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劉公案(第2/3頁)

“本官乃天啟三年的進士,都察院的都察院四品右僉都禦史,按照大明朝的規矩,可以上堂不跪。”郭錚斜眼看了劉子光一眼,冷冷的答道,潛台詞就是你連這點規矩都不懂,還來審案啊。

“放肆!”劉子光沒有驚堂木,只好將茶杯往茶幾上重重一砸,“傷風敗俗,傷天害理,你還好意思提進士出身,十年寒窗聖賢書都讀到狗肚子裏去了?左右,給我按倒了先打一百殺威棒!”

左右立刻竄出兩個番子,一腳踢在郭錚的膝蓋窩,將他踢倒在地,這就要借兩根水火棍打郭錚的板子,外頭圍觀眾人發出一陣歡呼叫好。

三位法官面面相覷,這也太不按套路出牌了吧,“劉大人,一百殺威棒把被告打死了這案還怎麽審?”主審官徐九經哭喪著臉問道。

“嗯,那就先記著,問完了案再打。”劉子光本意也沒想把郭錚打死,只是想殺殺他的威風而已。正好順水推舟給徐九經一個面子。

“案犯郭錚,本督問你,案發當日你喬裝打扮去城南娼妓雲集的舊街,所為何事?”劉子光開始發問了。

“我收到密信,約我去那裏呈交當朝一位高官貪贓枉法的證據。”郭錚還是一樣的回答。

“信呢?人呢?”劉子光追問。

“信已經銷毀,人也找不到了,既然是密信,就跟定不會留下痕跡。”

“那就是沒有證據了,沒有證據你還這麽拽,去嫖娼就嫖娼了,有什麽不好意思說的,還捏造什麽密信出來,你當本督是三歲小孩啊?”劉子光對這個回答呲之以鼻。

三位法官的臉色更加不好看了,這麽說豈不是影射他們是三歲小孩,這位伯爺真是口無遮攔啊。

“本督再問你,你的鬥笠和蠟燭為何會落在如花家裏?”

郭錚冷笑:“我再說一次,鬥笠和蠟燭不是我的,那天沒有下雨,我為何要戴鬥笠?蠟燭更是可笑,大人可曾見過有人拿著蠟燭夜行的嗎?”

這倒是實話,鬥笠是一種雨具,很少有人在晴天戴,夜裏拿著蠟燭走路更是匪夷所思,一般人都是用燈籠照路的。

“哼”劉子光鄙夷的哼了一聲,道:“某些人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當然要戴鬥笠,至於蠟燭,那是你玩SM的道具,本督有說是照路用的麽?”

“按照大人的推理,那任何人家的每一樣東西都有可能是我的了?這樣的栽贓如何能令人信服?”郭錚仍然在狡辯,他認定劉子光拿不出證據來證明那兩樣東西是他的。

“就知道你不服,本官這就讓你心服口服,來人,帶證人證物。”劉子光一聲令下,外面進來兩個人,一個是粗布衣服的小夥子,一個是綢緞直裰的中年人。

兩人戰戰兢兢走進公堂,撲通一聲跪下給大人們磕頭,眾人都納悶,這兩個新證人是那一路的?又能證明什麽?劉子光從座位上站起,走到公堂當中道:“本督給大人們介紹一下這兩位新證人,這位小哥姓李,是在街上賣鬥笠的,攤子已經擺了四年了,他的鬥笠質量上乘,價格公道,童叟無欺。這一位老先生姓蘇,是開蠟燭行的,京城的達官顯貴都用他家的火字牌蠟燭,這種蠟燭價格雖然貴點,但是質量好,造型美觀……”

劉子光說著,忽然轉向郭錚,盯著他的眼睛道:“更重要的是紅蠟燭裏面含有不少添加物,所以滴下來的蠟油不是很燙,我想這是郭大人最看中的吧。”

“劉大人,您找來這兩個不相幹的證人在做甚?難道要幫他們推銷鬥笠和蠟燭不成?”趙喧笑著嘲諷道。自以為說話很幽默俏皮,但是徐九經和馮青山都沒笑,因為他們注意到郭錚的臉色已經變得鐵青。

“你閉嘴!本督叫來的證人自然有用。”劉子光猛然轉身,指著趙喧訓斥道。

趙喧氣的說不出話來,劉子光繼續問案:“李家小哥,九月十三這天你賣了多少鬥笠?”

小夥子答道:“那天生意不好,一共才賣了五頂。”

“很好,那你看看這些鬥笠裏哪個是你家的?”

證物鬥笠和其他幾頂鬥笠混在一起被送來上來,李小哥很輕易的就從裏面找出了自己編的鬥笠:“回大人,是這一頂,小人的手藝和別家不同,很容易分辨的。而且這一頂邊緣有些破了,所以小人記得很清楚。”

“哦,你記得什麽?說來聽聽。”

“這頂鬥笠就是九月十三賣出去的,因為運貨的時候把邊緣擦破了,所以擺在上面想賤價賣出,可是有位大哥沒講價丟下幾個大銅子就走了,所以小的記得很清楚。”

“這位豪客的相貌你可記得?”

“記得,白面微須,一看就是讀過書的斯文人。”

“呵呵,那你看這大堂之上可有此人?”

李家小哥張望了一圈,目光鎖定在郭錚身上,他欣喜地開口道:“大哥,我可找到你了,那天你多給了三文錢,我這就找給你,俺爹說做生意要童叟無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