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第2/3頁)

金培爾的另一部著作《中世紀的機械》使我懂得,中世紀是一個高科技迅速創新的時代。其間,水力磨坊在工業上得到多方面的廣泛應用。之後,我又對中世紀的普通生活產生了興趣。而且,我漸漸明白:對於中世紀的人們而言,修建大教堂何以成為順理成章之舉。

解釋起來並不簡單。有些類似設法理解二十世紀的人們為什麽花費那麽多的錢財去開發太空。在這兩種情況中,都有一整套勢力網在起作用:科學上的好奇,商業上的利益,政治上的敵對,以及普通百姓精神上的向往。依我之見,只有一個途徑來全面繪制那一套網絡:寫一部小說。

在一九七六年的某個時候,我擬出了這部小說的提綱,並寫下了大約四章的文字。我把提綱和書稿寄給我的代理人阿爾·祖克爾曼,他回信說:“你創作了一幅花團錦簇的地毯。你所需要的就是一系列相互關聯的動人的情節。”

回顧起來,我能夠明白,我在那二十七歲的年齡,是寫不出這樣一部長篇小說的。我就像是一個學習水彩畫的小徒弟,卻在準備一大幅繪制油畫的畫布。公平地說,這樣一部主題的作品應該是長篇巨著,涵蓋數十年,還要形象地展現中世紀歐洲的偉大氣概。而我正在撰寫的卻是相當平淡無奇的作品,而且即便如此,我也沒掌握其寫作技巧。

我擱置了大教堂的小說,另辟蹊徑:關於二戰期間一名德國間諜在英國活動的驚悚小說。所幸,那樣的創作我還得心應手,這部名為《針眼》的小說成為我的第一部暢銷作品。

下一個十年期間,我就寫起了驚悚小說,但我繼續參觀大教堂,而且始終未忘創作一部大教堂題材小說的念頭。我在一九八六年一月完成了我的第六部驚悚小說《與獅同眠》之後,便重操舊題。

我的出版商惴惴不安。他們想要的是另一部驚悚小說。我的朋友們也憂心忡忡。他們深知我喜歡成功。我不是那種作家,逢到失敗就會說,書是好書,只可惜讀者不識貨罷了。我寫書是為了讓讀者消遣,而且我也樂於此道。一部失敗的作品會使我痛苦萬分。沒人試圖勸我放棄,但很多人表示了關切的保留。

然而,我並不打算寫一部“晦澀”的小說。我所寫的是一個冒險故事,充滿了豐富多彩的人物,他們胸懷大志,工於心計,情欲旺盛,英勇無畏,聰明過人。我要讓普通讀者和我一樣為中世紀大教堂的羅曼史而欣喜若狂。

彼時,我已經開拓出使用至今的工作方法:我開始先擬定一個故事提綱,列出每一章的情節,勾出人物的草圖。但此書與我的其他作品不同。開篇來得容易,但隨著幾十年中故事的曲折發展和人物的長大成人,我發現越來越難以在他們的生活中創作新的坎坷不平了。我恍然悟到,一部長篇巨著比起三部篇幅短小的作品是更大的挑戰。

故事的主人公應該是某種類型的上帝的仆人。這對我有些勉為其難。我覺得自己難以對一個專注於來世的人物感興趣(許多讀者亦是如此)。為了使菲利普副院長更富人情味,我賦予了他非常務實又求實的宗教信仰,讓他在現實世界中而不僅僅是到天堂上去關心人們的靈魂。

菲利普在性方面的態度也是一個問題。在中世紀,所有的修士和教士都理應維持獨身。最信手拈來的戲劇情節該是一個人竭力壓制他的性欲。但我卻無法為那樣的內容激發出任何熱情。我是在一九六〇年代成長起來的,我跟那些遇到誘惑而就範的人想法一樣。最終,我把菲利普處理成那種不屑於性的少數人。他是我筆下唯一的一位潔身獨處的人物。

我同十年前就曾激勵了我的讓·金培爾取得了聯系,我得知他不僅寓居倫敦而且與我同街為鄰,感到喜出望外。我聘用他做顧問;直到他辭世,我們都是朋友和網球場上的對手。

翌年,也就是一九八七年的三月,我只草擬出全書的前三分之二的提綱。我認為已經夠了,便動手寫作。

到十二月,我已寫就了二三百頁。

這是十分糟糕的。我為這個故事整整工作了兩年,而我的全部成績只是一個不完整的提綱和幾章文字。我不能將我的余生全都用在這本書上。可是又該怎麽辦呢?好吧,我可以先把它放一放,寫起另一部驚悚小說。要不,我就得加倍努力地工作。那些日子,我通常從星期一寫到星期五,然後在星期六上午辦理我的記者事務。從一九八九年一月前後,我開始從星期一寫到星期六,只在星期天處理信件。我寫作的成果激增,一方面是由於多出了一天時間,但主要還是由於我寫作時更加全神貫注。我一直沒有擬出的該書結尾難題,也在我設想主要人物卷入真實歷史中臭名昭著的對托馬斯·貝克特的謀殺之時,靈光閃現地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