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青年國王復仇記

1387年初,理查德二世帶著親信離開倫敦開始了長達九個月的巡遊,這絕非一次尋開心的吃喝玩樂之旅,一方面是要表達對議會架空王權的抗議,另一方面準備在改革委員會期滿一年後奪回自己的權力,他要為了捍衛王權而奮戰。

理查德二世到各郡召集貴族、法官、主教們談心,控訴議會的蠻橫無理,年輕國王復權心切但還是頗有心計,若要推翻議會的決定,首先得從法理上證明他們違法。國王命令首席王座法官羅伯特·特裏西利安在諾丁漢召集一群法學家開會,向他們咨詢法律問題,比如英格蘭從古至今哪些法條保護王權,哪些法條限制國王特權,自己哪裏做得不對,議會的決定是否合法合理。

不知理查德二世采取了何種手段,或許是感人至深的演說,或許是以權威相要挾,最後法學家們站到了國王一邊,一致簽署司法意見書,稱改革委員會侵犯王室尊嚴,傷害君主特權,不經國王同意彈劾廷臣屬於非法,犯下了大逆不道之罪,參與者都是亂臣賊子,其罪當誅。公平地說,下院對國王重臣的彈劾的確沒有多少法律依據,相反保護王權的法條倒是很多。

在此期間理查德二世試圖重建更有力量的朋友圈,他安插羅伯特·德·維爾為切斯特大法官,切斯特是柴郡首府,屬於國王的直屬領地;約克大主教亞歷山大·內維爾、倫敦市長尼古拉斯·布雷姆伯裏等人都被籠絡成為王黨要人。

隨著市場經濟發展與階層流動增加,封建軍役制進一步瓦解,“家兵”借助英法戰爭開始興起,他們從領主那裏領取工資,作戰時穿著領主家的號衣,佩戴領主家族徽章。理查德二世發現,光有朋友在關鍵時刻並不頂事兒,還得有武力,那些大貴族膽敢如此欺淩國王,無非自恃擁有私家武裝,國王本人也是英格蘭最大領主,所以他讓羅伯特·德·維爾在柴郡組建王黨武裝。

國王雖然在秘密籌劃,但躲不過反對派大貴族們的監視,風聲傳到耳中,大家甚為驚恐,國王的用意再明顯不過,一旦布局完畢回到倫敦,就會對他們實施清洗。這場抗衡“君主專制”的“改革運動”中,已經形成以王叔格洛斯特公爵、阿倫德爾伯爵理查德·菲茨阿倫、沃裏克伯爵托馬斯·德·貝切姆為首的反對派,稱為“上訴諸侯”,後來又加入了德比伯爵博林布魯克的亨利、諾丁漢伯爵托馬斯·德·莫布雷。

上訴諸侯不願坐以待斃,國王11月回倫敦之前,他們已經秘密召集軍隊準備“兵諫”。鑒於國王的宗教和傳統權威,他們不敢矛頭直指君主,但發起了一場“清君側”運動,要求清除“五大奸臣”,即愛爾蘭公爵羅伯特·德·維爾、薩福克伯爵德·拉·波爾、約克大主教亞歷山大·內維爾、首席王座法官羅伯特·特裏西利安、倫敦市長尼古拉斯·布雷姆伯裏,他們都是國王的親信。

理查德二世回倫敦沒幾天,上訴諸侯即派人全副武裝晉見國王,提出要求。國王想不到反對派貴族攤牌如此之快,他更想不到自己耗費九個月時間組建的朋友圈在五大上訴諸侯面前不堪一擊。

羅伯特·德·維爾逃到柴郡召集軍隊向倫敦開拔,試圖解救被上訴諸侯圍困的國王,但他那支規模不大的部隊在對方軍力面前實在微不足道,牛津郡萊德卡特橋戰役中,勤王軍被格洛斯特公爵、德比伯爵率軍前後夾擊,軍隊潰散後羅伯特·德·維爾本人奮力逃出,流亡法蘭西。上訴諸侯揮軍進入倫敦,以武力逼迫國王召開國會,宣布“五大奸臣”39條罪狀,他們還脅迫議員們發誓必須與上訴諸侯同生共死。

1388年2月理查德二世被迫召開的議會稱為“殘忍議會”,整個過程被以王叔格洛斯特公爵為首的上訴諸侯控制,對國王親信實施了大清洗,其實並無多少道義可言。

所有在諾丁漢簽署司法意見書的法官全被宣布判處死刑,由於這個決定難以貫徹,實際執行中改為了流放。“五大奸臣”都被扣上叛國罪,剝奪一切財產與權利,愛爾蘭公爵、薩福克伯爵、約克大主教已出逃,仍被缺席定罪,倫敦市長尼古拉斯·布雷姆伯裏和王座法官特裏西利安被處死刑。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五大奸臣”的所謂罪狀亦是捕風捉影,比如“篡奪君權罪”,這是多麽反諷的罪名!

西蒙·伯裏爵士是黑太子生前的密友,嘉德騎士團成員,受聘為理查德二世的家庭教師與監護人,他為人謙遜,德高望重,是內廷中頗具影響力的人物。殘忍議會審判伯裏時,理查德二世與王叔格洛斯特公爵吵鬧起來,連哭帶喊請求放過這位老人,王後安妮甚至在格洛斯特公爵面前長跪不起,就連另一位王叔約克公爵,外加德比伯爵和諾丁漢伯爵也出面說情,但伯裏仍被無情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