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不惜一身肝腸裂,願隨軍帥征四方

凡戰,主將用命則士卒用命,主將願將自己置之死地而後生,則士卒莫不爭相向前,反之,若是主將畏懼不前,甚至是倉皇後逃,則無論將士本身裝備如何精良,技藝如何嫻熟,都只有敗退的結果。這一點,在歷史上任何一場戰爭中都能得到佐證。

唐行募兵制以來,軍人職業化,將士們吃的飯跟斷頭飯無異,加之軍中多雄武暴傑之徒,別的不敢說,拼命的勇氣卻是不缺,殺紅眼的時候誰也不會愛惜性命一條。唐末以來,但凡精銳軍隊,主力莫不是亡命之徒,就是如此原因。良家子固然有諸多優點,但論起拼命不怕死這一條,還是過慣刀口上添血日子的亡命徒更加兇狠一些。

所以戰陣之爭,在兵甲武器相差不大的情況下,說是意氣之爭再貼切不過。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就是這個道理。

為將者,是軍隊靈魂,其一言一行直接影響到麾下步卒,上行下效在軍隊中體現最為明顯,因是,性格不同的將領,帶出來的軍隊風貌明顯會不一樣。

孟平、李紹城、蒙三這三將,在得知李從璟親自出戰,以三千騎兵去面對王彥章數萬兵馬之後,個個羞憤難當。從情感上講,固然是主辱臣死,而從理智上而言,他們也知道,若是李從璟有不測,則大軍必敗無疑,他們也沒有全身而退的可能。可以說李從璟出擊的舉動,既是激勵士氣,也是將各位部將逼到了絕路。

不破陣,就只有死。

開弓沒有回頭箭,在這種情況下,孟平三人全都發了死力,將戰陣中最強悍的戰力派到了最前線,再不留任何余力,自己也是身先士卒,拼殺在第一線,作為最鋒銳的那把尖刀用,其中尤其以蒙三最為突出。百戰軍六軍主將中,蒙三其它方面的資質並不出彩,但就是勇悍敢戰這一點,諸將莫能及,這也是李從璟看重他的原因,這樣的部將帶出來的軍士,必是陷陣攻城的利器。

當下,蒙三和幾百名親信士卒,揮刀挺槊沖殺在第一線,他的親兵都更是個個都脫了甲胄,將生死置之度外,怒吼不停,埋頭向前拼殺。不多時,他們這些人身上就被鮮血染紅,一個個看起來猶如羅刹一般,端得是駭人之極。

一名赤膊百戰軍被一名梁軍長槍刺穿了身體,這名百戰軍手握住入體的長槍,低頭看了一眼,擡頭時咧嘴沖他面前的梁軍一笑,突然松開了手,仍由著長槍透體而過,而他自己則腳下一蹬,用盡最後一絲力氣,向前撲倒了三兩名梁軍。他身後的同袍立馬跟上,補上幾刀,那些個梁軍便一個個見了閻王。

更有驍勇者,一把抱住刺過來的幾柄長槍,夾在肋下臂彎裏,右手橫刀一揮,刀鋒就將面前的梁軍悉數割開了咽喉。他旁邊有一人,橫刀捅進對面一名梁軍胸膛之後,怒吼著推著對方的身體往前奔,硬生生撞開了一條路,渾然不顧砍在他背上的刀槍,最後他踹開身前梁軍的時候,後背已經血肉模糊,卻仍然嘶吼著向前揮刀拼殺。

這些士卒武藝或者不如何高,但若是拼死戰鬥起來,抱著必死之心,一個人絕對能拉幾個墊背。一路殺來,靠著這樣一股氣勢,蒙三的軍陣得以迅速向前推進。

梁軍哪裏見過這種不要命的打法,對面將士一個個脫了甲胄,擺明了就是沒打算再活著,往前拼殺不過圖拉幾個陪死的而已,這種時候,梁軍將士無不心驚膽戰,一開始還能勉強抵抗,越往後便越擋不住,只得倉惶後退——他娘的,那是一群瘋子,你們不要命了,老子還想活著,犯不著跟你們一起下地獄,這仗老子不打了也罷。

狹路相逢勇者勝,情場上誰先動了真情誰就輸了,戰陣上誰更不要命,誰就能贏。由是,蒙三所部擊潰眼前梁軍,終於跟上了孟平所部的步伐。

如果說蒙三的戰陣搏殺之術是粗放式的,那麽李紹城的破敵方式就是精細型的。在得知李從璟出戰之後,李紹城知道該拼命的時候到了,立即作出安排,集中了陣中所有的大盾和長槍,分成兩部,前者用身材魁梧之士,後者用手長腳長之人,再選用親兵和驍勇之士,只配兩把橫刀。最後,收集甲胄,保證這些人人人都有兩層甲。

隨著他一聲令下,大盾手排成數排,不管不顧向梁軍軍陣撞過去,在撞散梁軍前陣後,長槍手緊隨其後殺出,也是數排,出手只有前刺、前刺、前刺,一槍刺不死兩槍,兩槍刺不倒三槍,仗著槍長甲厚,強行推進。最後,李紹城帶領橫刀手沖入混亂的梁軍陣中,展開近身肉搏,一陣猛沖猛殺,趁他亂要他命,一舉擊潰梁軍軍陣。

面對李紹城突如其來的兇狠戰術,對面的梁將還沒來得及作出布置,軍陣已亂,再也聚集不起來,再看李紹城等人,實在是兇殘得很,擋也擋不住,只得無奈後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