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歷史,究竟是怎樣一種學問?研究了它,究竟有什麽用處呢?

這個問題,在略知學問的人,都會毫不遲疑地作答道:歷史是前車之鑒。什麽叫做前車之鑒呢?他們又會毫不遲疑地回答道:昔人所為而得,我可以奉為模範;如其失策,便當設法避免;這就是所謂“法戒”。這話驟聽似是,細想就知道不然。世界上那有真正相同的事情?所謂相同,都是察之不精,誤以不同之事為同罷了。遠者且勿論。歐人東來以後,我們應付他的方法,何嘗不本於歷史上的經驗?其結果卻是如何呢?然則歷史是無用了麽?而不知往事,一意孤行的人,又未嘗不敗。然則究竟如何是好呢?

歷史雖是記事之書,我們之所探求,則為理而非事。理是概括眾事的,事則只是一事。天下事既沒有兩件真正相同的,執應付此事的方法,以應付彼事,自然要失敗。根據於包含眾事之理,以應付事實,就不至於此了。然而理是因事而見的,舍事而求理,無有是處。所以我們求學,不能不顧事實,又不該死記事實。

要應付一件事情,必須明白它的性質。明白之後,應付之術,就不求而自得了。而要明白一件事情的性質,又非先知其既往不可。一個人,為什麽會成為這樣子的一個人?譬如久於官場的人,就有些官僚氣;世代經商的人,就有些市儈氣;向來讀書的人,就有些迂腐氣。難道他是生來如此的麽?無疑,是數十年的作官,經商,讀書養成的。然則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亦是如此了。中國的社會,為什麽不同於歐洲?歐洲的社會,為什麽不同於日本?習焉不察,則不以為意,細加推考,自然知其原因極為深遠復雜了。然則往事如何好不研究呢?然而已往的事情多呢,安能盡記?社會上每天所發生的事情,報紙所記載的,奚啻億兆京垓分之一。一天的報紙,業已不可遍覽,何況積而至於十年、百年、千年、萬年呢?

須知我們要知道一個人,並不要把他已往的事情,通統都知道了,記牢了。我,為什麽成為這樣一個我?反躬自省,總是容易明白的,又何嘗能把自己已往的事,通統記牢呢?然則要明白社會的所以然,也正不必把已往的事,全數記得,只要知道“使現社會成為現社會的事”就彀了。然而這又難了。

任何一事一物,要詢問它的起源,我們現在不知所對的很多。其所能對答的,又十有八九靠不住。然則我們安能本於既往,以說明現在呢?

這正是我們所以愚昧的原因,而史學之所求,亦即在此。史學之所求,不外乎(一)搜求既往的事實,(二)加以解釋,(三)用以說明現社會,(四)因以推測未來,而指示我們以進行的途徑。

往昔的歷史,是否能肩起這種任務呢?觀於借鑒於歷史以應付事實導致失敗者之多,無疑是不能的。其失敗的原因安在?列舉起來,也可以有多端,其中最重要的,自然是偏重於政治。翻開《二十五史》來一著,從前都說《二十四史》,這是清朝時候,功令上所定為正史的。民國時代,柯劭忞所著的《新元史》業經奉徐世昌總統令,加入正史之中,所以現在該稱《二十五史》了。所記的,全是些戰爭攻伐,在廟堂上的人所發的政令,以及這些人的傳記世系。昔人稱《左氏》為相斫書;近代的人稱《二十四史》為帝王的家譜;說雖過當,也不能謂其全無理由了。單看了這些事,能明白社會的所以然麽?從前的歷史,為什麽會有這種毛病呢?這是由於歷史是文明時代之物,而在文明時代,國家業已出見,並成為活動的中心,常人只從表面上看,就認為政治可以概括一切,至少是社會現象中最重要的一項了。其實政治只是表面上的事情。政治的活動,全靠社會做根底。社會,實在政治的背後,做了無數更廣大更根本的事情。不明白社會,是斷不能明白政治的。所以現在講歷史的人,都不但著重於政治,而要著重於文化。

何謂文化?向來狹義的解釋,只指學術技藝而言,其為不當,自無待論。說得廣的,又把一切人為的事都包括於文化之中,然則動物何以沒有文化呢?須知文化正是人之所以異於他動物的。其異點安在呢?凡動物,多能對外界的刺戟而起反應,亦多能與外界相調適。然其與外界相調適,大抵出於本能,其力量極有限,而且永遠不過如此。人則不然。所以人所處的世界,與動物所處的世界,大不相同。人之所以能如此,(一)由其有特異的腦筋,能想出種種法子。(二)其手和足的作用分開,能制造種種工具,以遂行其計劃。(三)又有語言以互相交通,而其擴大的即為文字。此人之所知,所能,可以傳之於彼;前人之所知,所能,並可以傳之於後。因而人的工作,不是個個從頭做起的,乃是互相接續著做的。不像賽跑的人,從同一地點出發,卻像驛站上的驛夫,一個個連接著,向目的地進行。其所走的路線自然長,而後人所達到的,自非前人所能知了。然則文化,是因人有特異的稟賦,良好的交通工具而成就的控制環境的共業。動物也有進化,但他的進化,除非改變其機體,以求與外界相適應,這是要靠遺傳上變異淘汰等作用,才能達到目的的,自然非常遲慢。人則只須改變其所用的工具,和其對付事物的方法。我們身體的構造,絕無以異於野蠻人,而其控制環境的成績,卻大不相同,即由其一為生物進化,一為文化進化之故。人類學上,證明自冰期以後,人的體質,無大變化。埃及的屍體解剖,亦證明其身體構造,與現今的人相同。可見人類的進化,全是文化進化。恒人每以文化狀況,與民族能力,並為一談,實在是一個重大的錯誤。遺傳學家,論社會的進化,過於重視個體的先天能力,也不免為此等俗見所累。至於有意誇張種族能力的,那更不啻自承其所謂進化,將返於生物進化了。從理論上說,人的行為,也有許多來自機體,和動物無以異的,然亦無不被上文化的色采。如飲食男女之事,即其最顯明之例。所以在理論上,雖不能將人類一切行為,都稱為文化行為,在事實上,則人類一切行為,幾無不與文化有關系。可見文化範圍的廣大。能了解文化,自然就能了解社會了。人類的行為,原於機體的,只是能力。其如何發揮此能力,則全因文化而定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