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三章 人間最好是少年

遠遠地聽著霍去病整軍的聲音,十二個少年軍滿是羨慕之色,只有雲瑯暗暗嘆了一口氣。

當初跟隨他們一起去白登山的一千四百軍卒,其中一千人屬於羽林孤兒。

如今安在的不超過五百人……

其中一輩子都不能再參加戰鬥的羽林郎就超過一百四十一人……

戰鬥的最勇猛,最一往無前的戰士,往往隕落的也是最快的。

畢竟,以匈奴人的武器,只有進行最貼身的戰鬥才能對那些身著甲胄的羽林郎造成致命的傷害。

耳聽得“萬勝”之聲不絕於耳,雲瑯低聲吟唱道:“出身仕漢羽林郎,初隨驃騎戰漁陽,孰知不向邊庭苦,縱死猶聞俠骨香!”

一個少年偏著腦袋瞅著雲瑯道:“我們不怕死!”

雲瑯瞅瞅那個少年嘆息一聲道:“你還沒到怕死的年紀。”

“你說那些回到長安的老兵麽?他們總說我們來戰場就是來送死的……”

雲瑯抓抓腦門又道:“老兵們說的對也不對,如果少年人都怕死,這個國家基本上是沒救的。我們可以戰死,卻一定要戰死的明明白白,知道自己為什麽戰死,如此,才不會像那些老兵一樣慢慢的活成烏龜,只求長壽不求快意。”

少年人口無遮攔,另外一個少年直接問道:“將軍,你上過戰場嗎?”

雲瑯笑道:“上過,就在這裏,大晚上的駕著戰車離開城池去接應偷襲匈奴王營地的將軍他們。”

少年軍驚喜的道:“就是在這一戰中陣斬了渾邪王是嗎?”

雲瑯笑道:“沒錯,你們也有機會陣斬渾邪王的。”

“可是,渾邪王已經被將軍殺了啊!”

“匈奴殺不完啊,殺了老的渾邪王,馬上就會有新的渾邪王。”

“啊?是這樣的?不過沒關系,不管有多少渾邪王,我們都會把他殺的幹幹凈凈,全部拿去換成軍功!”

回到房間的雲瑯並不是很高興,因為他忽然發現跟這一批羽林軍比起來,他好像跟何愁有是一個等級,全身都散發著腐朽的味道。

蘇稚在百忙之中似乎想起來她還有一個愛人,抱著書本匆匆的站在窗前瞅了雲瑯一眼,還把雲瑯的手抓著在她胸前按一按,然後又走了。

一秒鐘的親密接觸能有什麽用?

這點時間甚至都不夠激發欲念!

難道說我真的老了?

雲瑯暗自嘀咕一聲就仰面朝天的躺在床上。

“出身仕漢羽林郎,初隨驃騎戰漁陽,孰知不向邊庭苦,縱死猶聞俠骨香!”

有人在窗前低聲的吟誦雲瑯剛剛抄的詩歌。

很快窗戶就被從外面拽開了,曹襄嘖嘖贊嘆道:“好詩啊,好詩!只是去病想當驃騎大將軍可能難點。”

“你從哪聽來的?”

“你的小親兵們正聲嘶力竭的在後營吟唱呢,你聽不到嗎?”

雲瑯豎起耳朵,仔細聽了一陣點點頭道:“遊戲之作,遊戲之作!”

曹襄趴在窗戶上道:“沒恭維你,這真的是一首好詩,最喜歡最後的那句——縱死猶聞俠骨香!你怎麽想到的?”

雲瑯指指腦袋道:“這裏面裝滿了學問,傷感的時候就會時不時地溢出來一點,且無法控制!”

曹襄撇撇嘴道:“你不說大話會死,你這首詩寫的太好了,何愁有剛才來了興致,專門用你這首詩寫了梅花篆字,邀請我們去品評一下,司馬遷已經去了。”

“他要幹什麽?”

“不知道,說是想喝酒,找不到夥伴,就找好找我們幾個陪他,天啊,真的好想弄死這個蛋頭啊!”

雲瑯微微一笑,就隨著曹襄去了何愁有居住的院子。

他這時候非常的同情何愁有,就在前幾天,郁悶的總想喝酒的人是他,現在把始皇陵這麽大的一個包袱丟給了蛋頭,他想喝酒太正常了。

雲瑯一直覺得自己是一個聰明人,直到今天才發現自己愚蠢的厲害。

從明面上來說,始皇陵對皇帝劉徹來說是一個天大的雞肋,占有四海的他,根本沒必要貪圖始皇陵裏面的那點東西。

錢這個東西對皇帝是沒有用處的,只有大量的可持續供應的糧食,大量的可持續供應的精鐵,青銅,黃金,大量的聽話的可以制造財富的百姓才是真正珍惜的。

一座始皇陵,對他來說毫無用處,即便是裏面有好幾座金人,也同樣如此。

挖掘一座皇陵獲得暫時性的一點利益對皇帝來說是得不償失的,因為,他正在修建的陵墓裏將來也要裝進去很多財物的。

最怕挖掘皇陵的人是皇帝,不論挖的是哪一個皇帝的墳墓,只有那些資源匱乏只顧眼前的軍閥才會對皇陵裏面的財富感興趣,從而忘記了皇陵存在的意義。

劉徹之所以要挖冒頓的陵墓,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冒頓這兩個字提起來就有傷大漢皇家尊嚴,必須完全毀掉,再把冒頓弄出來鞭屍才能挽回一點顏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