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德國人和戰爭與和平中的大屠殺

“我們不知道,也沒有能力做任何事”的傳說

當盟軍解放的坦克在被戰爭撕裂的德國四處蔓延的時候,它們遭遇了兩個有著鮮明對比的德國:第一個是許多明信片上城鎮的外觀,以及微笑的德國小姐;另一個是納粹死亡營可怕的遺產。幾乎每一個主要的集中營都是一堆堆醜陋的、散發著惡臭的屍體。它們所呈現的令人惡心的景象,以致士兵們把道德的憤怒發泄到納粹的警衛身上,不是射殺他們,就是讓囚犯把他們分屍。美國第四裝甲師解放了在哥達附近奧爾德魯夫的奴役勞動營,逮捕了當地的市長和他的夫人,並帶他們參觀了這所勞動營。納粹在裏面工作的一座陰森大樓在市長的小城一覽無遺,鑒於這一事實,當市長告訴美國指揮官他並不知道任何腐爛屍體發出惡臭的事情時,這位指揮官簡直難以置信。在答應第二天和所有成年的市民重返勞動營之後,由於不能面對與這一真相的再次遭遇,這位市長和他的夫人自殺了。奧爾德魯夫是盟軍在1945年4月和5月解放的許多死亡營中的一個,它揭示了納粹暴政的可怕之處。那時和後來的德國人不斷重復的話就是,他們並不知道以他們的名義犯下的任何罪行。在世界新聞界,奧爾德魯夫也扮演了這一角色。當盟軍最高司令官德懷特· D.艾森豪威爾在他的兩位主要的司令官奧馬爾· 布拉德利和喬治· 巴頓一左一右陪伴下訪問這一勞動營的時候,他以極度憤怒的口吻對士兵們說:“我要讓每支在前線的美國部隊來看看這個地方。有人跟我們說,美國士兵不知道正在為何而戰。現在至少他將知道他正在與什麽東西鬥爭。”

艾森豪威爾和其他盟軍領導人已經發誓起訴納粹戰犯,他們也鄭重承諾在紐倫堡召集戰犯法庭。戰勝國決定不僅要審判活著的納粹領導人,而且要讓德國人為所有以希特勒及其黨羽的名義犯下的罪行負責。紐倫堡審判假定了德國民眾是有罪的,而非清白無辜。這一有罪的假定如何在道德上或者法律上是適當的?一個人可能合乎情理地認為:在道德的意義上來說,我們所有的人都要為我們的統治者以我們的名義,為我們集體的利益的所作所為負責。然而,公民對他們領導人的罪行在犯罪的意義上是沒有責任的。正如雅斯貝爾斯很早以前指出:罪行有程度的差異,猶如承擔的責任有程度的差異。罪行和責任以對犯罪行為的知曉和對犯罪行為的共謀為先決條件。德國人對大屠殺知道些什麽?他們當中的許多人是如何參與這一犯罪的呢?

當戰爭剛剛結束的時候,大多數德國人聲稱完全不知道這件事。似乎沒有人直接知道任何事情;他們只是聽到了東部殘暴行為的謠言和沒有證實的報道。德國人後來說,無論如何,一個人面對大規模殘暴行為的報道能夠做些什麽呢?把它們報告給警察?米爾頓· 邁耶在戰後采訪了前納粹分子,一再聽到同樣的花言巧語的自我辯白:“在政府專制統治下,誰願意成為第一個承擔……追蹤懷疑政府過失的人?誰願意在動蕩和戰爭期間,在自己的權力之外,讓自己關注真正的或者謠傳的……完全在自己生活之外的邪惡?畢竟,假如一個人發現了能做什麽呢?”他們只是作為強迫他們服從命令的邪惡制度中的微小齒輪,在這樣的辯解背後,普通德國人共同重復的話就是:“我們沒有能力做任何事反對這個制度。”但是,當面對直接共謀犯罪行為的時候,許多德國人宣稱他們只是服從命令。首先是說謊或者否認,然後是借助機器中小齒輪的辯解,接著是來自更高權力部門的命令。什麽是在這些宣稱背後的真實故事?它可能在一層層謊言、否認、躲避、心理抑制、轉移、合理化中挖掘出來嗎?它是一個無望的學術努力嗎?——尤其是假如一個人接受了漢娜· 阿倫特的觀點。她認為撒謊已經成為了德國民族性格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為不可能回溯性地“固定”既往,對死去的犯罪者或者膽怯的旁觀者作出傾向性的道德判斷也無濟於事,因此,聚焦我們一定程度確切知道的有關第二次世界大戰公共信息的可靠性,以及德國人知道這些信息的可能性,我們可能會得到最好的幫助,並對它作出合適的評估。

為了回答有多少德國人知道大屠殺這一問題,我們必須開始於一系列的縮減。這些縮減直接或間接與涉足犯罪自身的人數相關。寬泛而言,這會涉及希特勒、大多數納粹最高領導層的成員、特別行動隊和它的輔助部隊、黨衛隊集中營的人員、州和納粹黨各種各樣機構中控制猶太人事務的大多數官員。這些事務包括財產沒收、法律上的甄別、移民、強制勞動、強迫集中居住、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