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穿衣為禮?(第2/2頁)

雲瑯吃過飯之後,清洗了碗筷,就重新坐在火塘邊上,用那一根大針縫制上衣。

這樣做出來的衣裳自然不可能太好,其實就是熊皮裏面縫制了一層麻布,然後再用麻繩挽幾個中國結當扣子。

如果有絲綢或者彩緞,雲瑯能盤出更加漂亮的扣子,這一手可是跟雲婆婆一起給人家制作旗袍的時候學來的本事。

睡覺前,雲瑯不但把自己的上衣做好了,也把太宰撕破的衣衫縫補妥當了。

他伸了一個懶腰,再一次掃視了一遍石頭屋子,不由得嘆口氣。

實際上,這間屋子裏什麽東西都不缺,只是被太宰弄得如同豬窩一般。

生活的要義就在勤快兩字,一個人的居住環境在很大程度上能夠表現一個人的精神風貌。

雲瑯認為,太宰這個家夥可以邋遢,自己的新生活才剛剛開始,是萬萬不能養成邋遢的習慣的,時間久了,假邋遢就會變成真的懶惰。

雲瑯因為工作的關系曾經見過幾個非常厲害的人。

這些人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從不在人前顯擺。

本事這東西就像是已經吃進肚子裏的飯,自己知道有多飽就成,沒必要吐出來弄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在陌生的環境裏要小心,這句話永遠都是對的。

雲瑯現在就是這麽幹的。

太宰認為他只認識名字,喜歡教他認字,他就仔細的跟著太宰認字,一板一眼的也不錯,反正他對隸書的認知也僅僅是認識而已。

太宰醒過來的時候太陽已經偏西了,穿著一身奇怪衣衫的雲瑯給他送來了飯,他一邊吃一邊看著雲瑯收拾這個散亂的石屋。

“你為何不問我昨日因何遲遲歸來?”太宰放下手裏的飯碗,若有所思的道。

雲瑯將沙盤端過來,當著他的面將始皇帝三個字分別用三種字體寫了一遍。

太宰很快就忘記了自己剛剛問的話,仔細的檢查了雲瑯的作業,挑出來兩處不合適的地方,然後就繼續教他認字。

慣例是一天兩頓飯,到了天黑的時候,太宰才停止教學,咳嗽著站起來,來到石屋外面,瞅著天邊殘存的一片晚霞發呆。

“您在這裏多久了?”

太宰回過頭看著雲瑯笑道:“一輩子。”

“您就不想出去看看?”

“不想,外面是漢國的天下,沒有我這個秦人的立錐之地。”

“不感到遺憾嗎?”

“秦人一諾千金,死不旋踵……”

雲瑯想了一下道:“留在這裏其實也不錯,只要快活,哪裏都是樂土。”

“不可通便,不擇手段非好漢,不改初衷大丈夫!雲瑯你要記住,人一旦通權達變了,就沒了堅持。”

雲瑯點點頭,他不想問太宰用一輩子為一個死人守墓到底值得不值得。

即便他是始皇帝,也不沒有資格在死掉之後,依舊牢牢地控制著一群人為他所用。

當然,這是他的想法,太宰卻會把自己的堅持當成一種榮譽。

這非常的符合這個時代人們的價值觀,就像不食周粟伯夷叔齊,就像是枯守孤島,最後自戕而死的田橫五百壯士,至於趙氏孤兒這種殘忍的忠貞,正是太宰這樣的人所向往的。

在這些不能動彈的日子裏,雲瑯想了很多,從太宰暴露出來的身份,以及石屋對面那座蔥蘢的高大土丘,他如果再猜不出對面就是秦始皇陵那就太愚蠢了。

畢竟,南面背山,東西兩側和北面形成三面環水之勢。“依山環水”正是秦始皇陵最主要的地理特征。

他在測度太宰,相信太宰也在測度他,雲瑯不相信一個剛剛認識不久的人,想必太宰也不會過於相信他。

直到現在,雲瑯都在懷疑,從自己出現在這個世界的第一天,太宰就應該發現了自己的存在。

否則無法解釋自己一個無法動彈的人如何能在荒原中獨自存活三天。

這一輩子,雲瑯從來就沒有過什麽好運氣,因此,他從不相信什麽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