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合作

等到回家時,天色已經到了下午,趙冠侯好不容易回來一次,自然是想和蘇寒芝多待一陣,卻沒想到被姜不倒的事耽擱,又陪姜鳳芝吃飯,用去了大半天,很有些不好意思。蘇寒芝倒不介意,反倒是關切的問著姜不倒傷勢如何,是不是該去看望一下。又把趙冠侯身上的官服脫下來,仔細的疊好,將那頂銅頂官帽,在手裏反復打量著,時不時就笑幾聲。

趙冠侯見她笑,自己也就歡喜,從後面抱住她,在她耳邊問道:“怎麽?很喜歡官帽?你看看這銅頂、花瓷翎管,都算不了什麽上品。等什麽時候我要換上紅藍頂子,你是不是就更高興了。”

“不……不喜歡。戴這個的好人少壞人多,有什麽可喜歡的。可是只要是我的男人戴著它,我就高興。以前認識的你,是個只知道好勇鬥狠的混星子,生怕你哪天出了什麽閃失,就再也見不到你。那時候,我天天在心裏禱告,就是求神佛保佑你,無病無災,不用靠賣命吃飯。現在看到你有了官身,有了前程,我就自然高興了。不管是藍頂還是紅頂,我都不稀罕,我笑的是,我的冠侯,終於是個官,不再是個混混了。”

她摩挲著那顆黃銅珠子,“我剛才算計了一下,咱們現在也有了點錢,是該搬家的時候了。這片地方不好,住在這,會有損你的名聲,更別說,侯興、馬大鼻子他們知道你當了官,少不了會來找你辦事。我們搬到個好地方,離他們遠一點,也就可以和他們少來往,你覺得怎麽樣?”

“夫人說什麽,我就聽什麽。等咱們到了新家,再雇幾個人,買幾個丫頭,專門伺候你,讓你當官太太。”

“我不求當官太太,只求著你平平安安,別的我都不在乎。至於你當了什麽官,對我來說,都沒什麽區別,總之我知道,你是我的男人,就足夠了。”兩人相擁一處,趙冠侯心內,卻有一絲愧疚,自己終歸是有負於她。

普魯士純種獵犬沖到草叢裏,將野鴨子趕出來,就在其剛剛騰空之時,一聲清脆的槍聲響起,一只野鴨子應聲而落。

一身獵裝的簡森夫人做了手勢,一名男仆就跑過去揀獵物,另一名男仆則趕緊將第二支裝填好的步槍遞過去。

米尼步槍,時下最為先進的步槍,因為價格昂貴,即使是新建陸軍裏,也只有不到六百杆。而這位艾米·簡森侯爵夫人,居然使用米尼步槍打獵,在趙冠侯看來,簡直是敗家到了極處。要知道,不算槍,一發米尼彈的價格,怕是比這野鴨子也不便宜,她倒也真舍得。

他方才也放了十幾槍,小試了一下身手,一口氣打了十幾只鴨子下來之後,簡森夫人就不許他再開槍,否則自己沒得獵物打。將他趕到樹下,替自己畫像。

趙冠侯的油畫功底,還是上一世,為了混進藝術學院而練出來的,在這方面有極佳的天賦。對於人體的結構,也比很多人了解的更清楚,有這個做支撐,畫人物肖像的水平沒得說。之前因為給漢娜籌備禮物,又進行了恢復訓練,差不多已經找回了當初的狀態。

雖然畫一時完不成,但就完成的部分看,已經可以算的上水準以上的級別。簡森夫人一連放了三十幾槍之後,才邁著輕快的步子來到他身後,端詳著這畫。

“我必須承認,你的畫藝很不錯。而且比起普通的畫師,你的畫裏,總讓我感覺到一種靈性。這幅作品……我很滿意。”

“感謝夫人的誇獎,只要您喜歡就好了。我的手藝一般,不是那些大師可比,獻醜而已。”

簡森夫人做了個手勢,那些同來的男仆就牽引著獵狗離開,將這片地方留給他們兩個人。簡森夫人伸手拉住趙冠侯的手“你的華爾茲和波爾卡跳的都很不錯,不知道你是否聽說過……探戈。”

比起前兩種舞蹈,探戈的舞步更為熱情奔放,加上男女的身體接觸更為緊密,即使在泰西,也不是所有的貴族都能接受。作為一個女性,在這種場合邀請男性跳探戈,就更有些值得玩味。

趙冠侯微笑著將手放到了簡森夫人的纖腰上“很久沒跳了,我盡力。”隨後面容變的嚴肅起來,抱著簡森夫人腰的手微一用力,簡森夫人也順勢貼在了他的身上。必須承認,她的尺寸,似乎只有孫美瑤堪可一敵,蘇寒芝或漢娜,都不是對手。

交叉、跳躍、旋轉,忽而分開,隨後又貼緊在一處。雖然沒有音樂伴奏,但是兩人都是此道中的上手,第一次配合,竟是合作的天衣無縫,仿佛是合作多年的舞伴。

隨著兩人的身體再一次貼近,簡森夫人輕聲道:“如果不是我確定你是個金國人,而且了解過你的出身,我甚至要懷疑,你是一名留學歸來的學生。恕我冒犯,貴國朝廷選派出的留學生,舞也沒有你跳的好,於各國語言也沒有你說的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