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紫 荊(第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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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海盜幫派由一個名叫史洋的女人統管,她曾在廣州附近賣笑為生,後來做了一個海盜首領的夫人,生了兩個兒子;丈夫死後,她又嫁給了丈夫以前的面首,也同他生了一個孩子。第二個丈夫死於1843年,享年六十八,此後她算是不再過問江湖是非,但還是在城裏開了一家賭場,生意興隆。她孀居廣州附近,頗富貲財。10

香港在1842年之後發展迅速;英國人以香港為中心來廓清英國的貿易路,這貿易有合法的茶葉、生絲交易,也有非法的、與日俱增的鴉片買賣。英國人想利用海事法中的反海盜條款,在香港周圍清理出一條沒有海盜的海域,英國人有時獨立行動,有時與廣州官府聯手(但合作並不順遂)。海盜若在香港周圍三英裏內被抓,將在英國的殖民法庭上受審,被判死刑或流放。在三英裏以外被捕的海盜則由英國人審理,或是交由官府處置11。1843年,新的香港警察署助理監督到任,這個英格蘭人曾任漢語翻譯多年,大力拓展了英國的行事方式,因為他懂得怎麽利用當地的告密者,訊問從香港水域舢板上抓來的水手,獲取海盜動向。殖民政府也施行了新的戶籍登記法令,要稽查住在香港的華人居民,也要稽查在港口遊弋的駁船和渡船上的水手及其家眷,並在其船只畫上清晰的編號。英國當局有權進入領地“全部或部分由華人居住或駕駛的”房舍及附近水域的船只12;但從國際法的角度來看,英國人能不能這麽做還大可置疑。

英國人慢慢開始將海盜趕出海域,但海盜卻沿著河道往內地避難,尤其是沿著西江,從廣州城深入廣西。根據條約規定,英國人不能進入廣西追剿海盜,而清廷及地方官府的水師數量零星,缺乏訓練且裝備拙劣,對這些海盜也無力處置。廣西東部的大小河川只有四艘較大的艦船負責管轄,每船配有十四名兵丁、水手,另外再加上十八艘只配備兩個兵丁和兩個水手的小巡艇。13

海盜裝備精良,久經風浪,這點水師根本起不了作用,水師甚至聞之喪膽。海盜抓到官兵之後,手段是出名的殘酷:海盜在俘虜的朋友面前傷害俘虜,好迫使家人出錢來贖身;海盜挖墳盜骨,等族人付了錢才交還;若是官府的巡哨官佐落到海盜手裏,會割下官佐的耳朵或將其活活燒死14。海盜若遭包圍,困獸之鬥更是殘忍。水師或英國水手若攀上海盜船,曾有海盜抓起點著的引線奔向火藥艙,寧願同歸於盡,也不願被俘。激戰之後,落水的海盜若是發現水中有清兵或洋水兵,還會予以痛毆,欲取其性命,或死死抱住他們,一起沉入水中,葬身海底15

盡管英國人想方設法剿滅海盜,但香港也為海盜提供各種軍火器械等給養。許多海盜喬裝成尋常商人和漁民,利用香港設備良好的船塢來修理船只。香港有個剃頭匠叫崔阿樸,英國人在清剿海盜時也利用這種人來做密探,此人從英國當局獲得制造火藥的執照,暗地將火藥賣給與他接頭的海盜16。崔阿樸有一些同黨,其中有個穆斯林逃兵尤阿禾,他是一個出生在馬來亞的混血,父親是中國移民,母親是馬來人,他參加了錫蘭步兵團(Ceylon Rifles)17,但在駐香港時做了逃兵,躲到村莊裏,賣掉了以維多利亞女王陛下的名義發給他的來復槍,還出賣專門知識和他的人脈。葡萄牙人和華人通婚或私通在澳門很普遍,生下的混血有很多做了海盜,其中最出名的是“大頭羊”張釗,此人父親是華人,母為西洋人,大頭羊的匪幫後來轉進內陸,盤踞桂平一帶18

一個叫阿九的女人做的生意更是復雜,她向華人和洋人掮客或租或買船只,不但糖、食油和棉花買賣做得有聲有色,也把鴉片和火藥賣給海盜;她的情夫恩迪科特(J. B. Endicott)船長擁有一艘買賣鴉片的美國船“魯帕雷爾”(Ruparell)號19,阿九從他那兒得到不少鴉片和火藥。1840年代,她在澳門以每年一百五十美元,向葡萄牙人租了一棟房子,好撫養她和恩迪科特所生的孩子。她以每對一百三十美元的價格,向英國船長賒賬買了六響槍,用低價買了失事的船只上泡了海水的鴉片。阿九能講幾句英語,她還有一具倫敦考克斯(Cox)公司制的望遠鏡、一只吉瑙·布雷內(Guinaud Brenet)制的銀表、兩架稱錢的天平、一管英式單筒獵槍20。有次阿九在香港港口遇到英國巡捕,說要以走私及唆使搶劫的罪名逮捕她,她便從船上跳到一只等在一旁的舢板,安全脫逃。但若中國人要訛她的話——有人曾扣過兩艘她的船——那她就會威脅說她的“洋朋友”會來報復雲雲,最後那些人只好賠錢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