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秦二世與他的母親(第4/8頁)

少府是專門管理皇室宮廷的機構,相當於皇室內務部。一般來說,少府制作的物品,屬於皇室用品。這些墓藏中出土的皇室用品,自然使人聯想到這些墓主與皇室宮廷之間,可能會有某種關聯。那麽,這種關聯會是什麽呢?

為了追查這種關聯,我根據考古發掘的報告書,將已經發掘的八座墓葬的材料整理出來,提供給大家如下:

上焦村陪葬墓簡況

第7號墓,墓主為男性,年齡在30歲左右,頭、身、四肢分離。

第10號墓,墓主為男性,年齡在30歲左右,頭、身、手、足骨分離,倒置於槨室頭廂內。

第11號墓,墓主為女性,年齡在30歲左右,骨骼完整,仰身直肢,上下頜骨左右錯動。

第12號墓,墓主為男性,年齡在30歲左右,頭骨置於槨室頭廂蓋上,肋骨及其他骨骼置於頭廂內。

第15號墓,墓主為男性,年齡在30歲左右,頭、身、四肢分離,置於槨室頭廂蓋上,頭骨在槨室外亂土中,頭的右顳骨上插有銅鏃一支。

第16號墓,墓主為男性,年齡在30歲左右,上半身屍骨在槨室內,頭骨在槨室頭廂的蓋上,下肢骨在填土中。

第17號墓,墓主為女性,年齡在20歲左右,頭、身、下肢分離,左腳與脛骨分離,兩臂伸張作趴伏狀。

第18號墓,有銅劍一把,未見人骨。

八座墓中,出土七具屍骨,五男二女中,六人身首四肢分離,顯然是被酷刑肢解而死,一人屍骨完整但上下頜骨錯位,顯然是被繩索縊死。這種非正常死亡的遺留現場,究竟向我們傳達了古代歷史的什麽信息呢?

著名考古學家袁仲一先生是八座墓葬的發掘者之一。他由這十七座墓葬,聯想到秦二世誅殺諸位公子公主的事情,推斷這十七座墓葬可能是被秦二世所誅殺的公子公主們的墳墓。

根據史書的記載,二世即位以後,命令趙高網羅罪名,將秦公子十二人戮死於鹹陽,公主十人矺死於杜縣,財產一律沒收,親近多被株連。戮死,就是殺死後陳屍受辱。矺死,就是分裂肢體而殺之。諸位公子公主非正常死亡的慘狀,與十七座墓葬主人們的零亂遺體情況相當。

上焦村公子公主墓(李開元 攝)

根據史書的記載,諸公子和公主被殺的時令,是在二世元年春天,秦歷當在一至三月的寒冷時候,發掘中發現有修墓人烤火的炭跡,文獻和實物互相得到了印證。

根據史書的記載,長子扶蘇接受偽造的遺詔,被賜劍自殺於上郡。第18號墓只有銅劍一把,未見人骨,可能是他的衣冠冢。文獻和實物不僅有相互的印證,更令人感到神奇而有無窮的回味。

考古發掘,為秦二世屠殺兄弟姐妹的歷史慘案提供了實物的證據。這些實物的證據,似乎在向我們訴說,秦始皇的諸位公子公主,都死於骨肉相殘,都是在非正常死亡後單獨埋葬的。由此看來,他們死亡的時候,他們的母親,也就是秦始皇的有子女的後宮們,或許已經過世,或許還在人世間孤獨而悲哀地生活著。至於更詳細的情況,我們無法得到更多的線索。

看來,追查第三線索人的這條路,到此也不通了。余下的線索,只剩下第四線索人——秦始皇的幼子、二世皇帝胡亥和第五線索人——長子扶蘇了。我們先來考察胡亥。

5. 廢長立幼的打算

秦二世胡亥是排名第四的線索人,我們在著手調查他以前,按照慣例,首先提供一份有關線索人的個人材料,請大家過目。

胡亥是秦始皇的幼子,生於秦王政十八年。胡亥第一次出現在史書中,是在秦始皇第五次巡遊天下的時候,當時,胡亥二十歲。

秦始皇即位以後,曾經五次巡遊天下。第五次巡遊,從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十月開始,一直持續到同年七月病死於旅途當中,整整持續了十個月。(按:秦的歷法,以十月為歲首,就是每年第一個月是十月,九月是最後一個月,從十月到七月,在同一年度內,正是十個月。)值得注意的是,秦始皇在開始他人生的最後一次旅行時,做了一個對未來歷史有重大影響的決定,就是帶上幼子胡亥同行。那麽,我們為什麽說這個決定對於未來歷史有重大的影響呢?一句話,這個決定直接牽涉秦始皇究竟想選擇誰做自己繼承人的問題。

關於這件事情,史書上只有這麽一句簡單的記載:“三十七年十月癸醜,始皇出遊。左丞相斯從,右丞相去疾守。少子胡亥愛慕請從,上許之。”這句話是說,秦始皇三十七年十月癸醜這一天,始皇帝開始出行巡遊天下。政府百官分成兩套班子,左丞相李斯帶領一套隨始皇帝同行,右丞相馮去疾帶領另一套留守鹹陽。幼子胡亥愛戴父親,請求同行,始皇帝同意了。僅僅由這句話,我們似乎看不出這件事情與秦始皇選擇繼承人的事情之間有什麽關系。但是,如果我們將有關這個決定的兩個背景情況加進來考慮的話,問題就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