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燭光搖曳話當年(第4/9頁)

以上,就是司馬光版的“公元976年10月20日夜賽跑奪權,先到先得事件”的描述。在這裏,司馬光沒有提到任何“燭光斧影”的痕跡,在他的筆下,趙光義之所以能夠搶在二侄兒趙德芳之前,接任他哥哥的皇位,完全是由於太監王繼恩的自作主張,以及趙匡胤的皇後宋氏的主動禮讓。甚至連他走進停放他哥哥屍體的萬歲殿,都是由於程德玄的強迫。自始至終,他都沒有半點的主動,更加絕對談不到有什麽不軌之圖。

再以下,就是宋史資料中的第一大部頭《續資治通鑒長編》了。在這本融匯萬千於一體的鴻篇巨著中,南宋的李燾先生把以上的所有版本去蕪存菁,合而為一。既有文瑩和尚的“燭光斧影”的傳說,更有後來王繼恩奉旨出宮,卻變向叫人的司馬光版當夜紀實,更有甚者,他把趙匡胤以斧戳雪,回顧趙光義時所說的話由“好做!好做!”改成了“好為之!好為之!”

不知他出於什麽目的,按說當時南宋裏憂外患,君王臣宰日夜不安,一來根本就沒人願意理會他這個自顧自拍字著書的個人愛好(可是奇妙的是,南宋官方沒有找李燾的麻煩,居然在後世被理解成了南宋的官方已經認可了李燾的宋史主張);二來《續資治通鑒長編》成書於公元1183年,那時趙光義最後一位當皇帝的子孫趙構已經當了二十一年的太上皇,馬上就要老死了,天下人早就都知道趙光義斷子絕孫定了,還有必要再拍他的馬屁嗎?

但是李燾這位堪稱名副其實的史學大家就是這樣改動了趙匡胤留在人間的最後一句話。一字之變,變化萬千,稍後我們再分析四字變六字的內在奧妙。

現在要做的是,根據以上羅列的所有有關趙匡胤之死的官方、非官方、私人筆記資料,來論證以下的兩個關鍵問題。相信所有的疑問,都包含在這兩個問題裏。

第一,趙光義到底殺沒殺他哥;第二,趙光義就算沒殺他哥,得位可正?

首先,把第一個問題再細分。即,一、沒殺,可有證據?二、殺了,用的什麽辦法?

回答一,世間尚存的趙光義有作案嫌疑的資料,只能從文瑩和尚及司馬光的兩篇私人筆記中搜尋了。其中以文瑩的《續湘山野錄》中的記載比較露骨,因為據他記載,死者生前最後一個在場者正是趙光義。趙光義有作案的時間、機會以及動機(誰讓他是最後的受益者)。可是無論怎樣細致推敲,也找不出趙光義曾經對他哥哥做過什麽的真憑實據。

至少他們在當夜三鼓時罷宴,各自睡覺,趙匡胤還活生生地出現在世人面前,在大雪中對弟弟說——好做!好做!之後,他才回到殿裏“鼻息如雷”,直到五鼓時分“悄無聲息”地死去。

世人分析“燭光斧影”,總是會想到,趙光義為什麽會在窗欞燭光的映襯下時不時地離席躲避,像是在推辭著什麽。那麽,也就是說,他的哥哥在強迫著他什麽。強迫他什麽呢?這在後面酒局結束之後,趙匡胤送他出殿,在漫天大雪中公開對他所說的——“好做!好做!”中得到解答。

連貫起來,只能得到一個結論,即他的哥哥在要他做皇帝,而他推辭,可他哥哥不止一次地強迫他,所以他才“時或避席,有不可勝之狀”,甚至直到兩人分開時,趙匡胤還在繼續強求,並且一再叮嚀——“好好去做!好好去做!”

完全是在千叮嚀萬囑咐弟弟把治理帝國的重任接過去。

當然,也有史學家把“好做!”解釋為“你做的好事!”並且直接聯想到趙光義在酒桌上搗鬼,給他哥哥下了毒,之後他連連躲避他哥哥,是因為趙匡胤已經發覺了不對,要親自動手除掉趙光義。甚至他們說,在燭光搖動中,外面的人根本看不清那是趙光義在躲,還是趙匡胤在踉踉蹌蹌地舉步進逼。所以這直接證明了趙光義親自出手謀殺了他哥哥。

但是其後發生的事又怎樣解釋呢?根據文瑩和尚的記載,至少趙匡胤在酒局結束之後,還曾來到過殿外,以柱斧戳雪,才說出了“好做!”的話。當時眾目睽睽,侍衛、太監、宮女所在多有,他完全可以當即下令把趙光義拿下,就算自己死,也會讓仇人死在他前頭。

可為什麽沒這樣呢?

所以通篇連貫理解,只把把“好做!”解釋為“好好去做!”即從始至終,趙光義都是清白的,甚至之所以接過治理龐大帝國的重任,都是他哥哥強加給他的,才讓他後半生勞累不堪,既傷且病,最後飲恨而終。

再看司馬光的記載,前面已經說過,以《涑水紀聞》為據,那麽趙光義在公元976年10月20日之夜,純粹是閉門家中坐,富貴天上來,他一切的行動都是被動的,都是被強迫和不得已的,而且在他哥哥死之前,他從來沒到過現場,根本就談不到有半點的謀害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