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三章 因果(上)(第3/3頁)

共合軍制裏,向來沒有榮軍一說。入伍就會有軍餉,打勝仗會有獎金,但是受傷乃至殘廢,那也要自己承擔後果。尤其這些軍官,分別屬於不同省份,段芝泉自問,沒有任何義務給他們發放工資,更別提養老。

集會變成了沖突,情緒失控的聚集者開始漫罵,並朝著陸軍部投擲石塊。總裏的衛隊,本來負責維持治安,與這些軍中前輩對峙。可是不知是誰,被石塊搞出了火性,居然開槍還擊,慘案就此爆發。

既然開了火,就把事做到底。成排騎兵,向著這些共合殘兵發起墻式沖鋒,皮鞭和棍棒代替馬刀,將這些為了建立共合,或是為了反對洪憲而殘廢的袍澤打的東倒西歪,頭破血流。那些士兵除了叫罵,外加唱起共合國歌,再沒有其他辦法。

這件事造成了兩位數殘兵的死亡,段芝泉事後,以事先不知情為由解釋,並發誓要組建調查團,嚴肅查處開槍士兵。自己則公開宣誓,要終生茹素,信佛,為這些無辜喪生的殘兵超度,並作為自我懲罰。

國會的議員,在安福俱樂部的操縱下,沒有發起彈劾,可是這不代表,段芝泉就平穩過關。這次的事件如同一個雷,就這麽掛在頭上,天知道什麽時候會爆炸。可是要讓他養這些殘兵,這等於是壞了多年以來軍界的規矩。這些殘兵,只是共合殘兵的冰山一角,養了他們,其他人如果也出來要同樣待遇,以共合的財力,又怎麽奉養的起?

必須改善經濟,必須鏟除毒瘤,必須……把那座寶山拿下來。段芝泉知道,在某個地方,有著大筆的財富,只要自己將那裏納入自己治下,整個天下就等於拿到了自己手裏。

這個共合,分裂的太久,是時候該合而為一了。既然自己有再造共合之功,也該有南北一統之功,這樣才對的起自己的地位,也對得起共合總裏的身份。

徐又錚道:“所以說,現在不是時候。我們可以不養那些殘兵,但一定要給前線的弟兄們發足軍餉。哪怕將來吃存款,也足以過一輩子。只有這樣,在戰場上,他們才能舍生忘死的沖鋒。目前我們的錢,還不夠多,咱們現在最需要的,就是資金。”

“你是說,那筆外債,有著落了?可是,那可是扶桑人的……”

“趙冠侯抵押山東主權,借普魯士人的債,最後還是英雄。天下的事,歸根到底就是兩個字力量。只要我們有力量,我們就是對的,這就是最硬的道理。等到我們一統天下,還有人能拿這份外債找咱們麻煩?這筆債,管他是誰的,只要錢是真的,就可以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