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鑒定和取證(第4/5頁)

更可以想象,兒子的婚姻生活,未來的媳婦孫子,幾乎就是她的全部心思,她老人家會很在意的。她老人家安排的這些人,受她老人家的囑托,都會細心地幫子異把關。這些人,一輩子在王室宮內工作生活,熟悉王室婚姻,是懂得獻姬娶女的規矩和門道的。特別是被稱為“女阿”的老媽子,她們不但會照顧王子的生活,受王母的委托,對於王子的方方面面,甚至政治前途,都是會關照到的。(質子之“女阿”,可參見《戰國策·楚策》第九章,楚頃襄王熊橫為太子質於秦時。)

以古代獻姬的慣例而言,呂不韋獻趙姬給子異,是要“謹室”的。“謹室”,就是需要將所獻之女單獨居處,確認她沒有身孕,然後才能送出去。經過“謹室”的趙姬到子異府邸以後,醫官號脈,老媽子查月經,驗明有無身孕的方法簡單得不能再簡單,如何隱瞞得過去?趙姬進入子異府邸成為子異的妻妾,工作人員要做登記;有孕以後,更是要做記錄的。子異正式成為太子繼承人以後,這些記錄都得送到鹹陽宮廷存档備案。

所以我們說,《史記·秦始皇本紀》的記載,“秦始皇帝者,莊襄王子也”“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鄲”,都是根據秦政府的正式档案文書寫成,是可信的記載。

4. 太史公忽悠人

司馬遷有“良史之才”,他不編故事,不制造緋聞。不過,司馬遷愛聽故事,力圖將可信的故事作為信史寫進史書中。有時候,他聽了荒誕的故事將信將疑,在拿不準、吃不透的時候,會用曲折的筆法忽悠人,寫下模棱兩可的話來,要讀書的人自己去作真偽的判斷。呂不韋獻有孕之女的故事,會不會是太史公忽悠人?

為了不被忽悠,我們退到問題的開端,再一次回到誰是秦始皇生父這件歷史疑案的起點,重新閱讀《史記·呂不韋列傳》所載的這個離奇故事:

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與居,知有身。子楚從不韋飲,見而說之,因起為壽,請之。呂不韋怒,念業已破家為子楚,欲以釣奇,乃遂獻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時,生子政。子楚遂立姬為夫人。

這個故事,是否肯定是司馬遷寫進去的,是否是《史記》的原樣,我們暫時不去多說。有一位著名的歷史偵探認為,如果我們仔細審閱這個故事的話,不難發現在這個離奇的故事後面,實際上隱藏著否認這個故事的機關。這個機關,就是“大期”這兩個字。

我們前面已經說過,大期的意義,就是婦女足月分娩的日期,就是十月懷胎的十個月。趙姬與子異同居懷孕,十個月以後生下了嬴政,因為毫無問題,所以子異認可了自己的長子,冊立趙姬為自己的夫人。

反之,如果趙姬已經有孕才被獻給子異,嬴政就不是“大期”出生,而是應當在趙姬與子異同居八九個月後早產。一旦早產,子異必然生疑,就不會認可嬴政為自己的嫡長子,也不會立趙姬為自己的夫人了。也就是說,在“大期”這兩個字的後面,隱藏著一個否認趙姬與子異同居以前已經有孕的故事。

發現這個機關的歷史偵探,是清代的大學者梁玉繩,他對此有一個極為精辟的解釋:

史公於《本紀》特書生始皇之年月,而於此更書之,猶雲:世皆傳不韋獻匿身姬,其實秦政大期始生也。別嫌明微,合於《春秋》書“子同生”之意,人自誤讀《史記》耳。

這段話說,太史公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中特別寫明了始皇帝出生的年月,在這裏之所以再次以不同形式改寫,當是一種隱晦的寫法,當今世上盛傳呂不韋獻有孕之女的流言,其實始皇帝是如期而生。太史公的這種寫法,辨別嫌疑,指明細微,合於《春秋》書寫嫡長子誕生的筆法,世人未能深入理解《史記》,陷於自我誤讀而已。

如此看來,呂不韋獻有孕之女的故事,可以說是由兩個故事構成的一個雙重故事:一個張揚的大故事套著一個隱秘的小故事,隱秘的小故事的內涵是否認張揚的大故事的。如果確是這樣的話,太史公真是忽悠人,話不明說,眨巴眼變戲法,要你仔細讀書,要你體察表面文章後面的真意。

5. 第三條證據

講到這裏,秦始皇的生父究竟是誰的歷史疑案,當是可以做最後的結論了。

不過,在此之前,我們溫故知新,請大家回想我在本案開頭時說過的一句八卦:“俗話說得好,兩占不定,講的是算命打卦,一卦兇一卦吉,你無法拿定主意。”對於誰是秦始皇生父的疑案,我們費了這樣大的篇幅,花了這樣多的時間,就是因為受了這句八卦的牽制,直接的證據不足,不得不用間接證據,使用理斷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