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三章 新政(第2/2頁)

這請人又分很多種,普遍認為,他們請的大部分都是佃農,也就是租了他們的地,產出糧食之後交出大半給他們的那種。

其實不然,有很多地主豪紳和官宦世家慢慢都不請佃農了,因為太費糧食了。

佃農就算要求再低那也得養活一家人,而一家佃農最多也就能種百余畝地,一家人一年吃都要吃掉十多畝地的糧食,那可都是錢啊!

那麽,怎麽把這錢省下來呢?

很簡單,利用徭役強迫老百姓給自己種地啊,服徭役那可是免費的,甚至連飯都要自帶!

這徭役又分裏甲、均徭、雜泛三種,其中裏甲的徭役基本上都掌控在地主豪紳和官宦世家手裏,均徭和雜泛雖然都掌握在官府手裏,那也沒多大關系,只要塞點錢,還不是能讓老百姓乖乖給他們種地。

這就出現了一種怪現象。

老百姓手裏的地原本就不多,但是,他們一年到頭卻沒多少時間打理自家的田地,因為他們得服各種各樣的雜役,真正到了耕種的季節他們基本上都要把地主豪紳和官宦世家的地全種完了才能來種自家的地。

這樣一來,累個半死不說還把自家的地給耽誤了,老百姓可謂苦不堪言。

不說別的,就光說這一點。

老百姓肯定是極其贊同的,因為勞力本就不值錢,一年的正規勞役算下來比田賦低多了,他們交的錢最多也就值個十來天的口糧而已,要知道,他們給地主豪紳和官宦世家幹活,動不動就是一個月甚至幾個月,而且糧食還得自備,完全吃自己的,這交幾天的口糧錢就把一年的勞役全免了,他們當然不會反對。

地主豪紳和官宦世家就不一樣了,尼瑪,用錢沖抵徭役,收來的錢還得全部上繳朝廷,誰給他們來免費幹活?

張居正,你這不是跟我們搶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