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定約

等到兩人告辭,慶王招來趙冠侯問道:“他們給了你多少?”

趙冠侯從靴頁裏取出存單,向上一遞“嶽父,他們給了小婿十萬。”

“這幫扶桑人真是小氣!看來你說的有道理,扶桑是新崛起的強國,國窮民寡,眼窩子淺,舍不得花錢。在咱們身上許一兩銀子的好處,必是想從咱們身上立刻拿走三兩銀子。跟他們合作,沒什麽油水可沾,比不得普魯士、阿爾比昂那些老牌強國。出手闊,為人也大方,十幾二十萬,隨手可付,不會這麽小家子氣。”

“嶽父,民間有話,三代為官,才懂得穿衣吃飯,那些老牌強國,一如官宦世家,自然出手大方。扶桑只是爆發戶,他們前些年,還讓自己的女人到外面當表子,給本國賺外匯,怎麽會舍得送咱們真金白銀。所以跟他們談事情,一手錢一手貨是不行的,怎麽也得先錢後貨,才能放心,否則怕是賴賬的事都做的出。這次關外的事,咱們從長計議,他急,我們不急,先拖拖他的性子,讓他把圖章送來再說。反正得把談判的事辦下來,才好去辦其他。這次兩國交惡,我們的日子就好過一些,跟洋人磨一磨,就不信談不籠條件。”

趙冠侯等到過了初八,就主動與各國進行會商,就條約條款,進行拉鋸。他采取的方式是分國談判式,把整個條約拆開,既有對各國都生效部分,也有跟各國單獨談的部分。

其提出的方案是優先補償條約方法,誰先簽字認可和約,金國可以在賠款之外,適當再補償一部分開拔費。並給予其他方面的優惠,換取該國早日撤離。

交涉的內容,主要是賠款數字,和支付方式。數字上的問題,依舊是以東南互保為借口,以此理力爭減免,但是以路礦權力,及擴大租界補償。其次,就是軍火禁運上,未免懲罰太過,大沽口炮台一律削平,則中國無險可守,洋兵可以長驅直入進入京城,未免對於中國不夠公平。租界之內,不許華人生活,也同樣無理。

他所反駁的點,跟章桐的差不多,但是所選的時機,遠比章桐為好。聖彼得堡和東京,空氣已經變的越來越緊張,兩個國家都開足了宣傳機器,向對方進行口誅筆伐。雖然還沒上升到武力的程度,但是這種情形看,開打也就是個早晚的問題。

現在對於扶桑來說,早日把兩個師團調動回本國,準備對鐵勒的戰爭固然非常重要,對於鐵勒來說,在條約問題上達成一致,也同樣要緊。而且現在的問題是,在賠款數字上,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推翻原有提案,拆起了爛汙。

分開談判之後,趙冠侯對於各國許的好處不同,讓各國公使之間,不能像過去那樣團結。再者,就是因為各自支持的陣營不同,也導致公使團不復往日的團結。更重要的是,趙冠侯在租界有了名氣,羅德禮著手寫他的傳記,一些公使開始買他面子,認真考慮起他的條件。

原本,只是小國與金國秘密接觸,但隨著事態的發展,終於有大國參與其中,開始了讓步與妥協。

阿爾比昂的公使薩道義首先表示,願意從人道主義的角度出發,重新考慮索賠數字,其原先索賠白銀五千余萬兩,經過商討之後,同意降低到三千萬兩,其中以鐵路路權、航線以及租界擴大等模式,折算白銀兩千萬,一千萬兩支付現金。現金部分以海關收入為抵押,向銀行貸款,利息四厘,分二十年支付。但是因此,阿爾比昂在大金內河航道上獲取的權力更多,這一部分,不列條約,單獨定文,

隨後表態的則是佛郎機、比利時、尼德蘭等小國。他們所得的白銀都不算太多,其中尼德蘭不過是因逢其會,從中白占一注便宜,自身並沒有受太大損失,也未出動多少兵力。

其國力不如以前發達,想對大金用武,也是做不到的事。趙冠侯對於各國區別對待,於尼德蘭索要的七十八萬白銀,只認二十萬,余者不予支付。可是私下裏,卻送了尼德蘭公使兩件珍貴古董,讓對方慨然應諾,答應了條件。

這幾個小國雖然國力沒有多強,可是帶頭反悔,於公使團的威懾力大有影響。加上趙冠侯在之前的火災中,英勇救人的表現,給各國留下一個很好的印象,一些在飛虎團中受害不大的國家,倒也願意與金國早些簽字。畢竟比起條約來,金國未來給一些優惠政策,對自己的利益更大。

山東行在方面,慈喜電旨已至,同意普魯士提出的要求。今後軍隊采購器械,指定禮和、怡和兩行代辦,不與其他軍械商人直接交易。教官聘用上,一概聘用普魯士國籍教官,這兩個條件一答應,等於把金國的國防軍事,拱手交到了普魯士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