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三章 新政

西北的邊患終於解決了,大明從此四海升平,按理來說,楊聰這個時候也該停下來歇歇了,但是,他回京之後卻又遇到了一個更為頭疼的問題。

這個問題按他的理解來說應該是件好事,但是,很多人卻不這麽認為。

那麽,京城到底出了什麽問題呢?

很簡單,張居正想全面推行新政,內閣首輔張邦奇表示還有待考慮,內閣大學士徐階表示有欠考慮,內閣大學士毛伯溫表示我不發表意見,你們自己考慮!

也就是說,對張居正提出的新政,其他三個內閣大學士沒一個贊成的,徐階甚至還委婉的提出了反對意見。

張居正沒了辦法,只有來尋求自己恩師的支持了。

楊聰手拿張居正編寫的新政概要,心中不由感慨萬千。

張居正提出的就是歷史上有名的“一條鞭法”,這“一條鞭法”其實不能算是“新政”,因為嘉靖朝的時候內閣首輔桂萼就推行過“一條鞭法”,只是效果不怎麽好而已,其後,慢慢就被人給廢止了。

這“一條鞭法”明明是能讓大明脫胎換骨的好辦法,為什麽效果會不好呢?

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一條鞭法”觸動了地主豪紳和官宦世家的利益,而這些人代表的則是整個大明的統治階層,你敢動他們的利益,他們自然會想方設法阻擾。

換句話說,推行“一條鞭法”就是與整個統治階層為敵,不說效果好不好,能不能順利推行都是個問題。

這一點,從其他三個內閣大學士的態度就能看出來。

張邦奇是委婉的表示,這東西還是算了吧;

徐階是委婉的表示,這東西不適合推行;

毛伯溫是委婉的表示,這東西我不參與!

這一點,也通過歷史證明了。

桂萼是推行了不到一年便精疲力竭,無奈告老返鄉,歷史上的張居正是推行了十年,累死任上,然後被整個統治階層清算,後人全部遭殃!

那麽,這“一條鞭法”到底改變了什麽呢,竟然讓既得利益集團如此的痛恨。

這個就有點復雜了,張居正光是個概要就洋洋灑灑寫了上萬字,楊聰也是看了半天才看出個大概來。

這“一條鞭法”說白了就是稅賦制度改革,其核心就是合並賦役,將田賦和各種名目的徭役合並到一起,折算成銀兩統一征收。

這樣做貌似只是換了一種稅賦的征收方法而已,為什麽會觸動統治階級的利益呢?

這個就要說說大明以前征收稅賦的方式了,明朝前期和中期的賦稅主要由田賦和徭役兩個部分組成,另外還有鹽稅、茶稅等雜稅,不過,那些都不是重點。

明朝前中期的稅收稅收以田賦為主,按田地的多少為標準,進行實物繳納,夏秋兩季各收一次。

徭役方面,只要是十六歲以上,六十歲以下的男丁,都要負責裏甲、均徭、雜泛三種徭役。

至於鹽稅、茶稅等雜稅就不說了,那些都有專門的衙門負責征收,跟田賦和徭役其實是分開算的。

明朝的稅賦其實並不重,比如說田賦,標準是二十稅一,也就是說你種二十畝地只要拿一畝地的收益來交田賦便可以了,其他徭役什麽的那都是不需要錢的,你出勞力便成。

那麽張居正為什麽要改變這一切,推行“一條鞭法”呢?

難道,他想與民爭利,剝削老百姓!

不,恰恰相反,他是想與官爭利,減輕老百姓負擔,同時增加朝廷的收入。

為什麽這麽說呢?

很簡單,因為經過將近兩百年的發展,大明很多東西都已經變質了,統治階層為了自身的利益,都在拼命利用這種稅賦制度壓榨老百姓,為自己謀利。

比如說田賦,二十稅一的確不多,但是,交的全都是老百姓,地主豪紳和官宦世家等統治階層基本上是不用交的,因為他們可以想出各種各樣的辦法來免稅,而這回兒大明有大半的土地都被統治階層給兼並了,這些土地都不交稅的話,大明稅賦等於就少了一大半。

張居正推行的“一條鞭法”中就有專門針對這一現象的辦法,因為“一條鞭法”推行的基礎就是清丈土地。

光是這一點,地主豪紳和官宦世家等統治階層便受不了,他們手裏的地基本上都是不用交稅的啊,他們都變著法兒讓自己的土地消失在大明的稅賦系統中了,你這突然來個清丈土地,不是讓他們以前的努力都白費了嗎!

又比如說徭役,可別小看這徭役,裏面的貓膩多著呢,涉及到的利益更是不勝枚舉。

最簡單的,老百姓手裏大半的土地都被地主豪紳和官宦世家等統治階層給兼並了,這些人總不可能自己去種地吧,他們是不是還得請人種地才能產出糧食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