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史百家雜鈔卷二十五(第2/12頁)

以上巴、蜀、廣漢之俗

武都地雜氐、羌,及犍為、牂柯、越嶲,皆西南外夷,武帝初開置。民俗略與巴、蜀同。而武都近天水,俗頗似焉。

以上武都、犍為、牂柯、越嶲

故秦地天下三分之一,而人眾不過什三,然量其富居什六。吳劄觀樂,為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夫能夏則大,大之至也,其周舊乎?”自井十度至柳三度,謂之鶉首之次,秦之分也。

魏地,觜觿、參之分野也。其界自高陵以東,盡河東、河內,南有陳留,及汝南之召陵、強、新汲、西華、長平,潁川之舞陽、郾、許、傿陵,河南之開封、中牟、陽武、酸棗、卷,皆魏分也。

河內本殷之舊都。周既滅殷,分其畿內為三國,《詩·風》邶、庸、衛國是也。邶,以封紂子武庚;庸,管叔尹之;衛,蔡叔尹之。以監殷民,謂之三監。故《書》序曰:“武王崩,三監畔。”周公誅之,盡以其地封弟康叔,號曰孟侯,以夾輔周室;遷邶、庸之民於洛邑。故邶、庸、衛三國之詩,相與同風:《邶詩》曰“在浚之下”,《庸》曰“在浚之郊”;《邶》又曰“亦流於淇”、“河水洋洋”,《庸》曰“送我淇上”、“在彼中河”,《衛》曰“瞻彼淇奧”、“河水洋洋”。故吳公子劄聘魯觀周樂,聞邶、庸、衛之歌,曰:“美哉淵乎!吾聞康叔之德如是,是其《衛風》乎?”至十六世,懿公亡道,為狄所滅。齊桓公帥諸侯伐狄,而更封衛於河南曹、楚丘,是為文公。而河內殷虛,更屬於晉。康叔之風既歇,而紂之化猶存,故俗剛強,多豪桀侵奪,薄恩禮,好生分。

以上河內之俗

河東土地平易,有鹽、鐵之饒。本唐堯所居,《詩·風》唐、魏之國也。周武王子唐叔在母未生,武王夢帝謂己曰:“余名而子曰虞,將與之唐,屬之參。”及生,名之曰虞。至成王滅唐,而封叔虞,唐有晉水,及叔虞子燮為晉侯雲。故參為晉星。其民有先王遺教,君子深思,小人儉陋。故《唐詩·蟋蟀》、《山樞》、《葛生》之篇曰:“今我不樂,日月其邁。”“宛其死矣,它人是愉。”“百歲之後,歸於其居。”皆思奢儉之中,念死生之慮。吳劄聞唐之歌,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遺民乎?”魏國,亦姬姓也,在晉之南河曲。故其詩曰“彼汾一曲”,“寘諸河之側”。

以上河東之俗

自唐叔十六世至獻公,滅魏以封大夫畢萬,滅耿以封大夫趙夙,及大夫韓武子食采於韓原,晉於是始大。至於文公,伯諸侯,尊周室,始有河內之土。吳劄聞魏之歌,曰:“美哉,沨沨乎!以德輔此,則明主也。”文公後十六世為韓、魏、趙所滅,三家皆自立為諸侯,是為三晉。趙與秦同祖,韓、魏皆姬姓也。自畢萬後十世稱侯,至孫稱王,徙都大梁,故魏一號為梁。七世為秦所滅。

以上魏與晉分合之略

周地,柳、七星、張之分野也。今之河南洛陽、谷成、平陰、偃師、鞏、緱氏,是其分也。

昔周公營洛邑,以為在於土中,諸侯蕃屏四方,故立京師。至幽王淫褒姒,以滅宗周,子平王東居洛邑。其後五伯更帥諸侯以尊周室,故周於三代最為長久。八百余年至於王赧,乃為秦所兼。初,洛邑與宗周通封畿,東西長而南北短,短長相覆為千裏。至襄王,以河內賜晉文公,又為諸侯所侵,故其分地小。

周人之失,巧偽趨利,貴財賤義,高富下貧,熹為商賈,不好仕宦。

自柳三度至張十二度,謂之鶉火之次,周之分也。

韓地,角、亢、氐之分野也。韓分晉,得南陽郡,及潁川之父城、定陵、襄城、潁陽、潁陰、長社、陽翟、郟,東接汝南,西接弘農,得新安、宜陽,皆韓分也。及《詩·風》陳、鄭之國,與韓同星分焉。

鄭國,今河南之新鄭,本高辛氏火正祝融之虛也。及成臯、滎陽,潁川之崇高、陽城,皆鄭分也。本周宣王弟友為周司徒,食采於宗周畿內,是為鄭。鄭桓公問於史伯曰:“王室多故,何所可以逃死?”史伯曰:“四方之國,非王母弟甥舅則夷狄,不可入也;其濟、洛、河、潁之間乎!子男之國,虢、會為大,恃勢與險,崇侈貪冒。君若寄帑與賄,周亂而敝,必將背君。君以成周之眾,奉辭伐罪,亡不克矣!”公曰:“南方不可乎?”對曰“夫楚,重黎之後也。黎為高辛氏火正,昭顯天地,以生柔嘉之材。姜、贏、荊、羋,實與諸姬代相幹也。姜,伯夷之後也;贏,伯益之後也。伯夷能禮於神以佐堯,伯益能儀百物以佐舜。其後皆不失祠,而未有興者。周衰將起,不可逼也!”桓公從其言,乃東寄帑與賄,虢、會受之。後三年,幽王敗,桓公死,其子武公與平王東遷,卒定虢、會之地,右洛左,食溱、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