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二章 所謂迷信

決定了做酷吏的林攄真是被高方平逼得豁出去了,但凡在司法上坐實了的,拖去菜市口就斬立決了,因社會影響極其嚴重,極度破壞民風和百姓安全感,罪大惡極無需秋後。殺的人頭滾滾。

真道士被處決的相反並不多。高方平算是給了大宋政策一些面子,給皇帝信任的教派留了點底褲。大多數小道士以教育為主,並非一刀切但凡道士身份就獲罪。

除了以司法理由幹掉坐實了死罪的那些人,然後以“黑社會頭目”罪名幹掉上兩百個道門各派骨幹後,高方平把其他道士歸為不明真相的人士。不獲罪,不勞動改造,但是需要組織起來政治學習。

讓少年黨衛軍們給他們科普律法,原則就是給他們洗腦:我大魔王此番不針對誰,而是針對所有垃圾。哪門哪派並不重要,只要知道一點,教法和家法小於國法就行。

這樣的官面理由當然沒毛病,說到趙佶面前也是光偉正大的。

這樣一來一大群人哭瞎了,他們雖然是真道士,然而並不是真愛,他們是看道士名頭吃香後,專門花費大價格買來的“道籍”。現在雖然豬肉平說的光偉正大不針對道士,但是老奸巨猾的他們大多看明白了,這叫上了賊船不但沒分到賬物,還落下了賊名。

很顯然,往後道士絕對不敢再跳了。既然不能跳,還做個蛋的道士啊。

於是誰都不是傻子,明白這就是一次政治事件,以後道士肯定是黑名單上的重點關注對象,於是許多真道士開始叫嚷要脫離道籍了。

“可以的,脫離道籍完全沒問題的。”高方平在訓斥道士的大會上,站的高高地說道,“江湖上的規矩,自來是豎著進來橫著出去,在幫派中,人們把這叫做叛逃。然而在我這裏,嚴打非法組織罪,大宋的子民都是自由身,不論教法怎麽說,都小於國法,信教是自由不信教也是自由。有哪個道場敢為難你們的就來告訴我,我去讓他們知道這片土地上誰才是最大的幫派。”

於是大家就信他了。

換其他官僚說這話當然不可信,然而幾日就把道門按死在地上的大魔王說這話,大家真的信。眼看著道士要聲勢大跌,許多人要退教,現在的氣候下也沒人敢阻止,因為那些會阻止的頭目的腦袋已經掛在城墻上了……

此外,高方平組織了少年軍幹部,以及汴京周邊的各種百姓代表來開大會。

高方平拿著一個大喇叭,站在高處演講道:“迷信迷信,它到底值得信不?這個問題仁者見仁。其實我高方平就很迷信。譬如大家都說豬狗不如,豬肉是臟肉,不能吃。那我為什麽信呢?因為這是我老爹說的。他為什麽信呢,因為是他爹告訴他的。所謂迷信,這就是迷,到底是誰說的、源頭在哪裏,咱們並不重視,於是最終就成為了一種傳統,大家都信了,卻始終是個迷,這就叫迷信。”

韓世忠很猥瑣的躲在人群中帶節奏喊道:“太有道理啦。”

於是也有許多人不明覺厲的跟著喊。

無聊下也來聽講的李清照卻是真的愣了,一想還真是,其實所謂的迷信和傳統就是這麽來的。它處於生活中,都是小事,但久而久之,一個對一個說了後,它就沒有了源頭,但大家也就都信了。

李清照很文青的覺得,小高是一個偉大的流氓,他開口用一個生活中的小事、他老爹說豬肉是臟肉這麽一個比喻,卻蘊含了極大哲理,戳穿了貫穿千年的潛規則。

於是,李清照很激動的鼓掌了起來。

高方平很裝逼的擡手,把情緒壓了下來,接著道:“苦人吃豬肉是逼不得已,他們買不起張商英的羊肉。當時我高家不需要去管肉價,什麽肉好就吃什麽。於是這就形成了兩極分化,但凡有錢的門第,因為他們的爺爺說豬肉是臟肉,於是他們買得起的情況下就只吃羊肉。苦人們見到權貴只吃羊肉,於是苦人們更信了豬肉是臟肉,否則為何那些朱門不吃豬肉對吧?於是,這不但固化了千年,同時它也是個迷,被人信,就是迷信。”

“但事實上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有次我就奇怪了,老爹說豬肉不行我為什麽要信?於是我神經兮兮的養了一頭豬,嚴格的說,是現今有誥命的那個朵二娘養的,當時許多道士對我說這不吉利,不利於風水。我老爹也說不主張,老祖宗說豬肉不行是有道理的。”

“我不但養了,還吃了豬肉。他就是肉嘛,吃了進去,消化了又拉出來。”高方平微笑道:“那麽是不是真壞了高家風水呢?我看未必,至少我被人叫豬肉平多年了,豬肉平崩潰論大行其道多年了,信的人越來越多,卻越來越迷。我如今並沒有倒下,還越來越紅火,於是針對我的風水說辭不攻自破,這就叫破除迷信。簡不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