我把鞋撿上來。

呵,好大的口氣,沒事想找碴是吧。張良一時來氣了,自己傾家蕩產仗劍亡命天涯,從來沒被人這麽吆喝過,你算個什麽東西?

張良卷起褲腿就想揍那個不識好歹的,可是他仔細一看,原來是一個風吹即倒的老頭子。這般老頭,我就不跟你計較了。打死你還得壞我名聲呢。張良只好下橋去幫他把鞋拿上來。

這老頭又沒道理地說道:幫我把鞋穿上。

張良一愣。今天是什麽日子,好不容易出來放風一趟,竟然碰上一個不要命還不講道理的。算我運氣背吧,張良就跪在地上幫他把鞋穿上。

老頭子穿上鞋後,昂頭長笑,然後像一陣清風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