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7章 徒變(二)(第2/3頁)

當然,其中的條件林林總總的很多。最根本的就是一條,作為世代鎮撫安東的頂級守臣之家。

完好的交出歷代大都督的金印和旗鼓儀仗,在內的所有一切為代價,給予薛氏上層主要家族成員,飲藥自殺保全屍身下葬家族墓地的體面。

需要保證除了三代以內主要家族成員以外,剩余的全體薛氏族人、部屬、親眷的人身安全;然後在羅藩的看押下,不分男女老幼全體流放流鬼國的窟說洲(庫頁島),由骨嵬部就近監管。

當然了,雖然從長遠上看有所後遺症,但對於現階段的羅藩來說,作為宿敵的薛氏徹底降服的意義,肯定是大於舉城殉死或是戰鬥到最後一個青壯,而給那些四散的薛氏附庸懷念的理由和口實,之類的結果。

另外,羅湛基還繼續表示,戰後有意割讓給我代表的淮鎮勢力,位於遼西的南部兩州之地,作為後續的償付;

只是這兩州乃是位於遼西走廊北端,雖然有大片的沿海平地和相對密集的人口聚居區,距離淮東的海路也很短;但我真要派人占下來的話,那就真的變成羅藩的外圍屏障,和面對平盧道的擋箭牌了。

這可是堂堂正正驅使以利的陽謀,委實讓人一時之間有些難以取舍,而沒有那麽好做決定了。

我在出兵之初,可沒有打算跳進遼西這個大坑,而只是想獲得一些港口和權益上的便利而已。

最後,他又順口提了一件事。

“有薛氏來人,奢求見我一面……”

這又是怎麽回事,我頓然有些糊塗了。

“這關我屁事啊,我就來打醬油敲邊鼓的,又不是可以決定大局的韌……”

如此疑惑著,我還是決定有條件的見一見來人。

只是在回到本軍的駐地之後,一份相當厚實的材料,被擺在了我的面前。

這是一份關於安東諸侯的初步評估報告,包括了物產、資源、人口和動員潛力等方面的大概數據。

也是日後研究和判斷,以羅藩為首的安東之地諸侯動態與反應,的重要依據和基礎資料。其中比較重要有收集最全面的,無疑就是羅藩為代表的統治架構和政權組織情況。

從大體上看,安東羅氏為首的藩牧體系,與位於新羅藩的那些諸侯小藩們並沒有太大的區別,甚至有些一脈相承的淵源。

比如,比照內地的縣、鄉裏/集鎮、村莊的簡單層次,在領下分設城主——鄉社長/鎮管——地頭/莊頭。

城主以上依照規模大小和戶口多寡,大者稱城小者稱邑;

以數城十數城為(大)州/?(小)郡,則比同國朝內的制度,以規模大小分別代領(州)刺史、(郡)太守、長史、別駕、司馬、及主簿、通判、參軍、參事諸頭銜;

而在城主以下的這些地方,或由藩家直接委派的代官直管,或是層層分授給親族和家臣,作為食邑性質的附庸存在。

以享用數量不等的具體出產分成為代價,換取對方戍邊守要,開拓邊荒,乃至在本家征召下,提供兵員和武備的相應義務。

比如作為最底層的代官,哪怕是最小的地頭,每年也要出丁役二十人,奉事與藩家;而最大的地頭,不但要出丁役,還要按照一比三的成分,出自備武裝的正兵、輔卒若幹。

而且,因為長期的動蕩和戰亂的狀態下,相應的田賦也很重,幾乎達到了土地出產的一半,這還是直接交給地頭的部分,不包括地方上的各種特產和土供。

因此,再加上層結構的諸多復古稱謂和制度,很有些嚴格遵守和重現了春秋時代的若幹古風。

只是處於地緣上的鄰近關系,歷史上這些身為北方邊地屏藩的諸侯們,更容易受到大唐朝廷中樞政治變化的影響和波及。

因此,經常會出現一些被流放的宗室或是政治失敗者,被強行就封為名,變相監管囚禁於邊角之地的例子。

比如,被朝中任命的刺史和軍尉給看的死死的,以至於只能在自己後宅裏花天酒地的拼命造人的宗室別脈。

也曾出現朝廷以區區邊疆軍鎮一隅,鎮壓和平復發生在諸侯之間的紛爭,或是諸侯領地上難以遏制的變亂,或是對某個拒絕接受調停的諸侯,進行吊民伐罪之征。

因而在那個大唐威加海內的全盛時期。

就算是就藩多年的老牌諸侯大藩,也不得不在中央王朝的龐大陰影下瑟瑟發抖,而小心翼翼的用終年不絕的朝貢和派出嫡親子弟侍奉的方式,來討好和維持這種藩屬關系。

因此,反而是天高水長皇帝遠的南海諸侯們,要更加逍遙自在的多,理論上他們可以像土皇帝一般的在自己的領地內作威作福,窮奢極欲的極盡享受之能。

只要不要做得太過分,把家臣和國人搞的怨聲載道,以至於起來反亂的話,基本上國朝也沒有多少幹涉的口實和理由,或者說需要勞師動眾遠涉海外的動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