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宋遼“共管地”的“雙重國籍”居民(第2/2頁)

同年下半年,遼朝政府也宣布賑濟“兩屬戶”。宋朝得悉這一消息後,給沿邊政府下發一道批示:“北人忽爾逾常,飯恤兩屬之民,意必別有所在。可嚴責雄州及緣邊安撫司,委刺事人鉤測其端以聞。”要求雄州等沿邊政府密切留意遼朝政府的舉動,千萬不要讓遼政府搶走民心。

次年,即熙寧十年(1077),雄州政府發現遼政府召集“兩屬地”五十八村的首領,以及逃移歸業的“兩屬戶”一百五十四戶,宣布給予賑貸。雄州政府一面致信遼朝涿州政府,抗議“官吏賑貸”。一面火速報告朝廷。宋廷批示:“雄州體量上件所貸民戶,如委闕食,相度具當如何賑濟以聞。”隨後,雄州政府免掉了“兩屬戶”的賦稅,並向他們“賑濟米豆”。

正是因為宋遼兩朝對“兩屬地”的治理存在這種奇特的競爭性,雄州政府偶爾拒絕蠲免“兩屬戶”稅收,才會被瀛州太守王漢之視為是“規小利,失大體”“為朝廷羞”的蠢事。

雄州“兩屬地”的政治競爭性,不單表現為兩邊政府競相賑恤“兩屬戶”,而且,當一邊政府過度役使“兩屬戶”、導致當地社會秩序受到破壞時,另一邊的政府還會致函對方,表達抗議。如熙寧九年,遼朝政府在“兩屬地”的費家莊六村抽壯丁六十人,置弓箭手。雄州政府即“移文涿州詰問”。

還有一次,由於“遼人刺兩屬民為兵,民不堪其辱”,許多居民都棄家投奔雄州城,“有大姓舉族南徙,慕而來者至二萬”。當時的雄州太守張利一馬上發糧賑恤難民,同時移牒詰問涿州,自此之後,遼人遂“不敢復刺”雄州“兩屬戶”服兵役。

於是我們可以發現,“兩屬地”的政治競爭性,讓“兩屬戶”多了一項選擇權——盡管他們不能如同現代民主制下的公民那樣用手投票選舉政府(民主選舉制實際上就是一種競爭性政治,西方政黨政治中,政黨為討好選民,往往都會承諾減稅、增加福利,以致在福利國家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卻可以“用腳投票”選擇政府。當遼朝政府虐待他們時,他們就選擇投奔宋朝政府。反之亦然。

來看一個例子吧。元豐二年(1079)三月,“雄州兩屬戶避北界差夫及科柱木修琢州城,各攜家屬來,近本州並關城居止”。神宗指示說:“兩屬戶避役逃移,不免失所,其給口食賑恤。候北界移役少息,諭令復業。”

這時候,遼朝琢州也致函宋朝雄州,表達抗議:“南界縣官以兵馬遮約,不令應役,請速遣回。”雄州政府既沒有依遼朝政府的要求即刻遣返難民——這麽做顯然不合人道主義;也沒有將這些難民納為全屬南居民——這麽做將造成宋遼關系的緊張化。而是根據樞密院的指令,采取折中做法:出榜安慰逃難的“兩屬戶”:“不可遠棄家產,候北界差科稍息,有人招呼,各歸復業。”

一千年前,宋遼兩朝在訂立和平協約之後,承認現狀,將邊境一部分地帶劃為“兩屬地”,由此形成了一種競爭性的治理秩序,這種競爭性的治理讓“兩屬戶”獲益,因此“兩屬戶”才會越來越多。宋人(當然也包括遼人)表現出來的政治智慧,我覺得不差於現代歐美國家在邊境設立“共管地”的務實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