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3章 出援(二十八)

當更多來自淮東的補給物資和裝備,被裝卸在羅津港內;從全州運回來的,堆積如山的戰利品和錢財,也隨同輪換修整的四營部隊,一起也踏上了海路的歸程;一切都看起來進入按部就班的正常軌道之後。

接下來是親附淮鎮的五位藩主及其親附的勢力,齊聚在海陽城在淮東方面的主導之下,以商榷全羅道十六郡一府的善後(瓜分)事宜。

而原本預期中囊括中南部的七家聯盟,也因此搖身一變成了所謂的全羅大聯盟。

作為其中奔前走後出力最大的裴氏,得到了全羅道最精華的核心地區,除全州城以外的整個全州府,和比鄰鎮安郡的七個城邑。

至於全州城,則作為日後聯盟會商和治理機構的常駐之所,則保持了某種獨立超然的角色。

由各家出錢出力,淮東方面進行訓練和裝備的,名義上的全羅聯盟直屬藩軍,也會駐紮在這裏,作為全羅聯盟某種意義上對應突發狀況的機動力量,初定建制為三千人。

而以金哲為首的金氏家族,在獻出了領地之後,則被遷移安置到在了富氏發跡的茂朱郡,形同某種意義上的鎮壓和監視作用。這是一個多山的大郡,距離首府全州也不算遠,比起原本靠海的半郡,從長遠看無疑是因禍得福了。

但是相應後續治理和經營的局面,也遠比在德津郡時要復雜的多,無論是富氏的余孽,還有那些桀驁難訓的山民,都需要花費他們相當的時間和精力去解決。

而其他其他四藩,亦有相應增加的領地和附庸、從屬;但主要是位於富氏和蒲氏的北部六郡之內,不過出於某種原因,這些領地顯然都是遠離本領,而交錯在一起的各片飛地,需要分出家族人手去接受和管領。

而按照我身邊幕僚團的建議和策劃,負責這些地方管領的代官人選,則要經過淮東方面的核準;而作為門檻和標準,只有參與過協同作戰的藩軍中相應家族成員,才有資格入選。

這樣就自然而然的在這些藩家之中,另外變相的拉攏和扶持起一批,因為親附淮東而既得利益的潛在受眾和群體。

而且一旦時間長了,這些分在各地的支系習慣了自己做主,形成自己的立場和利益之後之後,還有多少意願放棄獨立地位,而繼續服從本家的命令和步調,就很難說了。

正所謂異論相攪的故智,就在這裏體現出作用來了,就像是近代著名攪屎棍約翰牛的重要代表蒙巴頓同學,在次大陸玩出的印巴分治計劃一樣的異曲同工之妙。

然後在全羅道的中部各郡,這些既有的藩家之間,又額外扶持了一些較小的外姓家系,作為某種緩沖和過度。來源同樣是藩軍之中,表現得力的大小頭目,他們多數以城下代官的身份,直接受全州城內的聯盟會議管轄,同時提供相應的兵員和賦役。

由於,他們也往往是現存的那些家族藩軍的骨幹和精銳。因此,等於變相的削弱了這些藩家對領下的控制力和因此做大的可能性;

這樣變相挖墻腳的陽謀,那些得到最大好處的藩家們,甚至沒法拒絕也沒有公然反對的理由,而只要稍許的抱怨和謠言的推動,就很容站在這些新生代官的對立面上。

而剩下來位於全羅道西南沿海的四郡之地,則毫無爭議的成為淮東方面,長期代管的飛地。從總體面積上說,也相當於一整個徐州的規模了。

這地方雖然不怎麽大,但絕大多數是沿海的平原,既有方便漁獲和海貿的港灣,也有不錯的良田沃野和河流支系的灌溉,好好開發的話能作為淮東資源產出的一個補充來源。

以海陽城為四郡的治所,可以別設一個團練使,負責組織和協調在當地進行要點的屯墾和各種漁獲、海貿之事。其中一小部分則成為那些蒙山軍附錄的安置地,進行嚴格的遍管和改造。

而其他的大部分土地,則作為集體耕作的官營公田,而其中一部分會作為軍功田,按照人頭分配在這次出征將士中,達到相應功勛標準和資歷的老兵的名下。

雖然,作為集體官營的土地,當事人是不能直接管理和使用,也不能繼承,但是卻可以在有生之年,享受名下相應田畝固定產出的收益分成。也算是某種變相的終身保障和福利激勵措施。

這樣,每個郡留一個守備團,海陽城內駐紮一個防戍營,再加上屯墾殖民點內,定期受訓的民壯和鄉勇,就足以維持日常的需要。

而隨著春天到來之後,海路行船的順暢,一旦有什麽變故和風吹草動,以萊州為出發地的水營和海兵隊,幾乎兩三日就可以往返增援和處置。

如果當地能夠如期發展起來的話,同樣能夠作為新羅內陸,乃至安東地區的一個重要中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