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這事就這麽結束了嗎(第2/2頁)

所謂“起心害人終害己”,處心積慮去害人的時候,被人報復,又怨得誰來。

陳文傑、宋應奎和吳堂終於被打入府衙大牢了,這場較量到此貌似就算是結束了。

說實話,楊聰還有點意猶未盡,因為他還有許多證據沒用上呢。

比如,趙炎住所外面的那些衙役,當真被陳文傑收買了嗎,開什麽玩笑,那是徐階安排好,故意給陳文傑收買的,這些人同樣可以出來作證。

又比如,府試的時候坐楊聰和吳堂旁邊的考生,他們都是瞎子嗎?

當然不是,徐階一通威脅恐嚇之下,這些人都寫下證詞了,他們看到的是吳堂作弊,而不是楊聰作弊。

還有,陳文傑手下兩個黑衣人取銀子時留下的收條,那收條上面可是有手印的,陳文傑再怎麽樣都別想抵賴,而且那收條已經改成陳文傑借楊雲的銀子來栽贓楊聰了!

還有陳文傑寫給楊雲的密信等等,這些證據如果拿出來,就算李嶽鐘是個白癡也能知道整件事都是陳文傑整出來的。

當然,這些人證物證要是擺出來,很多人都會因此遭殃。

像那些作證的衙役和考生,陳文傑這麽小心眼的,事後十有八九會報復這些人,還有楊金峰和楊雲,一旦收條和密信拿出來,這兩個“內應”就等於是廢了。

現在這結果也算是最好的了,沒有任何人因此收到牽連,甚至楊金峰和楊雲這兩個“內應”都沒暴露,陳文傑就已經敗的一塌糊塗。

不過,這事真的就這麽結束了嗎?

陳文傑他們只是科舉作弊而已,案情是比較的重大,但是,懲罰卻不會太大,大明可沒有任何律法規定科舉作弊就要殺頭,最多也就是革除功名然後關幾年,以龍溪陳氏的能量,這事會這麽算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