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3章 風波將起

劉老三死了。

因為被田主退佃,走投無路,跳了臨海江,送掉了一條性命,也惹來了一場風波。

佃戶落魄自殺的事情,在江南本算不得大事。佃戶本就掙紮在社會的最底層,大部分人勞苦一生,最後也是上無片瓦,下無寸土,只得裹上一張草席,埋到無主的山林裏去,往往還有留下永遠都還不完的高利貸給子孫後代。如果,他們曾經娶妻生子,又把孩子拉扯長大的話。

因而,忍受不了漫長而沒有希望的苦難煎熬,選擇一死了之的佃戶貧戶,在什麽時候都不會少的。

但是死個把佃戶,在以往大宋朝還在的時候,卻很少會鬧出亂子來。別說是佃戶想不開自殺,就是真的讓世家大戶的族丁打殺了,多半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當時的農村真是被如義門方、義門杜這樣的世家大族牢牢把持著。這些大族對付不了蒙古人,但是維持地方,控制底層貧戶還是很有力的。

另外,這種控制之所以非常有效,也是因為沒有強大的對手。南宋的世家大族多以“義門”的模式存在,由於“不分家”和公平的受教育機會這兩個因素的存在,義門的凝聚力非常強大。而被他們控制的佃戶或是鄉村的少數寒門地主,又都是一盤散沙,根本無法與之對抗。

如果陳德興能夠承認義門的特權,維護科舉制度,繼續讓他們把持江南的人口土地,江南地方也就能太平無事下去。可是陳德興卻偏偏廢除了科舉,又利用戰爭最大限度剝奪了江南義門手中的土地和佃戶。可以說是觸犯到了江南義門最核心的利益。而在將江南義門勢力砸碎的同時,也破壞了大宋三百年來形成了農村統治秩序。

至於陳德興一手扶植起來的士爵加軍戶的地方勢力,至少在目前的江南還是非常脆弱的,他們畢竟才剛剛起來,根本不能和原先存在了幾百年的義門大族相比。

好在世家大族在被陳德興砸碎之後,也出現了分化。相當一部分人迎合了新的時代,或者成為福藩門客預備去印度當特級婆羅門;或者考取了天道書院讀書;或是當個地方小吏混日子;或者被陳明的教育部門或天道教招募,現在正在接受訓練,將來會成為教師或道人——出路其實還是蠻多的,至少不比原來三年五六百個進士的出路差。

但還是有一部分人,同台州臨海縣的方四秀才方克思一樣,選擇了對抗!而他們對抗的方式,當然是煽動民眾了。

他們是秀才嘛,首先當然是動口不動手的君子。

……

台州臨海縣城,台州判官衙門的大門外,擺放著一具被江水泡得有些發白的屍體,就是劉老三的屍首。這具屍首周圍,還黑壓壓跪著一群莊稼漢打扮的人物。最前排還有幾個披麻戴孝之人,也都跪在地上。他們是劉老三的親屬,包括兩個哥哥,兩個兒子,三個侄子,還有劉老三的妻子,都跪在那裏嚎啕大哭。

方四秀才也來了台州判官衙門,不過他並沒有跪著,而是上前去敲響了一架擺在衙門口的皮鼓——這是給人鳴冤告狀時候敲的。此處的這個判官衙門,實際上就是個法院。陳明的審判體系和行政體系已經實現了分離,審判裁決是個比較專業的工作,需要有進過專門訓練,熟知大明律法的判官負責。

而在台州判官廳當判官的正是徐子元。他原本是陳德興的秘書,大明的各項法律在制定過程中都要多次送達禦前,讓陳德興過目。徐子元這個大秘自然要先細細看上幾遍,找出重點和關鍵內容標注好了,再送去給陳德興看。有時候下面送上來的法律條款是半文言半白話的,徐子元還要將它們改成全白話,注上標點符號,再送給陳德興看。

倒不是陳德興不懂文言文,而是陳德興要求陳明所有的法律條款、文件、命令、通告,都必須是白話,而且不得有任何歧義。得讓老百姓和沒有什麽文化的大頭兵們一聽就能明白,不要寫得文采華麗意思糊塗,更不要引經據典好像考進士做文章一樣。

由於這樣的經歷,所以徐子元對大明的各項法律、條例,包括《刑法》、《商法》、《民法》,和《審判條例》、《巡捕偵緝條例》等等都非常熟悉。

所以他在台州判官廳成立之後,就當上了主判官,主官台州一州的司法審判。

不過和後世法院的繁忙不同,徐子元主管道台州判官廳是個異常清閑的衙門,大部分時間一整天都不會有一件案子要審。因為老百姓還不習慣上衙門請官老爺做主,有什麽糾紛情願找那些隱居鄉裏的義門秀才做主說句公道話。而商業上的往來,又都靠信譽維持,奸商個個一諾千金,合同都不大簽,更不會找官府裁決了。除非是有人命官司,否則判官廳門口的那面大鼓是不會被人敲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