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慧言利嘴

讓我們再回到先秦時代。

在當時,有一種表演形態,既在形式上體現了戲劇美在現實政治生活中的散落,又在內容上體現了“溫柔敦厚”的諷喻格調,那就是優的活動。

優從巫演化而來,仍然是祭祀禮儀的產物,但在美學職能上,兩者有很大的不同:巫既娛神,也娛人,但外層目的是娛神,娛人只是一種“副產品”;到了優,活動的目的已經完全轉到娛人上來了。

優的社會地位,明顯地低於巫。巫憑借著“通神”的特殊身份,成為古代社會中或大或小的“精神領袖”,優就沒有這種便宜了。

優的任務,主要是歌、舞、說笑話。有時候光說笑話不夠了,還會來一段滑稽表演。他們之中,有不少人是身材矮小的侏儒,不得已借此來謀生。遇到比較賢明寬厚的主子,優的活動中可以包含較多直接諷諫的因素。即便是苛嚴的統治者,一般也允許優在嬉謔滑稽中“談言微中”,因為在他們看來,卑賤的優,構不成一種政治勢力,所以也構不成一種威脅。他們在獨斷專行的政治運作中,有優的聰言慧語輔佐著思索和選擇,覺得有利無弊。更何況,這種諷諫與藝術相伴,與愉悅合一,聽來怡性適情,不便抵拒,也很難抵拒。先秦時代有一些特別機智、敏捷、果敢的優,甚至獲得了統治者特殊的信任,取得了較大的政治發言權,已成為“殿前弄臣”。例如優孟和優旃,就是這樣的人物。

《史記·滑稽列傳》中記述過幾則優的故事。其中一則是說,楚莊王所愛的馬死了,要以大夫之禮安葬,左右以為不可,楚莊王生氣了,說“有敢以馬諫者,罪至死”。優孟別出心裁,入殿門仰天大哭,說僅以大夫之禮葬馬,規格太薄,應以人君之禮葬之。楚莊王問他具體的儀程,優孟洋洋灑灑,極言葬禮之隆重,楚莊王聽了,自感失了分寸。

優旃打消秦二世“漆城”的荒唐念頭,也用類似的辦法。他贊揚“漆城”的主意,卻又請秦二世考慮漆成之後把油漆晾幹的“蔭室”該怎麽搭。比城更大的蔭室搭不成,“漆城”的主意雖好也難於實現,秦二世只好接受這一邏輯。

這類諷諫駁詰,是以機智的反向邏輯達到政治和倫理的目的,其間並不包含太多審美的成分,因此不宜過分地與戲劇拉線搭橋。優能歌善舞,說他們是歌舞演員則可,說他們是最早的戲劇演員則不妥。

只有優孟扮演孫叔敖的一則,具備了戲劇美的因素。楚相孫叔敖死後家窮,優孟得知,“即為孫叔敖衣冠,抵掌談語。歲余,像孫叔敖,楚王及左右不能別也”。優孟把一個已死的孫叔敖扮得惟妙惟肖,去見楚莊王,楚莊王大驚,以為復生,欲以為相,優孟說要回家與婦商計,三日後假冒婦言對楚王說,楚相不足為,如孫叔敖為楚相,盡忠廉治,使楚大振,“今死,其子無立錐之地,貧困負薪以自飲食”。楚莊王聽懂了他的話,也窺破了他的裝扮,立即對孫叔敖之子封贈“寢丘四百戶”,並感謝了優孟。

扮演,是優孟對於邏輯辯難的補充和升格。他在懷疑自己的邏輯力量是否能解決問題的時候,便以扮演來觸發楚莊王的感性感受,讓楚莊王進入一種“恍見故人”的幻覺之中。

但是,總的說來,戲劇美在這件事上只是援助了邏輯性諷諫,自己並沒有充分實現。

總之,“衣冠優孟”的故事並不意味著戲劇藝術的逼近。把優的活動看得過於戲劇化,理由是不充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