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心驚肉跳的禮物

想到那個唱歌的人最終的結局,淚水悄悄的模糊了達賴喇嘛的眼睛。

入夜,青藏鐵路修築工地上燈火通明,仍然是一片繁忙。楊朔銘走出了工棚,來到了工地上。

“內燃機車在平均海拔4000米的青藏高原上功率將下降近一半,一般最大坡度適應能力為千分之十二,而且因為缺氧,燃料燃燒不充分,還會產生大量廢氣,造成環境汙染。”幾位工程師給楊朔銘介紹道,“而青藏鐵路設計最大坡度為千分之二十,惡劣的氣候條件和特殊的地理環境,是這鐵路鋪架的‘攔路虎’。”

“現在的工程速度與平原地區鋪架速度相比,還差一大截,雖然我們能確保安全與質量。”

“凍土的問題也不好解決,這一次咱們修青藏鐵路,很多地方還中參照了俄國人修築西伯利亞鐵路的經驗呢。”

“這樣的進度就不錯了。”楊朔銘點了點頭,表示很滿意。畢竟這是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對已經提前幾十年出世的青藏鐵路,他不可能過分要求。

“其實如果人力充足的話,進度還是可能加快的。”一位工程師說道。

楊朔銘看了看忙碌的工人當中,他們大多數是漢人,眉頭微微的皺了一皺。

“這位兄弟,是哪裏人?”楊朔銘隨意的攔住了工地上一個運混凝土的小夥子,問道。

“我本是河南人,老家開封,後來到了四川宜賓上,為老板種地打工過活。後來又當了兵,但沒趕上仗打;四川的部隊整編後,我就被送到這裏來了。”小夥子回答道。

“這邊兒的待遇怎麽樣?”楊朔銘又問道。

“在這邊兒算是義務兵,工地包吃住,夥食還不錯,菜肉米面都有,每月發30塊銀元工資,一多半都寄回家裏去了。就是……就是很想念家裏的父母。”小夥子說著,眼淚就流了下來,“聽說家裏分著地了,想回去看看的……”

“你現在不僅僅是在掙錢養家,而是在幹著一件很有意義的事。老家那邊現在也不錯,你父母都分到了一塊土地,眼下一定生活得不錯,你就在這裏好好地幹吧!這火車一通,你就可以直接回家探親了。”楊朔銘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他道。

送走了小夥子,楊朔銘轉頭看了看遠處月光下朦朧的群山,陷入到了沉默之中。

此時,布達拉宮小經堂主人腦中回響的歌聲,傳到了楊朔銘的耳朵裏。

聽著那甜美的歌聲,楊朔銘臉上的表情先是驚奇,接著就由驚奇轉向了興奮和激動。而當歌聲唱到最高潮時,他似乎也產生了強烈的共鳴,眼角竟然濕潤起來。

“唱得真好。”楊朔銘說道,“……山上的野獸都沒有主人,可山下的人,卻沒有一個是沒有主人的……這農奴制,必須廢掉。”

“是啊,哪怕不是為了這鐵路工地有更多的人力,這農奴制,也必須要廢掉。”現在是《醒獅》雜志的記者的屈霜扶了扶眼鏡,輕咳了一聲,對楊朔銘說道。

“我明白。”楊朔銘點了點頭,聲音變得有一絲嘶啞。

屈霜關於西藏農奴制的調查報告,楊朔銘已經看過了。

1923年2月,根據楊朔銘的要求,中國政府派出了包括西藏社會歷史調查組在內的6個專門調查組去青藏地區進行社會歷史綜合調查。經過歷時近兩年的調查,調查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使中國內地對於雪域高原有了進一步的了解。而在這些調查組發回的報告中,無一例外都著重闡述了西藏的農奴制度。

“……在西藏,所有農民都是終身負債的農奴,他們身上還有著苛捐雜稅和沉重的徭役,完全失去了一切人的自由,一年更比一年窮。在西藏,所有農民都是終身負債的農奴,在他們中間很難找到一個已經還清了債務的人。……這樣一來,所有農民就自然而然地要受到高利貸的盤剝。他們不得不向地方上的豪強如宗本、某位領主的管家以及附近寺院的總管借錢、借糧、借牲畜,這都要償付很高的利息,償還的至少要比實際借到的高出一倍,如果是借錢,每個月光利息就是百分之十。難道用來年的收成就可以還清高利貸者的債嗎?這完全是不可能的事。如果還不起債,還得請求債主們讓他們繼續借下去,或者續借未還清的那一部分。由於拖延償還期限,利息早已提高不知多少倍,即使得到寬限,僅有的糧食以及保存下來的其它食物,幾乎從來也不夠全家吃到來年收獲時節。在毫無辦法的情況下,他們只好再借,借口糧,借種籽……。如此下去,年復一年,永無完結,直到臨死的時候也不能從債務中解脫出來。而這些債務就落到了他兒子的身上,可憐的兒子從剛一開始種田生涯起,就受到這些祖傳的債務的壓榨,而這些債的起源早已是遙遠的過去的事了,他根本不知道這從什麽時候說起。……他們很直率地說話,毫無隱瞞地訴說著他們的痛苦與窮困,以及壓在他們身上的苛捐雜稅和沉重徭役。沉重的徭役還常常迫使他們在農忙時節離開田野,這些無償的義務,實際與一切壓在藏族人頭上的其他重負並無區別。到處都在為官府施工,修築道路,建造房屋等等,五花八門。所有這些繁重的勞役都壓在可憐的村民身上,他們既無工資,也得不到飯食。而除了官府強制分派的工作外,農民們還得無償地為那些手持差票的過往客人運送行李和貨物,還必須為他們及其隨從提供牲畜,飼料和食糧。……象所有他們的同類人一樣,這些農民都是可憐的農奴,他們沒有權利也根本不可能離開家鄉,去尋找另外的土地和不過份的苛刻的頭人。他們中間有幾個人也曾經逃到鄰近的地區去,但最後還是被頭人從新家搶出來,帶回村子,吃了一頓棍棒被判罰巨額罰金。由於非常懼怕頭人對其親屬施行的懲罰,那些想逃的人也不敢再逃了。因為一人逃走,所有親屬就得遭殃。頭人會指責他們沒有阻攔出逃者,那麽,逃跑者的兄弟、叔舅、表親等牲畜,飼料和食糧。……象所有他們的同類人一樣,這些農民都是可憐的農奴,他們沒有權利也根本不可能離開家鄉,去尋找另外的土地和不過份的苛刻的頭人。他們中間有幾個人也曾經逃到鄰近的地區去,但最後還是被頭人從新家搶出來,帶回村子,吃了一頓棍棒被判罰巨額罰金。由於非常懼怕頭人對其親屬施行的懲罰,那些想逃的人也不敢再逃了。因為一人逃走,所有親屬就得遭殃。頭人會指責他們沒有阻攔出逃者,那麽,逃跑者的兄弟、叔舅、表親等人就會被頭人抽打一頓,然後再替他償付罰金。由於上述原因,這些可憐的人們只能永遠呆在他們貧窮的土地上。他們完全失去了一切人的自由,一年更比一年窮……”“……西藏的普通牧民家庭擁有自己的牲畜,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管理和處置。但是他們不能隨便離開這片土地,或者帶著牲畜到另一個領地去,即使那裏歡迎他們也不行。……這種封建式領地制度在西藏的農業區廣泛施行,它確保了宗教界和貴族上層人物(以及政府本身)擁有一定的勞動力來開發他們所控制的土地。從本質上說,所有的土地都屬於拉薩的西藏政府,但是幾百年來,都劃歸貴族家族、大活佛及寺廟所有,以此作為其修繕費和維持生計的來源。由於光有土地,沒有勞動力來耕作或放牧,不管是農業耕地還是牧區草地,都不能成為生活資料,因此西藏的制度通過把勞動力配屬在這些領地上使領主大獲其便。從本質上看,給予領主的領地與中世紀歐洲、沙皇時代的俄國和封建時代的日本的采邑制非常相似。”“……殘酷的法律反映了殘酷的制度,殘酷的制度產生殘酷的法律。在西藏,貴族握有大權,勢力浩大,貴族與僧侶,共同盤據政府中的重要位置,其財產之巨大,亦不弱於寺院。貴族對於佃農,可以行使官府權力……沒收牲口,罰款、笞杖、短期拘禁以及其它一切處罰,貴族皆得隨時行之。……西藏最嚴重的刑罰為死刑,而喇嘛復造靈魂不能轉生之臆說,於是最重之死刑外,又加之以解體幹顱之慘狀。其最普通的刑法,凡遇死罪,則將犯人縫於皮袋之內,而擲於河中,以俟其死而下沉,皮袋在河面之上,約5分鐘開始下降,後視其猶有生息,則再擲沉之,迨其已死,於是將其屍體,由皮袋取出而支解之,以四肢和軀體投之河中,隨流而去……。斷肢刑,用於冒犯及抗拒之確有證據者,而小賊在曠野搶劫,亦用此刑。斷肢刑系將其手與足切斷,四肢當切斷時,務須縛緊,以免血跡之溢流……斷肢之外,又有一種剜眼之兇刑,或用凹形之煨鐵,置於眼內,或用滾油,或開水,倒於眼內,均足使其眼球失去視力,然後將其眼球用鐵鉤攫出……囚犯一入監獄,罕有能避死而生存者。即能生存,亦因種種摧殘,而損失喪其本原。罪囚及嫌疑犯,常幽於潮濕、黑暗、汙穢及有害於衛生之土牢中,永遠不見天日。西藏官府,對於罪犯,每日只發些微之口糧不足維持其生活……。且西藏之罪犯,又間有鞭笞及痛拷之刑。又制一種絞鏈,以鎖其手足,且判定其期限,至期始開釋之,以復其自由。有時亦用枷刑,配以鐵鎖。最重之笞刑,可以至一千鞭。甲本及高等官吏,始能實行最重之刑法。受笞打之刑者,兩手分開,面孔貼地,由施笞刑之二人,各攜皮鞭或柳條,以笞撻其大腿之兩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