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戰國變法的『祖師爺』李悝

春秋到戰國時代,後期的奪權方式,就是變法。無論是那些改變了國君宗族的諸侯,還是保留了國君名號的諸侯,在這個大變革時代要想生存下來,變法都成為唯一的選擇,不變法者,最後的結果只能是被淘汰。

說到春秋戰國時代的變法,在戰國的早期,是當時中國各諸侯國中的“時尚”,幾乎所有強大的諸侯國,都采取了各種變法的措施。現代人耳熟能詳的,包括魏國和楚國的吳起變法、秦國的商鞅變法。但各類變法運動中,真正具有開天辟地意義,並成為之後戰國諸侯變法“範本”的,卻是最早的魏國李悝變法。

李悝變法,起於戰國時期的新興國家魏國。作為從晉國分離出來的魏國,立國初期的運氣很不好,魏國的國土,包括今天的山西南部,河南北部以及陜西、河北的部分地區,基本都位於中原的腹地,分到這樣的領土,在戰國群雄並起的局面下,地利上的劣勢是顯而易見的。魏國的東面是齊國,西面是秦國,南面是楚國,北面是趙國,夾在中間的魏國,可以說是無險可守的“四戰之地”,這樣的局面下,要生存下來,環境是非常艱難的。

但幸運的是,魏國的第一代開國之君,是這時期中國各諸侯國裏最傑出的君主魏文侯。

公元前403年,韓趙魏三國的國君,被周天子承認,完成了三家瓜分晉國的最後一步,這其中最傑出的人物,就是魏國的國君魏文侯。在當時的諸侯國君中,他是以善於禮賢下士,眼光獨特著稱的。如同當年的晉文公一樣,他的身邊也聚集了一批傑出的人才。比如子夏這樣的儒家學者,吳起這樣繼孫武之後的傑出軍事家,還有西門豹這樣善於治理地方的英才。比起魏國劣勢的地理條件,魏文侯的人才儲備,卻是絕對的優勢。

但這其中,最著名的卻是李悝。不僅僅對於魏國,即使對於整個中國封建社會的形成,他都是一個很關鍵的人物。

李悝是子夏的學生,現代留存的各類史料裏,有關他的記錄少之又少。甚至連著名的《史記》上,都沒有他的傳記。之所以如此默默無聞,主要還是因為魏國的霸業最終只是曇花一現,而後來吳起變法的悲壯殉難,商鞅變法的異軍突起,都大大蓋過了他的鋒芒。但是這無法掩蓋他的重要地位,李悝的變法內容,奠定了戰國時期整個中國大變革的雛形,在這個中國社會的全面轉型期,它是歷史的先聲。

而從當時的局面看,標志著奴隸制最終消亡、封建制度最終確立的戰國變法,最適合的發生地,也只能是魏國。因為相比於其他國家舊貴族勢力強大的局面,從原先晉國脫胎而出的韓趙魏三國,本身就是新興的國家。這時期的齊國,正在完成田氏代齊的最後過渡;西邊的秦國,不但尚無東進的進取心,本國的大權也主要把持在舊貴族的手裏。而三個新興的國家中,韓趙兩國的君主,在能力和眼光上,更遠遠不能和魏文侯相比。更何況,魏國此時面臨的生存局面,比其他兩個新興國家都要嚴重得多,生存的壓力,也使得魏國必須要選擇變法圖強的道路。

而當時的魏國,在變法之前面臨的局面,也可以用內外交困來形容。外部環境上,諸侯之間的征戰日烈,外部的軍事壓力日益增大;內部經濟上,魏國本身就是晉國中相對落後的地區,在富庶程度上,魏國不如韓國,在軍力的強悍程度上,魏國又不如趙國。這樣的壓力下,魏國必須采取措施,走變法圖強的道路。而李悝,就是完成這個使命的最合適人選。

在魏國立國的早期,李悝並不在魏國的權力中樞之中,他曾經擔任過中山相和上地守,這兩個地方,都是在毗鄰秦國的西北邊境上。早年的李悝,曾經多次率軍和秦國交戰,而他得到魏文侯的賞識,一是因為他的老師子夏是魏文侯的重臣,二則是因為他的變法思想,切中了魏國的時弊。

在經歷了數年地方官磨礪後,李悝最終成為魏國重臣,開始全面推行他的變法主張。他的變法內容主要包括四大項:第一是廢除奴隸制時代的世襲制度,根據能力來選拔官吏,取消舊貴族原本享受的世襲俸祿,用來招募賢才,發展生產。第二是正式廢除了中國傳統的井田制,采取“盡地利之教”的政策,鼓勵老百姓墾荒,廢除原本井田制制度下的土地界限,允許土地私有買賣。同時對國家境內的所有土地進行測評,估算國家的土地產量,制定合理的稅收政策。按照土地的貧瘠標準,分配給農民土地,鼓勵農民生產的積極性。第三是實行法治,建立完備的魏國法律,對於國家法令、政府職能、官員的升遷獎懲、軍功的獎勵,都做了最完備的規定,這個法律的名字叫《法經》,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封建制度下的法律。第四就是改革軍事制度,建立“武卒”制,即對軍隊的士兵進行考核,獎勵其中的優秀者,並且按照不同士兵的作戰特點,重新將他們進行隊伍編排,發揮軍隊的作戰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