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漢文帝母子怎樣發跡(第4/5頁)

西漢的立國,采取的是郡縣制和分封制並行的方式,起初還冊封了異姓諸侯王,此後雖然誅殺異姓王,並且設立“白馬盟”,即非劉姓者不能封王,但中央的行政權力,依然沒有確立絕對的權威。無論是權鎮地方的諸侯,還是功勛卓著的勛貴們,其位高權重,都是帝王所忌憚的,要做一個真正的帝王,就必須把權力收攏回來。且不說為了鞏固國家穩定,就是為了對付北方持續肆虐的匈奴,這也是必需的。

所以,這才是漢文帝劉恒在位時期的最大貢獻:自他開始,改變了中國自夏商周以來松散的國家體制,開始著手建立一個大一統,高度中央集權的封建王朝。漢武帝後來的“大一統”,其實更多是拜漢文帝栽的樹。

要做到這個自然不容易,歷史上但凡是權力之爭,無不血流成河,爾虞我詐。漢文帝的手法卻很溫和,先忍,再忍,最後還是忍,在忍耐裏巧施暗手,一步一個腳印,最終建立自己的絕對權威。

比如在劉恒入京即位的早期,看似很“知趣”,對人很謙和,但在他入宮的第一天,即命令他的親信宋昌為衛將軍,鎮撫南北二軍,另一親信張武為郎中令,負責巡查宮中,皇宮大內的兵權,以及西漢最精銳南北二軍的控制權,就這樣被漢文帝不動聲色地抓到手了。在諸呂服誅後,劉恒又大赦天下,值得一提的是,劉恒赦免了劉章的妻子呂氏(呂家的長孫女),此舉雖然遭到了功臣們的非議,卻也安撫了登基未成的齊王一脈,得到了宗室的支持。

而對位高權重的兩大勢力,宗室與功臣,劉恒的另一手段是“拆分”。劉恒登位之前,依西漢王朝舊例:擁有封地的諸侯以及貴戚們大多居住在長安,而他們的日常開支,則是由其封地提供,如此一來開支巨大不說,長安更成了功臣宗室們相互串通的場所。所以劉恒登基後的第二年十月,即發布詔令,以節省開支為由,命令所有駐長安的列侯貴戚全部返回封地,不得在長安停留。這樣做的意義,不止在於減少了國家開支,更重要的是,如陳平、周勃等功臣宿將們,也因此羽翼大削,其親信大多被調離身邊,原本盤根錯節的勢力,漸成了孤家寡人。正因如此,劉恒這個皇帝,才從此開始“硬氣”了起來。

而相比於上述這些看似冠冕堂皇的政策,真正對漢文帝一生執政有著重要意義的,卻是一個小人物和一個看似不起眼的奏疏——公元前174年,28歲的賈誼上《治安策》。

賈誼這個人,在後世很有名,但在當時只是個小人物。而他的《治安策》,在當時也並未被看做很重要的奏疏,可就是這封奏疏,指向了漢文帝所傷腦筋的大問題:諸侯尾大不掉的問題。這封奏疏很長,核心內容是:同姓的諸侯王和異姓的諸侯王一樣不可靠,而且是有實力的必然會想到造反,實力越強造反越快。興兵討伐是下策,那樣會造成戰爭,破壞生產和國家穩定。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把諸侯的封地盡可能地拆分,分封給他們的子孫們,削弱他們的勢力,如此日久天長,才能徹底解除諸侯國的威脅。

賈誼的奏疏得到了漢文帝的贊賞,但這畢竟是一個非常長遠的方略,一下子推行是不現實的。在漢文帝在位期間,他少部分地推行了其中一項,卻是極其重要的一項。

即在公元前164年,趁齊王過世的機會,將西漢諸侯王中勢力最強大的齊國轄下的70多座城池,一口氣拆分成了7塊,分封給齊王諸皇子。這個行動看似平常,但10年以後,他的兒子漢景帝劉啟一定會感激老爹的英明舉動:10年後的七國之亂裏,正是由於實力最大的齊國早被拆分,才降低了漢帝國的平叛難度,漢朝的政府軍也是通過先平定齊地的方式,最終將叛軍一網打盡。

漢文帝的這些政策,雖然說不動聲色,可還是引起了反彈,比較著名的就是他在位時期濟北王劉興的叛亂,首開同姓諸侯王反抗中央政府的先例。之後曾與他爭奪皇位的淮南王劉長也舉兵造反。兩次叛亂先後被鎮壓。而劉恒也采取了看似寬容的決策:劉長3個兒子非但沒有獲罪,反而承襲了父親的爵位,偌大的淮南國被一分為三,劉長本人也未獲死刑,只是被發配到蜀中地區。

雖然小有反彈,但漢文帝的苦心沒有白費,他在位時期,諸侯膨脹的勢力得到了遏制,功臣勛貴們的地位也遭到了削弱。他漸漸地樹立起自己的威信,掌握了漢帝國的真正權力。

一個比較有意思的對比是:作為誅呂功臣的周勃,在漢文帝早期即位時位高權重,甚至漢文帝即位之前,還專門派使者到京城拜見周勃。可漢文帝登基為帝後,周勃身為丞相,經過漢文帝遷移列侯,掌控軍權等政策,其勢力大為削弱。後期漢文帝向他問話,偶有答對不當之處,他甚至“汗流浹背”。這時期的漢文帝,才是真正意義的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