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醜不醜(第2/2頁)

章太炎能翻案麽?

章先生不慌不忙:“不錯,《蘇報》上的那篇文章確實是我寫的,我是寫了‘載湉小醜’,可是,我並沒有辱罵皇上啊!冤枉啊!”

“啊?!你自己都承認了,還喊什麽冤枉?!”

章太炎理直氣壯:“我當然冤枉!我的確寫了‘載湉小醜’,可你們分明會錯了意,‘小醜’這個詞是指‘小孩子’,什麽時候成了罵人的話了?真是豈有此理!別急,且聽我慢慢考據——”

別以為學古文、讀舊書只能把人讀成孔乙己,也別以為訓詁、考據之學都是枯燥無聊又不好找工作的學問,這些東西在關鍵時刻可是真能救命的!章太炎在法庭之上,引經據典,舌璨蓮花,考證“小醜”一詞的本義,最後得出結論說:“‘小醜’的意思是‘小孩子’,怎麽能說是罵人的話呢?”

原來說別人是“小醜”不算罵人?!庭上眾人面面相覷,雖然有心反對,可在考據問題上誰又能辯得過章太炎呢?

——這就是當年“《蘇報》案”的一段逸聞,告訴我們小醜不是小醜。那麽,我們此時回過頭來再看看“公孫醜”,是不是就得重新掂量一下了,也許這位公孫醜同學並不醜呢?既然“小醜”的意思是“小孩子”,那“公孫醜”的意思就應該是“公孫寶寶”了?

呵呵,其實,這個推論並不成立。

錯在哪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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