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萬仞指峰能擔否 第四十七節 西行

天啟六年底到天啟七年五月這段時間,也是福寧鎮大發展的時間。

福寧鎮本是衛所兵和征募兵混編的軍鎮,但是在把荷蘭人成功驅逐出澎湖後,“英明神武”的魏忠賢魏公公認為閩海形勢已經高枕無憂了,所以立刻下令裁撤掉福寧鎮內所有的募兵,現在福寧鎮過去的精銳士兵大部分改行都去幹海盜這份工作了。

除了黃石帶來的幾萬嫡系外,霞浦一代還有幾萬軍戶男丁和三千頃軍屯,這總共十二萬男丁理論上都是徹底的衛所軍戶,如果僅僅從理論上來說得話,黃石不但不用付他們一個子的軍餉,而且每年還能拿走軍屯兩成的收入以備軍鎮開銷。

如果黃石真的這麽幹了,那麽他的動員力就會急劇減少到三千戰兵加三萬輔兵左右,而且還不一定能為這三千戰兵配備好武器,這也差不多是明軍軍鎮的正常動員力。如果要支持去西南遠征這種壯舉的話,黃石能出動的兵力絕對超不過五千,其中有戰鬥力的也絕達不到兩千之數,這還不要討論家丁、親兵以及軍屯流失問題。

正常情況下,一個都督級武將的直轄兵力也就不過只有這麽一點了,文官集團認為如此就可能保證武將絕對沒有割據、作亂的能力。只是黃石並不僅僅打算當一個正常的武將,在他雄心勃勃的計劃裏,他要訓練出幾萬戰鬥部隊來,並把整個福寧鎮的軍屯都變成一個大“工業區”。

天啟六年十二月上旬,鮑博文等最後一批工人就已經在到達了福建,這比黃石預計的時間早上了足有半個多月。因為庫存的銀子都留給東江鎮左協,所以其後一段時間裏黃石只能從柳清揚的貸款中挪用商人的資金來維持福寧鎮的運轉。

既然是挪用資金,黃石在十二月就很小心的只抽調了五萬兩白銀,雖然這個數字和二百七十萬兩巨款相比算不了什麽,但這筆錢對於一向資金緊張地原長生島官兵來說是很不少地。畢竟以前他們可不敢大手大腳地一個月就花上五萬兩白銀。

在充裕的資金支持下。黃石能夠把所有的人力都運用到恢復產能上。機床很快就完成了裝配,在水力資源充足的江南,黃石可以開始大量生產機器而不是大量地壘風車了。不過為了水流的穩定和便於控制,黃石一開始就定下計劃要修幾個小水庫。對黃石的“重工業”來說,水庫就是蓄電池,風車就是發電機,水車就是電動機,雖說福建似乎不需要太多的發電機,但多修幾個“蓄電池”總是有備無患。

制定了全力發展陸軍的計劃後。鎧甲和頭盔的生產當然是福寧鎮的重中之重。當把黃石從東江鎮調到福寧鎮後,天啟天子還優容地特別下詔給南直隸,命令南京武備庫要優先滿足福寧鎮的軍需物資。

不過皇帝的詔書是一回事,底下的執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黃石很清楚南京武備庫的東西絕不是那麽好吃到嘴的,所以正月黃石去泉州的時候,只是向福建巡撫朱一馮提出需要大批皮甲和火藥,至於各式鐵甲他根本一個字也沒提。

明中葉以後。各級將領要想為部隊領武器的話,一般要按武器價值的十分之一付錢,這也是負責武庫的文官的主要收入。所以各級將領一般不願意給營伍兵裝備盔甲、盾牌這些比較昂貴地武器,有錢也就是花在自己的家丁身上。

雖說國家的將領要為國家的軍隊花錢買裝備比較荒謬。不過黃石沒有毛文龍那種挑戰潛規則的勇氣,而且毛文龍的處境也足以打消掉黃石所有地“血性”。因此黃石還是打算老老實實付錢,繼續走自己的墻頭草之路。當然,黃石只挑了些比較便宜的東西,一副皮甲只要付武庫官員二兩就可以了,黃石這次為他手下的火銃手請撥了五千套皮甲。

經過三個月的扯皮和討價還價。在南直隸一些“老朋友”的幫助下,福建巡撫朱一馮費盡了九牛二虎之力,總算是幫黃石要到了這些東西。南直隸工部和兵部發下批文後,黃石分別給朱一馮和南直隸的朋友們封了紅包,然後派人去南京武庫交錢把盔甲取了回來。

這批皮甲都是最普通的貨色,防禦能力有限,但是最大地好處是輕,一套皮甲只有二十斤重。在南方山區作戰不算是什麽很大的負擔。除了不願意花錢以外,黃石還有另外地考慮。那就是無論是工部生產的各式重型盔甲、還是鳥銃、佛朗機,它們都根本沒有一點兒信譽保障,遇上假冒偽劣也絕不退還。

所以黃石現在雖然獲得了工部調撥武器的權利,但他還是寧願自己生產鐵甲和頭盔,尤其是重步兵需要的鐵甲。在鮑博文的努力下,天啟七年正月福寧鎮就開始出鋼鐵了,在天啟七年正月下旬,黃石的那些寶貝機床終於開始恢復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