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物是人非(第2/2頁)

中國自古牢獄自成一體,雖然算是刑房管轄,可牢獄裏的牢頭和獄吏只看銀子,眼睛裏才看不見王法呢。就陳鳴所知的,十三年前魯山縣的牢獄才被清理了一次。就是因為牢頭、獄吏對獄霸縱容太過,欺人太甚,自己作死。

那時的魯山縣牢獄裏,有一個叫鄭佐的人,因推跌父親致死,被判永遠監禁。鄭佐同在獄年月一久,被派為獄頭。他在監獄裏開設當鋪,對犯人重利盤剝。囚犯入監,都要向他孝敬錢物,否則就要受到種種淩虐甚至非刑拷打。吏目李純因得到他好處,對他的不法行為不僅不聞不問,反而百般袒護、縱容。鄭佐甚至可以自行出入監獄而不受限制。每新來的人犯入監,他便帶同夥先行一頓毒打,百般欺淩,逼錢逼贓,不滿足他們的要求,就拷打不止。開始時鄭佐等人還只是吊拷魯山縣牢獄裏的犯人,後來連路過寄監的犯人也要吊拷逼贓,再後來幹脆連押解犯人寄監的差役也被他們吊打逼贓。每次所得的錢,自然有吏目李純的一份。李純前後共分得銀四百余兩。李純得了錢,更放手讓鄭佐同胡作非為。鄭佐同也更加肆無忌憚,甚至對入獄的女犯進行強奸。李純得知後,覺得他太膽大妄為,但鄭佐同馬上送上二百兩銀子,將此事遮掩過去。

後來有一次光州固始縣的差役押解犯人進省,路過魯山,也遭到鄭佐及其同夥的吊打逼贓,備受淩虐。差役一怒之下,去汝州衙門喊冤告狀。當時的知州問知情由後,將鄭佐同提到州衙內責罰,並下令將他在監獄內枷號,結果鄭佐同竟然糾集同監犯人鳴鑼擊鼓,並放火焚燒監獄,幸而被及時撲滅。那知州也是個慫包,得知後生怕事情鬧大,竟不敢再深究,還釋放了鄭佐同夥。還是固始縣的差役有脾氣,又到省裏控告。省裏派員調查,並將鄭佐同黨提省審訊。結果鄭佐一夥全被判秋後處死,吏目李純也被處絞刑。

整個魯山縣牢房都給來了一個大清掃。

可是,存在就是合理。獄霸這種存在就是21世紀中國都無法杜絕,何況是乾隆年前的滿清?官府的刀子也只能威懾一時。如今十幾年過去了,魯山縣牢獄中早就舊事重演,陳鳴可以給錢,可不願意讓陳惠這些人嘗到那些獄霸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